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名詞
澧水,水名,在湖南省北部,流入洞庭湖。
1.
水名。源出湖南省西北與湖北省鶴峰縣交界處,向東南流經桑植,再向南向東經大庸、慈利、石門、澧縣、津市,再向南流入七里湖。
1.出自《書·禹貢》岷山導江,東別為沱,又東至于澧。
2.出自《楚辭·九歌·湘君》捐余玦兮江中,遺余佩兮澧浦。
3.出自《黃鶯兒·南歸》曲褊性合幽棲,況吾家楚水西,春風澧浦滋蘭蕙。
2.
見“澧沛”。迅疾充沛。
1.出自《楚辭·淮南小山〈招隱士〉》溪谷嶄巖兮水曾波
2.出自《風俗通·聲音·瑟》暴風亟至,大雨澧沛,裂帷幕,破俎豆,墮廊瓦。
3.
象聲詞。參見“澧澧”。
1.出自《楚辭·劉向〈九嘆·離世〉》波澧澧而揚澆兮,順長瀨之濁流。
4.
古州名。治所在澧陽(今湖南省澧縣)。隋置,唐宋因之,1912年改澧縣。
1.出自《送南涪州量移澧州序》自漢而南,州之美者十七八,莫若澧,澧之佐理,莫逾於長史。
5.
通“醴”。甜美。參見“澧泉”“澧源”。
1.出自《列子·湯問》甘露降,澧泉涌。
2.出自《論衡·自紀》是則澧泉有故源,而嘉禾有舊根也。
3.出自《和錢侍郎甘露》忽見垂書跡,還驚涌澧源。
6.
水名。源出河南省桐柏縣西北胎簪山,西北流至唐河縣南注入唐河。
1.出自《水經注·比水》澧水源出桐柏山,與淮同源,而別流西注,故亦謂水為派水。
7.
水名。源于河南省方城縣北伏牛山,流經葉縣、舞陽之間,至漯河市北與沙河合,再向東北然后折向東南流至周口鎮與潁河匯合。古稱澧水,今稱澧河。
1.出自《說文?水部》澧,水。出南陽雉衡山,東入汝。
1.住所;客舍。
1.放棄自己的成見聽從別人的正確意見。
1.《孟子.盡心下》"人病舍其田而蕓人之田﹐所求于人者重﹐而所以自任者輕。"趙岐注"蕓﹐治也;田以喻身。舍身不治﹐而欲責人治﹐是求人太重﹐自任太輕。"后以"舍己蕓人"指看重別人﹐輕視自己。
謙稱自己家的客氣話請有空來舍間坐坐。
1.舊時學校里指導學生生活﹑行為的人叫舍監。
1.《后漢書.朱佑傳》"佑初學長安,帝往候之,佑不時相勞苦,而先升講舍◇車駕幸其第,帝因笑曰'主人得無舍我講乎?'"后因以"舍講"為不禮敬客人的典故。
1.見"舍近務遠"。
1.見"舍近務遠"。
1.放棄近的,謀求遠的。
1.解除封山澤的禁令。古十二荒政之一。
1.猶免禮。
1.語出《左傳.僖公二十八年》"原田每每﹐舍其舊而新是謀。"杜預注"可以謀立新功﹐不足念舊惠。"后指棄舊求新。
1.對自己家眷的謙稱。
1.棄之使離去;離開。
佛教稱死者火化后的殘余骨燼。通常指釋迦牟尼的遺骨為佛骨或佛舍利,如佛骨舍利與佛牙舍利等。相傳釋迦牟尼火葬后,有八國國王分取舍利,建塔供奉。其中一枚佛牙舍利很早就傳入中國,現供奉于北京西山佛牙舍利塔內。
1.供奉佛舍利的塔。
1.即舍利。
1.沉著臉。
1.死亡。
2.拼命。
1.形容不顧性命去圖一時的享用。
1.窩藏。
1.施舍財物給貧困的人。
1.拋棄;割舍。
謙稱自己的親屬舍親有不當處請包涵。
1.拋開。
1.釋然。謂疑慮隔閡頓消。舍﹐通"釋"。
①古代豪門貴族家里的門客藺相如為趙宦者令繆賢舍人。②古代官稱。前冠以頭銜,名稱及職權都不同秦漢置太子舍人|魏晉有中書舍人。③宋元后用以稱呼權貴子弟,猶稱公子;舍人從何處來。
1.佛教徒為宣揚佛法,或為布施寺院,自作苦行,謂之"舍身"。六朝時此風最盛。
2.犧牲自己。
1.泰山崖名。舊時信佛者謂投身崖下可脫諸罪而登彼岸。
1.見"舍生取義"。
1.見"舍生取義"。
為了正義事業不惜犧牲生命。語出《孟子·告子上》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
1.見"舍生取義"。
1.猶施舍。謂以財物﹑人力資助寺院或救濟貧民。
1.不察實際﹐只聽虛名。
1.放開手;放下手。
1.死亡的婉稱。
1.駐守。
1.謂不顧生命危險。
1.停止學習。
2.舍棄家產。
1.宅內庭院。
1.舊時北京的一種習俗。施舍豆子結緣。
1.放過﹐避開。
1.謂施舍住宅作寺院。
1.營帳。
1.停駐;居留。
1.猶家中。
2.指家中人。
1.比喻拼著作很大的犧牲。
1.對子女死亡的婉稱。
1.寬赦﹐放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