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名詞
簡陋的房屋。
2.
名詞
指廬州(舊府名,府治在今安徽合肥)。
3.
名詞
姓。
1.
通“籚”。
2.
泛指簡陋居室。
1.出自《讀〈山海經〉詩》眾鳥欣有托,吾亦愛吾廬。
2.出自《陋室銘》南陽諸葛廬,西蜀子云亭。
3.
古人為守喪而構筑在墓旁的小屋。
1.出自《荀子·禮論》齊衰、苴杖、居廬、食粥、席薪,枕塊,所以為至痛飾也。
4.
指居廬守喪。參見“廬墓”。
1.出自《搜神記》父儀,為文帝所殺,裒廬於墓側,旦夕常至墓所拜跪。
2.出自《新唐書·陳子昂傳》會父喪,廬冢次,每哀慟,聞者為涕。
5.
古代沿途迎候賓客的房舍。
1.出自《周禮·地官·遺人》凡國野之道,十里有廬,廬有飲食。
6.
寄居;旅宿。
1.出自于時處處,于時廬旅。
2.出自《國語·齊語》狄人攻衛,衛人出,廬於曹。
3.出自《河清頌》農商野廬,邊城偃柝。
7.
古代官員值宿所住的房舍。
1.出自《漢書·嚴助傳》君厭承明之廬,勞侍從之事,懷故土,出為郡吏。
8.
居住。
1.出自《文選·張衡〈西京賦〉》思比象於紫微,恨阿房之不可廬。
2.出自《臘日游孤山訪惠勤惠思二僧》詩孤山孤絕誰肯廬,道人有道山不孤。
3.出自《唐才子傳·李頻》少秀悟,長廬西山。
9.
青廬。古代舉行婚禮時用的青布棚。
1.出自《太平廣記》魏武少時,嘗與袁紹好為游俠,觀人新婚,因潛入主人園中,夜叫呼云:“有偷兒至!”廬中人皆出觀。
10.
姓。
1.出自《通志·氏族二》廬氏,亦作盧。
11.
矛、戟的柄。
1.出自《說文通訓定聲·豫部》廬,假借為“籚”。
12.
古代指平民一家在郊野所占的房地。引申為指季節性臨時寄居或休憩所用的簡易房舍。
1.出自《詩·小雅·信南山》中田有廬,疆埸有瓜。
2.出自《論衡·恢國》與呂后俱之田廬,時自隱匿,光氣暢見,呂后輒知。
1.正午。
1.謂正午已經過去了很久。
1.午飯。
1.指正午之后,約一兩點鐘之間。
1.賞識喜愛。
1.賞識提拔。
1.猶酬報。
1.謂賞賜與功勞不相稱。
1.見"賞不逾時"。
1.謂及時行賞。
1.玩賞春景。
①地位或輩分高的人把財物送給地位或輩分低的人策勛十二轉,賞賜百千強。②賞賜的財物老板看這孩子干得挺賣力,便多給了他一些賞賜。
1.欣賞投合。
1.謂觀賞節日所設的彩燈。
1.觀賞。
1.賞賜田地。
1.賞賜的典禮。
1.方言。賞錢。
1.欣然相對。
1.亦作"賞罰"。
2.獎賞和懲罰。
1.謂該賞的賞,該罰的罰,處理清楚明白。
1.同"賞罰分明"。
1.同"賞罰分明"。
1.同"賞罰分明"。
1.裝在紅封套里的賞錢。今稱紅包。
1.賞給供其使用。
2.贊賞佩服。
1.因俘獲之功而所得的賞賜。
1.獎賞歸降的人。
1.給死者家屬贈送財物。
1.見"賞功罰罪"。
懸賞所定的數額不惜賞格,定要捉拿。
1.工資以外的獎金。
1.賞賜有功者。
1.獎賞有功的人,懲罰犯罪的人。
1.謂獎賞供獻貢品者。共,通"供"。
1.頒賞與朝貢。
1.漢代實行買爵制,進納一定數量的錢,朝廷則賜以相應的官爵。
請求對方接受邀請等的客套話今晚我做東,請賞光。
1.賞識和喜愛。
1.賞給每人一份兒的東西或錢。
1.猶尸位。
尸骨;尸體不見長城下,尸骸相支拄|家貧無錢,尸骸暴野。
1.主祭。
1.陳尸以諫◇泛指以死諫君。
1.謂道徒遺其形骸而仙去。
1.即鸤鳩。鳥名。
1.盛有尸體的棺材。
1.謂安居而無為。
2.指居位而不盡職。
3.見"尸居余氣"。
1.形容人即將死亡。亦以謂人暮氣沉沉,無所作為。
1.見"尸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