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名詞
天干的第一位。也用來表示順序的第一。
2.
動詞
居第一位,超過其他的。
3.
名詞
爬行動物和節肢動物身上的硬殼。
4.
名詞
古代軍人打仗穿的護身衣服,用皮革或金屬做成。
5.
名詞
舊時一種戶口編制,若干戶為一甲,若干甲為一保。
6.
名詞
手指或腳趾上的角質硬殼。
7.
名詞
(Jiǎ)姓。
1.
植物某些部分的外層,如種皮、花萼、果實外殼等。
1.出自《易·解》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
2.出自《園葵賦》柔莩爰秀,剛甲以解。
3.出自《齊民要術·大豆》〔大豆〕夏至后二十日尚可種,戴甲而生,不用深耕。
4.出自《唐語林·補遺四》〔相思子〕其花與皂莢花無殊,其子若藊豆,處于甲中,通身皆紅。
5.出自《農政全書》〔蕪菁〕秋初可種,自破甲至結子,皆可食。
2.
植物的新葉。
1.出自《有客》詩自鋤稀菜甲,小摘為情親。
2.出自《立春》詩雪圃乍開紅菜甲,彩幡新剪綠楊絲。
3.出自《玉壺清話》夷簡《山居》詩有“宿雨一番蔬甲嫩,春山幾焙茗旗香”之句。
4.出自《新晴》詩水痕秋漸落,蔬甲日看長。
5.出自《鄒平張公子萬斛園上小集各賦一物得桔槔》詩菜甲青旉地,花容赤繞塍。
3.
某些動物身上的鱗片或硬殼。
1.出自《山海經·中山經》有獸焉,其狀如犬,虎爪,有甲,其名曰獜。
2.出自《抱樸子·廣譬》靈龜之甲,不必為戰施;麟角鳳爪,不必為斗設。
3.出自《路史·前紀三·泰壹氏》沙漠遺舊海之蹤,崖險著蜯蠃之甲。
4.
指帶有甲殼的水族。
1.出自《初學記》鱗甲育其萬類兮,蛟螭集以嬉游。
2.出自《洛陽伽藍記·景林寺》水猶澄清,洞底明靜,鱗甲潛藏,辨其魚鱉。
5.
用皮革、金屬等制成的護身服。
1.出自《周禮·考工記·函人》函人為甲,犀甲七屬,兕甲六屬,合甲五屬。
2.出自《史記·仲尼弟子列傳》甲堅以新,士選以飽。
3.出自《與鳳翔邢尚書書》今合下為王爪牙,為國藩垣,威行如秋,仁行如春,戎狄棄甲而遠遁。
4.出自《西廂記諸宮調》裹一頂紅巾,珍珠如糝飯;甲掛唐夷兩副;靴穿抹綠。
5.出自《吶喊·阿Q正傳》至于革命黨,有的說是便在這一夜進了城,個個白盔白甲。
6.
指甲士;士兵。
1.出自《左傳·宣公二年》秋九月,晉侯飲趙盾酒,伏甲,將攻之。
2.出自《為曹洪與魏文帝書》彼有精甲數萬,臨高守要,一人揮戟,萬夫不得進。
3.出自《東兵長句十韻》羽林東下雷霆怒,楚甲南來組練明。
4.出自《圣武記》〔太祖〕以景顯二祖之讎起兵討尼堪外蘭,率甲十三,襲之于圖倫城。
7.
披上戰甲。
1.出自《與少室李拾遺書》四海之所環,無一夫甲而兵者。
2.出自《新唐書·段秀實傳》秀實列卒取之,斷首置槊上,植市門外。一營大噪,盡甲。
3.出自《敘廣右戰功》自是諸軍民官必甲,而后敢出城。
8.
人手指和足趾前端的角質層。
1.出自《管子·四時》西方曰辰,其時曰秋,其氣曰陰,陰生金與甲。
2.出自《法苑珠林》我苦行六年,手足爪甲不剪,皆長七寸許。
3.出自《西江月·閨思》詞指嫩香隨甲影,頸寒秋入云邊。
4.出自《聊齋志異·尸變》使人拔女手,牢不可開。審諦之,則左右四指,并卷如鉤,入木沒甲。
9.
演奏箏、琵琶等彈撥樂器時,套在手指上使用的一種假指甲。前端扁長,后部環形。
1.出自《陪鄭廣文游何將軍山林》詩銀甲彈箏用,金魚換酒來。
2.出自《醒世恒言·隋煬帝逸游召譴》檀板輕聲銀甲緩,醅浮香米玉蛆寒,醉眼暗相看。
10.
天干的第一位,用以紀年、月、日。
1.出自《楚辭·九章·哀郢》出國門而軫懷兮,甲之晁吾以行。
2.出自《文選·何晏〈景福殿賦〉》星居宿陳,綺錯鱗比,辛壬癸甲,為之名秩。
3.出自《〈說文〉叚借釋例》再考天干、地支,則甲本天干之首。
11.
