

1.
名詞
高大的房屋,特指封建帝王受朝聽政的地方,或供奉神佛的地方。
2.
名詞
(Diàn)姓。
3.
動詞
處在最后;走在最后的。
1.
高大房屋的通稱。
1.出自《初學記》殿,大堂也。
2.出自《戰國策·魏策四》要離之刺慶忌也,倉鷹擊於殿上。
3.出自《漢書·霍光傳》鸮數鳴殿前樹上。
4.出自《后漢書·蔡茂傳》茂初在廣漢,夢坐大殿。
5.出自《魏都賦》都護之堂,殿居綺窗。
2.
指帝王宸居。
1.出自《莊子·說劍》莊子入殿門不趨,見王不拜。
2.出自《史記·秦始皇本紀》乃營作朝宮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東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萬人,下可以建五丈旗。
3.出自《景福殿賦》立景福之秘殿,備皇居之制度。
4.出自《宮井》詩清時瑤殿引瓶金,百尺還聞墜水音。
3.
祀奉神佛之所。
1.出自《麥積崖佛龕銘》雕輪月殿,刻鏡花堂。
2.出自《孤園寺》詩小殿熏陸香,古經貝多紙。
3.出自《云麓漫鈔》老子乃李氏之祖,取郊祀配天之義以尊之,號曰三清,然未嘗殿而祀之。
4.出自《古松歌》葉暗秋燈梵殿深,花香晚飯齋廚靜。
4.
居后,在后。
1.出自《論語·雍也》孟之反不伐,奔而殿,將入門,策其馬曰“非敢后也,馬不進也”。
2.出自《后漢書·馬武傳》世祖擊尤來、五幡等,敗於慎水,武獨殿。
3.出自《宋史·岳飛傳》渡百姓於沙上,飛以精騎二百殿,金兵不敢近。
4.出自《生還》詩奔北誰能殿?圖南我亦迷。
5.
考課中最后一等;科舉考試中置于后等。
1.出自《商君書·境內》其先入者,舉為最啟;其后入者,舉為最殿。
2.出自《春秋繁露·考功名》考試之法……九分三三列之,亦有上中下。以一為最,五為中,九為殿。
3.出自《文選·陸機〈文賦〉》考殿最於錙銖。
4.出自《儒林外史》到京會試,又中了進士,殿在三甲,授了部屬。
6.
居后而出眾。
1.出自《雨晴后至四望亭》詩殷勤木芍藥,獨自殿余春。
2.出自《牡丹花下》詩此花又殿春風后,朱衣王謝相傳呼。
7.
鎮撫;鎮守。
1.出自《詩·小雅·采菽》樂只君子,殿天子之邦。
2.出自《南海神廟碑》詔用前尚書右國子祭酒魯國孔公為廣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以殿南服。
3.出自《賜蔡延慶乞知應天府不允詔》入侍禁近,出殿藩服。
8.
定,評定。
1.出自《墨子·尚賢上》故當是時,以德就列,以官服事,以勞殿賞。
2.出自《江州司馬廳記》蒞之者進不能課其能,退不能殿其不能,才不才一也。
9.
見“殿屎”。愁苦呻吟。
1.出自《詩·大雅·板》民之方殿屎,則莫我敢葵。
2.出自《晉書·劉聰載記》夫天生蒸民而樹之君者,使為之父母以刑賞之,不欲使殿屎黎元而蕩逸一人。
10.
停,停敘。
1.出自《元典章·刑部八·取受》諸牧民官不先潔己,何以治人?今后因事受財依例罪斷外,枉法贓者即不敘用;不枉法贓須殿三年方聽告敘。
2.出自《元典章新集·刑部·宣使奏差犯贓例前殿敘》依十二章不枉法例決五十七下,罪經釋免,須殿三年。
11.
古代刑法計量單位。
1.出自《隋書·刑法志》在官犯罪,鞭杖十為一負。閑局六負為一殿,平局八負為一殿,繁局十負為一殿。加於殿者,復計為負焉。
2.出自《隋書·刑法志》贖銅一斤為一負,負十為殿。
12.
