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名詞
(~子、~兒)用布、紙、綢子或其他材料做成的標志,多是長方形、方形或三角形。
2.
名詞
屬于八旗的,特指屬于滿族的。
3.
名詞
清代滿族的軍隊編制和戶口編制,共分八旗。后又建立蒙古八旗、漢軍八旗。
4.
名詞
八旗兵駐屯的地方,現在地名沿用。
5.
名詞
內蒙古自治區的行政區劃單位,相當于縣。
6.
名詞
(Qí)姓。
1.
亦作“簱”。亦作“籏”。
2.
亦作“旂”。泛指各種旗幟。
1.出自《周禮·春官·司常》掌九旗之物名,各有屬以待國事……凡祭祀各建其旗。
2.出自《豪士賦》援旗誓眾,奮於阡陌之上。
3.出自《梁書·元帝紀》然后六軍遄征,九旗揚旆。
4.出自《奉和裴相公東征》旗穿曉日云霞雜,山倚秋空劍戟明。
5.出自《幽蘭》詩仙人來從舜九疑,辛夷為車桂作旗。
6.出自又如:旗語;五星紅旗;旗開得勝。
3.
猶表明;標志。
1.出自《左傳·閔公二年》佩,衷之旗也。
4.
猶號令。
1.出自《呂氏春秋·喻大》昔舜欲旗古今而不成。
5.
指茶芽始展的小葉。參見“旗槍”。
1.出自《玉壺清話》夷簡《山居》詩有“宿雨一番蔬甲嫩,春山幾焙茗旗香”之句。
2.出自《宿集慶寺》詩旋烹紫筍猶含籜,自摘青茶未展旗。
3.出自《南岳摘茶詞》一槍才展二旗斜,萬簇綠沉間五花。
6.
星名。
1.出自《星經·河鼓》河鼓三星……左右旗各九星,并在牛北枕河,主軍鼓達者聲音,設守險以旗表,亡動兵起。
2.出自《史記·天官書》東宮蒼龍……東北曲十二星曰旗。
7.
清代以旗幟的名色作為區別的兵民一體的組織。參見“八旗”。
1.出自《清文獻通考·兵一》國初先編立四旗以統人眾。尋以歸服益廣乃增為八旗……迨其后戶口日繁,又編蒙古八旗,設官與滿洲等。繼編漢軍八旗,設官與滿洲、蒙古等,合為二十四旗。其制以旗統人,即以旗統兵。蓋隸于旗者,皆可以為兵。
2.出自《嘯亭雜錄·國初官制》入關后,始改總統旗務者為都統,每旗一員;其參協者為副都統,每旗二員。
8.
清代農民軍的編制單位。
1.出自《渦陽縣志·兵事》各旗統將皆聽盟主調遣。
2.出自《農民革命英雄宋景詩及其黑旗軍》宋景詩再頂不住,別的旗就“嘩啦”了。
9.
內蒙古自治區的行政區劃單位,相當于縣。
1.出自《長街燈語·愿借駱駝千里足》這個“旗”的面積有十一萬四千多平方公里,和浙江省大小差不多。
10.
通“箕”。二十八宿之一。
1.出自《荀子·富國》國安於磐石,壽於旗翼。
11.
姓。漢有九江太守旗光。見《廣韻·平之》。
1.出自《廣韻?之韻》旗,姓。齊卿子旗之后。漢有九江太守旗光。
12.
古代畫有熊虎圖像的旗。
1.出自《周禮?春官?司常》熊虎為旗。
2.出自《周禮?春官?司常》師都建旗。
1.指占有一定空間位置﹑具有一定形態和產狀﹑并且有用礦物或有用元素含量達到有工業價值的礦石的天然聚集體。
1.用駐軍開采礦產以節省國家開支的一種措施。
1.采礦事務。
地殼中存在的自然化合物和少數自然元素,具有相對固定的化學成分和性質。大部分是固態的(如鐵礦石),有的是液態的(如自然汞)或氣態的(如氦)。
1.即礦井。
1.指石油。
礦產資源勘察~ㄧ踏遍青山找~。
1.開礦事務。
1.粗獷耿直。礦,通"獷"。
1.舊指占有礦山和開礦生產手段的資本家。
地下采礦過程中保留下來的礦體,用來支撐頂板,也有保護巷道和地面建筑物的作用。
1.猶始于。
1.贈別,送別。
1.賜與。
1.置酒送別。
1.饋贈。
1.猶惠顧,光臨。
1.賜贈。
1.贈以妻室。
1.贈獻壽禮。
1.饋贈。
1.賜福。
1.饋贈。
①周圍的圈他拿紅鉛筆在圖片四周畫了個~。②(事物)固有的格式;傳統的做法;事先劃定的范圍突破舊~的限制。
框(多指較小的)眼鏡~ㄧ玻璃~。
1.覆蓋。
1.把煮熟拌入酒母的米飯置于器中,醞釀成酒,俗稱"眖酒"。
1.生淹。
1.眼眶和眼睫毛之間。形容距離極近或時間極短。
1.曠廢,荒廢。
1.亦作"爌熀"。
2.寬敞明亮。
1.火光搖蕩貌。
1.見"爌炾"。
1.明亮貌。
1.即麥芽。穬麥水浸發芽后﹐經曝干炮制而成。中醫入藥﹐有消食和氣的功效。見明李時珍《本草綱目.谷四.糵米》。
1.敗壞;損失。
1.遮掩。
1.缺月。蟾﹐蟾蜍﹐指月。
沒有達到原定生產數量;欠產上半年~原煤500多萬噸 ㄧ改進管理制度,變~為超產。
1.謂缺損與完滿;失敗與成功。語出《莊子.齊物論》"道之所以虧﹐愛之所以成。果且有成與虧乎哉?果且無成與虧乎哉?有成與虧﹐故昭氏之鼓琴也;無成與虧﹐故昭氏之不鼓琴也。"
1.相互問難。
2.敲擊,打動。
1.猶中流擊楫。
1.謂構思而發為文辭的思維活動◇因用指作文賦詩。語本晉陸機《文賦》"課虛無以責有,叩寂寞而求音。"
1.扣除,減去。
1.撫劍,按劍。常用以表達悲歡情緒。
1.相傳春秋時衛人寧戚家貧,在齊,飯牛車下,適遇桓公,因擊牛角而歌。桓公聞而以為善,命后車載之歸,任為上卿。見漢劉向《新序.雜事五》◇以"扣角"為求仕的典故。
1.見"扣角"。
1.叩門,敲門。
2.謂扣門獻策。
1.亦作"扣刻"。
2.截留財物,不按應發的全數發給。
1.見"扣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