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副詞
用在動詞、形容詞和其他副詞前面表示否定。
2.
副詞
加在名詞或名詞性詞素前面,構成形容詞。
3.
副詞
單用,做否定性的回答(答話的意思跟問題相反)。
4.
副詞
用在動詞和補語之間,表示不可能達到某種結果,用法上跟“得”相反。
5.
副詞
用在句末,表示疑問。
6.
副詞
不用;不要(限用于某些客套話)。
7.
副詞
跟“而”搭用,構成某些固定語,表示雖不具備某種條件,但也產生某種結果。
8.
副詞
跟“就”搭配使用,表示選擇。
9.
副詞
用在相同的兩個動詞、形容詞或名詞中間,表示不在乎或不相干(前面常加“什么”)。
1.
無,沒有。
1.出自《月下果飲》詩月下不風終是爽,燭光何罪也堪憎?
2.出自《聊齋志異·羅剎海市》別后兩月,竟得孿生。今已啁啾懷抱,頗解笑言;覓棗抓梨,不母可活。
3.出自《詩·王風·君子于役》君子于役,不日不月。
2.
非,不是。
1.出自《禮記·中庸》茍不至德,至道不凝焉。
2.出自《后漢書·孔融傳》觀君所言,將不早惠乎?
3.出自《金瓶梅詞話》恨小非君子,無毒不丈夫。
3.
不到,未。
1.出自《孟子·梁惠王上》以五十步笑百步……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
2.出自《漢紀·高祖紀二》彼前則不得斗,退則不得還,野無所掠,不十日,兩將之頭可懸於麾下矣。
3.出自《灌畦記》州東行不百步有進士家,曰歐陽氏治其書室,榜曰“灌畦”。
4.出自《大風口》可是承宗他爹不爭氣,自小就和“奢”字交了朋友,吃、喝、嫖、賭、抽,不幾年的功夫,就把家產踢蹋一空。
4.
副詞。表否定。
1.出自《書·舜典》帝曰:“契,百姓不親,五品不遜,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寬。”
2.出自《呂氏春秋·分職》君則不寒矣,民則寒矣。
3.出自《玄怪錄·裴諶》妓作之曲,趙皆不能逐。
4.出自《紅樓夢》不干己事不張口,一問搖頭三不知。
5.出自《子夜》黃浦的夕潮不知怎的已經漲上了。
5.
助詞。無義。用以足句或加強語氣。
1.出自《詩·小雅·車攻》徒御不驚,大庖不盈。
2.出自《敦煌變文集·?山遠公話》你若在寺舍伽藍,要念即不可,今況是隨逐於我,爭合念經?
3.出自《水滸傳》不因這番比試,有分教,楊志在萬馬叢中聞姓字,千軍頭里奪頭功。
6.
通“丕”。大。
1.出自《詩·周頌·清廟》不顯不承,無射於人,斯。
2.出自《逸周書·小開》嗚呼,敬之哉!汝恭聞不命。
3.出自《管子·宙合》君臣各能其分,則國寧矣,故名之曰不德。
4.出自《說文·一部》丕,大也
7.
副詞。表禁止。勿;不要。
1.出自《孟子·滕文公上》病愈,我且往見,夷子不來。
2.出自《和歸二部送僧約》詩早知皆是自拘囚,不學因循到白頭。
3.出自《對策》陸澄以為非鄭所注,請不藏于秘省。
8.
副詞。用于動補結構中,表示不可能達到某種結果。
1.出自《醒世恒言·劉小官雌雄兄弟》走出門外,只見那雪越發大了,對面看不出人兒。
2.出自《我的同班》我呆不下去了。
3.出自《呂梁英雄傳》咱們吃不成,叫敵人也不要想好好吃。
9.
副詞。跟“便”“就”搭用,表示選擇。
1.出自《初刻拍案驚奇》獨有最狠毒最狡猾最短見的,是那晚婆,大概不是一婚兩婚人,便是那低門小戶,撿剩貨與那不學好為夫所棄的。
2.出自《紅樓夢》不是這個攔,就是那個勸的。
3.出自《在祠堂里》不是餓死拖死,就是做了某種難堪的職業的犧牲品。
10.
副詞。“不”字的前后疊用相同的詞,表示不在乎或不相干。
1.出自《增廣賢文》美不美,鄉中水;親不親,故鄉人。
2.出自《兒女英雄傳》倒不在錢不錢的;你老瞧,那家伙真有三百斤開外,怕未必弄得行啊!
