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名詞
海邊有彎曲的地方,可以停靠船舶(多用于地名)。
2.
名詞
指澳門特別行政區。
3.
名詞
(ào)姓。
4.
名詞
指澳大利亞聯邦;也指大洋洲。
5.
名詞
指澳大利亞。
1.
刷洗。
1.出自《世說新語·汰侈》王君夫以飴糒澳釜,石季龍用蠟燭作炊。
2.出自《異苑》晉義熙初,晉陵薛愿有虹飲其釜澳,須臾,嗡響便竭。愿輦酒灌之,隨投隨涸,便吐金滿釜,於是災弊日祛,而豐富歲臻。
2.
港灣,水灣可泊船處。
1.出自《吳船錄》江為赤壁一磯所攖,流轉甚駛,水紋有暈,散亂開合,全如三峽。郡議欲開澳以歸宿客舟,未決。
2.出自《宋史·河渠志六》鎮江府旁臨大江,無港澳以容舟楫,三年間覆溺五百余艘。
3.出自《如夢令》詞大榭、大貓、摘箬,大島如舟在澳。
3.
深。參見“澳溟”、“澳清”。
1.出自《七召》至深潭之澳溟,有洞室之穹崇。
2.出自《代人祭吳春卿文》維公剛健渾粹,淵泉澳清,萬人之杰,一旦之英。
4.
水名。澳水今俗名涼河,在今河南省泌陽縣,為泌陽河支流。參閱北魏酈道元《水經注·比水》。
1.出自《水經注?比水》比水又西,澳水注之。水北出茈丘山,東流屈而南轉,又南入于比水。
5.
地名。澳門的簡稱。
1.出自如:港澳同胞。
1.諷誦﹐吟詠。
1.頌揚功德﹔宣揚功績。
1.閱讀。
1.高聲誦經。
1.背誦和記憶。
1.誦讀前代箴諫之語。
2.諷諫。
1.誦讀講習。
1.猶閱讀。
1.頌揚功業。
1.頌揚美德。
2.歌頌贊美。
1.猶誦讀。
1.稱頌佩服。
1.誦讀摭拾。
1.讀書或背書。
1.誦讀傳述﹔講述。
1.反復誦讀。
2.引申為記誦﹑背誦。
1.傳述解說。
2.諷誦講說。
3.歌頌﹐稱道。
1.贊頌﹐贊嘆。
1.誦讀玩味。
1.吟誦玩味。
1.誦讀以學習。
2.背誦并熟習。
1.見"誦弦"。
1.周代官名。掌為王者述說四方久遠故事﹐說明各地風俗所忌諱的言語﹔王者巡狩﹐隨從王車左右。
2.指誦讀訓誡之言。
1.指誦讀經書之言。
2.猶誦讀。
3.公開聲稱﹔明說。誦﹐通"訟"。
4.稱頌之言。
1.背誦并記住。
1.誦讀并尋究其含義。
1.讀書修業。
1.誦讀吟詠。
1.見"誦詠"。
1.諫諍。
1.誦讀不忘。
2.述志。
1.《分別功德論》卷五﹕"此比丘精神疏鈍﹐佛教使誦掃帚。得帚忘掃﹐得掃忘帚。六年之中專心誦此﹐意遂解悟﹐而自惟曰﹕帚者篲﹐掃者除﹔篲者即喻八正道﹐糞者三毒垢也﹐以八正篲掃三毒垢﹐所謂掃帚義﹐正謂此耶?深思此理﹐心即開解﹐得阿羅漢道。"后因以"誦帚"比喻反復誦習﹐一朝警悟。
1.亦作"誦咒"。
2.念咒語。
3.誦經﹐念經。
1.投遞電報。
2.指投遞報紙。
1.真誠相待的意思。
1.送行;告別。
1.運送棺柩下葬;出殯時陪送靈柩。
1.方言。送給。
1.敬茶;獻茶。
2.舊時婚俗,男方向女家送聘禮,叫"送茶"◇亦以"送茶"泛指送禮。
3.喝茶時以食物助飲。
1.指為上級差官送行。
2.指遞送公文﹑書信的差役。
3.指送信當差。
1.猶言送這送那。形容對人生活很關切,待人殷勤熱情。
1.舊時科舉考試,親友于考試前贈送食品或送至考場,謂之"送場"。
1.推送潮水。
2.觀潮退去。
1.送行之車。
2.送葬之車。
3.指到車站送行。
1.輸誠,歸順。
1.押送遞解。
1.送別春天。
2.舊時立春日的一種風俗。
1.護送隨從。
1.法律用語。司法機關依一定方式將訴訟文件(如傳票﹑判決書等)送交訴訟參與人。送達不僅使訴訟有關人員了解文件內容,便于遵照執行;而且在于賦予一定的法律效果。如傳票一經送達,則被送達人即有到庭的義務,不得借故規避。
1.舊俗富人嫁女后第一個元宵節,送新燈以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