六十甲子的省稱。滿六十甲子或六十歲稱花甲。
1.出自《春陰獨酌寄同年虞部李郎中》詩閑嗤入甲奔競態,醉唱落調漁樵歌。
2.出自《鄉思·南曲聲中》我的姑丈已年逾花甲,原是臺灣C縣S中學的語文教員。
12.
一旬的第一日。
1.出自《易·蠱》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2.出自《禮記·郊特牲》日用甲,用日之始也。
3.出自《法言·先知》先甲一日易,后甲一日難。
13.
第一。
1.出自《論衡·超奇》彼子長、子云說論之徒,君山為甲。
2.出自《跋伯玉命簡之臨米元章楚山圖》詩江山多處乃爾毒,始信中原天下甲。
14.
居于首位;冠于。
1.出自《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武安由此滋驕,治宅甲諸第。
2.出自《新唐書·張弘靖傳》先第在東都思順里,盛麗甲當時。
3.出自《井岡山巡禮·登贛州城內八境臺》詩林材冠贛省,鎢產甲神州。
15.
古以干支與五行相配,甲乙配木,屬東方,因以甲代稱木。泛指木柴、森林、樹木等。
1.出自《淮南子·天文》甲子受制,則行柔惠。
2.出自《南懷州修湯王廟記》歲既旱暵,念彼編民,所以焦心默慮,敕躬齋宿,昭告於上帝,甲未及燃,而密云四合,甘澤大澍。
16.
甲屬木主仁,故以甲名仁。
1.出自《太玄·斷》庚斷甲,義斷仁也。
17.
指科舉殿試錄取的等第。
1.出自《論選舉狀》其及第授官并與進士第一甲同在明經之上,仍於告身前列。
2.出自《會典簡明錄·侍衛處》新進士一甲一名,為一等侍衛;二、三名,授二等侍衛;二甲選十人授三等侍衛。
3.出自《而已集·談所謂“大內檔案”》另有幾箱,原在教育部,不過都是二三甲的卷子,聽說名次高一點的在清朝便已被人偷去了,何況乎狀元。
18.
“甲科”的省稱。
1.出自《倩女離魂》占鰲頭,登上甲。
19.
宋稱雜劇戲班為甲。參閱宋周密《武林舊事·乾淳教坊樂部》。
1.出自《少室山房筆叢·莊岳委談下》宋世雜劇名號,惟《武林舊事》足征,每一甲有八人者,有五人者。八人者,有戲頭,有引戲,有次凈,有副末,有裝旦。五人者,第有前四角色。
20.
舊時戶口編制單位,始于宋代。
1.出自《晝簾緒論·催科》以十戶為一甲,一甲之中擇管額多者為首。
2.出自《新喻東門漕倉記》坊圖皆有十甲,甲有管首,管首如戶長。
21.
宋代地方軍隊的基層組織單位。二十五人為一甲。
1.出自《建炎進退志》四甲為隊,有隊將正副二人。
2.出自《宋史·兵志六》熙寧初,王安石變法募兵而行保甲,帝從其議。
3.出自《續資治通鑒·宋高宗建炎元年》諸軍團練,以五人為伍,伍有長,五伍為甲,甲有正。
22.
清代田地計算單位。
1.出自《清史稿·食貨志一》浙江新漲沙涂,民、灶皆承領,百畝為號,十號為甲,十甲老農導耕。
23.
臺灣的地積單位。
1.出自《清史稿·食貨志一》〔臺灣〕內山未墾及入官荒廢埔地八千八百余甲,每甲準民田十一畝零。
24.
指甲板。
1.出自《出使四國日記·光緒十六年七月十六日》倘戰時船邊有水處擊穿,則水入船內穹甲之上,甲未損而船或沉矣。
25.
代詞。指代失傳、虛構或不欲明言的人名。
1.出自睡虎地秦墓竹簡《封診式·告子》某里士五(伍)甲告曰:“甲親子同里士五(伍)丙不孝,謁殺,敢告。”
2.出自《史記·萬石張叔列傳》奮(石奮)長子建,次子甲,次子乙,次子慶,皆以馴行孝謹,官皆至二千石。
3.出自《聊齋志異·某甲》某甲私其仆婦,因殺仆納婦,生二子一女。
4.出自《且介亭雜文二集·“題未定”草(三)》然甲則曰不佞望洋而興嘆,乙則曰汝輩何不潛心而探求。
26.
背脊上部跟兩胳膊接連的部分。后作“胛”。
1.出自《釋名·釋形體》甲,闔也。與胸脅背相會闔也。
2.出自《素問·臟氣法時論》心病者,胸中痛,脅支滿,脅下痛,膺、背、肩甲間痛,兩臂內痛。
3.出自《齊民要術·養牛馬驢騾》手捉甲上長??,向上提之,令皮離肉,如此數過。
27.