11.
副詞。表禁止。勿,不要。
1.出自《孟子·滕文公上》病愈,我且往見,夷子不來。
2.出自《和歸二部送僧約》詩早知皆是自拘囚,不學因循到白頭。
3.出自《對策》陸澄以為非鄭所注,請不藏于秘省。
12.
副詞。單用,作否定性的回答。
1.出自《城中·微波》“這兩年里頭,你一向在上海吧?”“不,前年夏天我到北京去了,是上禮拜才來上海的。”
13.
副詞。方言。用在句末表示疑問,跟反復問句的作用相等。
1.出自《兒女英雄傳》我且問你,褚一官在家也不?
2.出自《未厭集·小妹妹》我也問你,你愿意不?
14.
副詞。方言。不用;不要(限用于某些套語)。
1.出自如:不送,不謝。
1.青蒿的別稱。參見明李時珍《本草綱目.草四.青蒿》。
北宋末年(公元1120年)方臘領導的江東(今安徽南部和江西東北部)、兩浙(今浙江全省和江蘇南部)農民起義。
1.將來。
2.近來。
1.謂(恩澤)方始來到尚未止歇。
1.傳說中人名。相傳其女為黃帝次妃﹐生青陽﹐即少昊帝。
1.亦作"方楞"。
2.方正有棱角。喻剛正不阿。
1.見"方棱"。
1.蒙蘢紛亂貌。
①一里見方。②平方里。
1.正直而嚴肅。
1.謂以道立身。
1.方正廉潔。
1.傳說中的山精鬼怪名。
1.正直而誠實。
1.猶丈量。
1.方形衣領。
2.因以指儒者或儒者之服。
1.方形的衣領﹐規矩適度的步子。指古代儒生的服飾和儀態。亦借指儒生。語本《后漢書.儒林傳序》"建武五年﹐乃修起太學……服方領習矩步者﹐委它乎其中。"又《馬援傳》"勃衣方領﹐能矩步﹐辭言嫻雅。"李賢注"《前書音義》曰'頸下施衿領正方﹐學者之服也。'矩步者﹐回旋皆中規矩。"
1.方形的衣領和圓形的帽冠﹐為古代儒生的服飾。亦借指儒生。
1.作直角轉折的水流。相傳其下有玉。
1.科舉考試中應試的有關治國方略的策文。
1.縛馬。
1.醫方與脈象。引申指醫術。
就相對的或并列的幾個人或幾個事物之一說,叫方面優勢是在我們~,不是在敵人~ㄧ必須不斷提高農業生產~的機械化水平。
1.舊時所謂的富貴之相。
1.古指執掌一方軍政職權之官。明清時指地方政府長官﹐如巡撫﹑都御史等。
擔負一個方面作戰任務的軍隊的最高一級編組,轄若干集團軍(兵團)或軍。
1.四方之名。指辨識方向。
1.上下四方神明之象。木制﹐方四尺﹐設六色六玉。古代諸侯朝見天子﹑會盟或天子祭祀時所置。
2.傳說中人名。
1.設有上下四方神明之象的祭壇。
1.違命;抗命。
2.常作難于應命的婉辭。
1.方策;謀略。
1.相傳仙人偓佺因好食松實﹐形體生毛﹐長數寸﹐兩目變方﹐能飛行逐走馬。事見漢劉向《列仙傳.偓佺》。三國魏嵇康《答》"偓佺以松實方目。"后多以"方目"形容眼睛呈方形﹐大而有神﹐為神仙或同類中翹楚者之特征。
2.方形之孔。
3.水鳥名。
1.亦作"方目?"。
2.古代絲織物名。
1.古時統治一方的軍政長官方伯與州牧的并稱◇泛指地方長官。
1.指塵世。對"方外"而言。
2.猶國內﹐域中。
1.并排兩輦。
2.同輦。
1.僧人所穿的袈裟。因平攤為方形﹐故稱。
2.借指僧人。
1.指僧人。
1.并轡;并駕。
1.傳說中海中二神山方丈﹑蓬萊的并稱。
1.傳說中漢桓帝時神仙王遠的字。
1.一方的屏藩。指地方軍政長官。
1.各地出產的珍奇物品。
1.指大地。
2.指地神。
1.并起。
1.棱角分明貌。
1.正直而懇切。
1.尚且;還要。
2.猶方將。將會;將要。
3.正當;正值。
4.方才。
1.猶交情﹐情誼。
2.指有交情的友人。
指志行、品德、操守堅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