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謂女子心術不正。
1.出自《龍龕手鑒?人部》偣,浄也。
2.
凈。
1.積壓的公務。
2.指留守﹑留后一類的官職。
3.特指唐代節度留后。
1.見"留視"。
①皇帝離開京城,命大臣駐守,叫做留守。平時在陪都也有大臣留守。②部隊、機關、團體等離開原駐地時留下少數人在原駐地擔任守衛、聯系等工作~處。
1.清制官吏奏薦形式之一,其法由吏部及本屬衙門奏薦候缺任命。
1.中醫指久病而體瘦。
1.駐守。
1.唐人稱分司東都洛陽者為留司。宋因之。
1.唐朝的一種法規。唐代成文法典分律﹑令﹑格﹑式四類。"格"是朝廷臨時對國家機關所頒行的各種單行指示,是"令"的補充。凡公布于天下的叫"散頒格";留用于官署而不普遍頒行的叫"留司格"。
1.猶留心,關心。
2.留念,懷戀。
3.謂文思滯澀。
1.指古代帝王因故離京,奉命留守京師之官及其機構。古稱禁城為臺城,故名。唐宋時在陪都﹑行在所設留守之官,亦稱"留臺"。
2.特指王朝遷都后,留置于舊都之官署。相當于留都。
3.指御史臺。
①在參觀或游覽的地方寫下(意見、感想等)~簿。②〈書〉游覽名勝時因有所感而題寫的詩句。
1.屯田。
1.停留;停止。
1.留起頭發,蓄發。
2.舊時女孩子幼年剃發,到達一定年齡,先蓄頂心頭發,再蓄全部頭發,準備以簪結發,稱留頭。
1.留止以至倒退。
2.天文學名詞。即留逆。
1.駐軍屯田。
1.繼續擔任職務。
2.指留守﹑留臺等所掌的政務。
1.相留嬉戲。娭,通"嬉"。
1.拘押,拘留。
1.謂把東西擱下。
2.留住下來。
3.收受下來。
4.指付錢買下。
5.停留而攻下。
1.有縐褶的裙,類似今之百褶裙。據漢伶玄《趙飛燕外傳》載成帝于太液池作千人舟,號合宮之舟,后歌舞《歸風》《送遠》之曲,侍郎馮無方吹笙以倚后歌。中流,歌酣,風大起◇揚袖曰"仙乎,仙乎,去故而就新,寧忘懷乎?"帝令無方持后裙。風止,裙為之縐。"他日,宮姝幸者﹐或襞裙為縐,號'留仙裙'"。
1.保留香味。
2.傳說中的留香草。因其能留下芳香,故亦比喻帝王普施德惠。
注意~聽講ㄧ參觀的時候他很~,不放過每一件展品。
1.挽留,使不離去。
2.停止行進。
3.指阻擋,阻礙。
4.停止與前進。
1.《史記.吳太伯世家》"季札之初使,北過徐君。徐君好季札劍,口弗敢言。季札心知之,為使上國,未獻。還至徐,徐君已死,于是乃解其寶劍,系之徐君冢樹而去。從者曰'徐君已死,尚誰予乎?'季子曰'不然。始吾心已許之,豈以死倍吾心哉!'"后以"留徐劍"為悼友之典故。
離開某地時用書面形式留下要說的話~牌ㄧ~簿ㄧ旅客~。
1.猶駐顏,使容顏不衰老。
1.謂留待以后目睹。
1.指對親老丁單的死犯﹑流放犯,有留下養親的寬緩條例,稱留養。例始于北魏太和年間,清時仍沿用。
(~兒)不把本事全部拿出來老師傅把全部技藝傳給徒工,再不像從前那樣~了。
1.香草名。一說,即芍藥。
1.即留夷。
1.留給;留存。
2.留存下來的事物。
1.見"留聲機"。
1.浸淫,積久漫衍。
1.留客宴飲;留下宴飲。
2.中醫痰飲病的一種。因飲邪日久不化,留而不去,故名。
指以當前景物為背景,照相以留紀念在天安門前留個影。
①(人員)留下來繼續任用~察看ㄧ~人員ㄧ降職~。②(物品)留下來繼續使用把要~的衣物挑出來,其他的就處理了。
1.猶言留馀地。
1.春秋時北方部族赤狄的一支,魯宣公十六年(公元前593年),并于晉國。地在今山西省屯留縣南。
1.稽延獄訟。
中國四大名園之一。在江蘇省蘇州市閶門外留園路。建于明嘉靖年間,為太仆徐時泰私園。面積約33公頃(50余畝)。分中、東、西、北四部分,均以曲廊相連,中部為水池,建筑臨水而筑,有涵碧山房、聞木樨香軒、遠翠閣、五峰仙館、鴛鴦廳、冠云樓等。疊山堆石,廣植花木,景色佳幽。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1.停止運行。一說,猶留連﹑留滯。
1.謂歸葬時留其臨時殯處遺跡。
1.指客死異鄉,就地埋葬。
指針刺時把針留在穴位內一定時間,以增強針刺的效應。
1.指古代帝王出外,大臣留守京師。
2.泛指留駐﹑鎮守某處。
1.停留;居住。
2.挽留。
1.留心記住;留意。
1.拘為人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