通“狎”。親昵;習狎。
1.出自《詩·衛風·芄蘭》雖則佩韘,能不我甲。
2.出自《周以龍興賦》子蠻貊而蟲沙附,甲忠信而鬐鬣張。
28.
通“夾”。從相對兩個方面來的;處于相對的兩個方面的中間。
1.出自《書·多方》厥圖帝之命,不克開于民之麗,乃大降罰,崇亂有夏,因甲于內亂。
29.
同“押”。簽押。
1.出自《新唐書·元載傳》時擬奏文武官功狀多謬舛,載虞有司駁正,乃請別敕授六品以下官,吏部、兵部即附甲團奏,不須檢勘,欲示權出于己。
30.
特指龜甲。參見“甲骨”。
1.出自《文選·左思〈吳都賦〉》葺鱗鏤甲,詭類舛錯。
2.出自《同王浚賢良賦龜》於時睹甲別貴賤,太上藏法傳昆仍。
31.
指在物體外起保護作用的裝備。
1.出自如:鐵甲車。
32.
泛指等級。
1.出自《容齋續筆·田租輕重》今時大不然,每當輸一石,而義倉省耗別為一斗二升,官倉明言十加六;復於其間用米之精粗為說,分若干甲,有至七八甲者,則數外之取亦如之。
1.看(書﹑報﹑文件等),并領會其內容。
1.審閱修改。
1.查看農作物生長情況。
1.檢閱并挑選。
1.逐一地看到。指經歷過。
1.審閱推薦。
1.看(文字﹑圖表等)。
1.審查音樂技藝。
①親身見過、聽過或做過他閱歷過許多事情。②由親身經歷得來的知識或經驗他的學問和閱歷都到了相當成熟的地步。
1.經歷年歲。
1.觀看人;觀察人。
2.引申指檢查;審察。
3.指給人看相。語本《漢書.王吉貢禹等傳序》"君平(嚴君平)卜筮于成都市……裁日閱數人﹐得百錢足自養﹐則閉肆下簾而授《老子》。"
4.與人交往,結識。
1.度日;過日子。
2.經歷的日子。
1.審核。
1.審查核實。
1.經歷時世。
1.舊時對鄉村老百姓的蔑稱。
1.家鄉話。
1.地區,處所。
1.金代科舉鄉試第一名稱"鄉元"。
1.家園,故鄉。
1.指鄉里中貌似謹厚,而實與流俗合污的偽善者。原,同"愿"。謹厚貌。
鄉中外表謹慎厚道,實際上同流合污的偽善之人鄉愿亦無殺人之罪,而仲尼惡之。
1.猶言鄉規民約。適用于本鄉本地的規約。
2.明清時鄉中小吏。由縣官任命,負責傳達政令,調解糾紛。
1.明清時的鄉中小吏。
1.古代謂每鄉建一大墓,以葬棄尸。
1.指農村里的高利貸。
1.對同鄉老年男子的敬稱。
1.鄉里戶口田畝的帳冊。
1.《禮記.王制》"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鄉,七十杖于國,八十杖于朝。"后遂以"鄉杖"表示年老。
1.放給農民的高利貸。
1.鄉里的賢哲。喆,同"哲"。
1.鄉和鎮。泛指較小的市鎮。
中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一種形式。原為農村人民公社和生產大隊兩級集體經濟舉辦的社隊企業,后在農村政體改革中改稱現名。隨著農村經濟改革的發展,現已成為以集體經濟為主的多種經濟成分企業的總稱。經營范圍包括工業、商業、飲食服務業、運輸業、養殖業等。
1.鄉大夫。
2.隋唐以五百戶為鄉,置鄉正一人。理民間訴訟。
3.舊時有些地方稱鄉長。
1.同鄉晩輩的謙稱。宋鄧肅《上龜山先生楊博士書》落款自稱"鄉侄"。
1.同鄉。
1.古指五鄉的屬吏。
1.鄉味,本地特有的食品。
1.村莊。
1.鄉里的壯丁。
1.家鄉;同鄉。
1.家鄉氏族。
1.對同鄉長輩的敬稱。
1.鄉嗇夫。
1.以香料烹制的肉脯。
1.祭祀所用之黍類。
戲曲劇種。流行于福建南部和臺灣。1928年,臺灣歌仔戲開始在閩南盛行,并在唱腔、表演等方面加以改進,稱改良戲”。1954年改今稱。唱腔有七字調、雜碎調、哭調、雜念調等。劇目有《三家福》、《碧水贊》等。
1.祭祀所用之高粱。
1.香澤;香氣。薌,通"香"。
1.互相親愛﹑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