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名詞
見“琵琶”。弦樂器,用木料制成,有四根弦,下部為瓜子形的盤,上部為長柄,柄端彎曲。
1.
見“琵琶”。撥樂器。初名批把,見《釋名·釋樂器》。此類樂器原流行于波斯、阿拉伯等地,漢代傳入我國。后經改造,圓體修頸,有四弦、十二柱,俗稱“秦漢子”。一說,我國秦末,百姓苦長城之役,弦鼗而鼓之,琵琶即始于此。(見晉傅玄《〈琵琶賦〉序》。)南北朝時又有曲項琵琶傳入我國,四弦,腹呈半梨形,頸上有四柱,橫抱懷中,用撥子彈奏,即現今琵琶的前身。唐宋以來經不斷改進,柱位逐漸增多,改橫抱為豎抱,廢撥子,改用手指彈奏。現今民間的琵琶有十七柱,通常稱四相十三品,革新的琵琶有六相十八品;后者能彈奏所有半音,技法豐富,成為重要的民族獨奏樂器。
1.出自《晉書·阮咸傳》咸妙解音律,善彈琵琶。
2.出自《琵琶行》千呼萬喚始出來,猶抱琵琶半遮面。
3.出自《醋葫蘆》若得琵琶橫背上,昭君不道而今有后身。
2.
見“琵琶”。指彈奏琵琶的指法。
1.出自《唐語林·識鑒》〔王蝺〕又見康昆侖彈琵琶云:“琵聲多,琶聲少,亦未可彈五十四絲大弦也?!弊韵露现^之琵,自上而下謂之琶。
2.出自《兒女英雄傳》怎的推手向外為琵,合手向內為琶,怎的為挑,為弄,為勾,為撥:——指使的他按譜征歌都學得心手相應。
3.
見“琵琶”。魚名。
1.出自《文選·左思〈吳都賦〉》於是乎長鯨吞航,修鯢吐浪,躍龍騰蛇,鮫鯔琵琶。
2.出自《述異記》海魚千歲為劍魚,一名琵琶,形似琵琶而善鳴,因以名焉。
1.謂從肩上卸下重擔。
1.指佛教。
1.謂解決疑難。
1.解釋,說明因由。
2.解決疑難事件或問題。
1.謂換去平民頭巾,開始做官。
1.解除警戒。謂安寧無事。
1.見"釋躤"。
1.猶止渴。
1.住口,???。
1.消除煩亂的心緒。
1.消除辛勞。
1.釋迦牟尼和老子的并稱。亦指佛教和道教。
1.放下農具。謂停止耕作。
1.謂消除悲傷。
1.謂消除貪欲。
1.闡釋他人或自己著作內容的凡例。
1.寬恕,釋放。
1.指僧徒。
1.僧侶。
1.謂解除軍事行動。
1.佛門。
1.解悶。唐杜甫有《釋悶》詩。
1.猶淘米。
1.脫去冠冕。
2.引申為辭官。
1.解除危難。
2.解答詰難。
1.古代使者遠行,設酒脯,祭道神的禮節(jié)。
1.放心;免除思念。
1.謂消除辛勞。
1.指僧人和儒生。
1.釋放心神,無所計較。謂拋卻一切意念。
1.猶言舍生取義。
1.佛姓釋迦的略稱。亦指佛或佛教。
1.指佛事。
1.松散貌。
1.放手。前面多加否定詞,表示對某事物十分愛好。
1.猶讓位。
1.謂用通俗的話解釋。
1.梵語。佛教經典所稱諸天的天主或能天帝。即佛經所說忉利天之主。全稱釋迦提桓因陀羅,略稱"釋帝"或"帝釋"。
1.脫網。
2.指佛法。
1.離去本職。
2.用為贊輔朝政之稱。
1.放下書卷。
2.解釋詞語音﹑義的文字。唐陸德明有《經典釋文》。
3.指以楷書考釋篆﹑隸﹑草﹑行等書體。
1.丟下印信。謂辭官。
1.丟棄鞋子。喻舍棄微末之物。
1.消除心中的怨恨憤怒。
1.消除嫌隙。
1.解除危險。
1.指佛像。
1.指佛學。
1.謂以言詞自行解釋。
2.解釋字義。
1.消除疑問或疑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