用作帝、后的代稱。
1.出自《武林舊事·乾淳奉親》太后邀太皇、官家同到劉婉容住奉華堂……是日三殿并醉。
13.
指后軍。
1.出自《文選·張衡〈東京賦〉》殿未出乎城闕,旆已反乎郊畛。
2.出自《集外集·斯巴達之魂》以斯巴達軍為第一隊……西蒲斯軍殿。
1.街道屋宇。
在浙江省西部、浙贛鐵路線上,衢江上源常山港與江山港在此匯合。為中國歷史文化名城。1979年設市。人口246萬(1995年)。為浙江省西部重要工業城市,有機械、化學、造紙、木材加工等工業。有爛柯山、南孔廟等名勝古跡。
1.亦作"衢樽"。亦作"衢罇"。
2.謂設酒通衢﹐行人自飲。《淮南子.繆稱訓》"圣人之道,猶中衢而致尊邪過者斟酌,多少不同,各得所宜;是故得一人,所以得百人也。"高誘注"道,六通謂之衢。尊,酒器也。"莊逵吉注"'六通'應作'四通',字之誤也。"后遂以"衢尊"為喻仁政的典實。
1.見"衢尊"。
1.見"衢尊"。
1.蜿蜒而行貌。
1.即獼猴。
1.亦作"蠼?"。亦作"衦?"。
2.昆蟲名。
1.傳說人影受蠼螋蟲溺射后所生的瘡。
1.使被告提供擔保者。《周禮.秋官.大司寇》"使州里任之,則宥而舍之。"賈公彥疏"仍恐習前為非而不改,故使州長里宰保任乃舍之。"此即后來的取保或保釋之制。
1.謂要求接受并堅決做到。
1.招致喪身。
1.取其方便。
2.猶隨便,無拘束。
3.猶乘便。
1.告別。
1.選取材料。
2.裁度。材,通"裁"。
1.猶選取。
2.猶決斷。
1.吸取長處來彌補短處。語本《孟子.滕文公上》"今滕絶長補短,將五十里也,猶可以為善國。"
1.吸取長處拋棄短處。
1.謂得到補償。
1.取得聲譽。
2.猶取名。
1.媾和。
2.謂學成。
1.猶上路,登程。
1.博取別人的喜愛﹑稱贊。
1.計算報酬;取得報酬。
1.見"取次"。
1.亦作"取此"。
2.隨便,任意。
3.草草,倉促。
4.次序。
5.謂次第,一個挨一個地;挨次。 6.尷尬,進退兩難。
1.猶撮合。
1.向別人借取。
1.謂取得相當的補償。
1.所走的路程。
2.選取經由的道路。
3.猶言上路。
4.猶言開辟道路。
1.召喚到。
2.得到。
1.削竹木成薄片或細條,頂端涂硫黃少許,用來點火,叫"取燈兒",也叫"發燭"。
2.華北地區舊時也稱火柴為洋取燈兒或取燈兒。
1.奪取;以武力強取。
1.排除別人或別的事物而占有其位置。語本《史記.項羽本紀》"秦始皇帝游會稽,渡浙江,梁與籍俱觀。籍曰'彼可取而代也。'"
1.挖除耳垢。
1.取以為法則;效法。
1.取上等的為準則,也只能得到中等的。謂做事要高標準嚴要求。語出唐太宗《帝范》卷四"取法于上,僅得為中,取法于中,故為其下。"
1.趨奉,迎合奉承。
1.謂稟告,請求答復。
1.告假。
2.報告。
1.取得物力或人力以供需用。
1.受重視;得好評。
1.猶取容。
1.求得和睦。
1.迎合。
2.古代公文用語。猶核實,勘對。
1.猶打諢。戲曲演出時,演員(多指丑角)即興說些可笑的話以逗樂。
1.招致譏諷。
1.古代謂在職官員以趕辦私事而請假。
1.謂取得資財或某種力量的幫助。
1.為人所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