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射鳥的箭。
1.出自《集韻?尤韻》矪,射鳥矢。
1.分處庭中,以示平等。
2.指分處庭中。
1.見"分庭抗禮"。
原指賓主相見,站在庭院的兩邊,相對行禮?,F在用來比喻平起平坐,互相對立。
1.砝碼。
1.分別統率。
2.猶統轄,管轄。
1.宋代的一種民間禮俗。
分頭1若干人分幾個方面(進行工作)~辦理 ㄧ大家~去準備。 分頭2 [fēntóu]短頭發向兩邊分開梳的式樣他留著~。
1.見"分涂"。
1.見"分涂"。
1.分封土地。
2.劃分的疆土。
3.猶分野。
1.猶分駐。
①本分以外分外事|不務分外之賞。②副詞。表示程度高久別重逢,分外高興|月到中秋分外明。
1.非本分應得的財物。
1.分內之望。
1.施威懾敵。
2.侵分君上權威。
1.判斷;斷定。
1.離別。
1.猶分派。
1.佛教語。謂僧人乞食。
1.劃分方位。
指很少的錢~不值ㄧ身無~ㄧ~不取。
一個錢也不要(多指應給的報酬或應收的費用)我要是治不好你的病,~。
1.亦作"分文不值"。亦作"文毫不值"。
2.形容毫無價值。
1.見"分文不直"。
1.見"分文不取"。
1.語出《史記.項羽本記》"當此時,彭越數反梁地,絶楚糧食,項王患之。為高俎,置太公其上,告漢王曰'今不急下,吾烹太公。'漢王曰'吾與項羽俱北面受命懷王,曰"約為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則幸分我一杯羹。'"梘,即"杯"◇謂從他人那里分享一分利益為"分我杯羹"。
1.分配職務。
2.猶分司。
1.謂天子分賜之物。
2.謂不同的事物。
實驗室中用于精確稱量物體質量的一種儀器。根據杠桿原理制成。最常見的為等臂式天平。其稱量范圍一般為01毫克至100克。用于微量分析的天平,稱量范圍為0001毫克至20克。
在認識中把整體分解為部分和把部分重新結合為整體的過程和方法。分析是把事物分解為各個部分、側面、屬性,分別加以研究。是認識事物整體的必要階段。綜合是把事物各個部分、側面、屬性按內在聯系有機地統一為整體,以掌握事物的本質和規律。分析與綜合是互相滲透和轉化的,在分析基礎上綜合,在綜合指導下分析。分析與綜合,循環往復,推動認識的深化和發展。一切論斷都是分析與綜合的結果。
語言學上指詞與詞間的語法關系主要不是靠詞本身的形態變化,而是靠詞序、虛詞等來表示的語言。一般認為漢語是典型的分析語。
1.分辨清楚。
2.清楚;清晰。
3.猶分別。
1.支派。
1.詳說。
1.謂離別時彈奏的琴聲。
1.限制;約束。
2.界限;限度。
3.區分。
1.古代祭祀,向配饗者行獻爵獻帛禮。與"正獻"相對而言。
1.見"分香賣履"。
1.東漢末,曹操造銅雀臺,臨終時吩咐諸妾"汝等時時登銅雀臺,望吾西陵墓田。"又云"余香可分與諸夫人。諸舍中無為,學作履組賣也。"見晉陸機《吊魏武帝文》序◇以"分香賣履"喻臨死不忘妻妾。
1.猶分說。
和別人分著享受(歡樂、幸福、好處等)晚會中老師也~著孩子們的歡樂。
1.謂分封土地或削減封地。
1.半夜。
1.猶通宵達旦。
1.見"分疏"。
1.相傳為黃帝的明堂。
2.同居一舍。謂不分居。
1.猶合抱。形容動植物等物體粗大。
1.神話中的山名。
2.穴位名。在手背側虎口處,當第一掌骨與第二掌骨間陷中,屬手陽明大腸經。
若干人聚集資本(經營工商業)~經營。
1.猶合葬。
2.肉不剔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