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副詞
錯。
2.
動詞
耽誤,因拖延或錯過時機(jī)而產(chǎn)生不良后果。
3.
動詞
使受損害。
4.
副詞
不是故意的。
5.
名詞
差錯。
1.
亦作“悮”。
2.
耽誤;妨害。
1.出自《左傳·僖公十五年》鄭以救公誤之,遂失秦伯。
2.出自《古詩十九首·驅(qū)車上東門》服食求神仙,多為藥所誤。
3.出自《隋書·后妃傳·宣華夫人陳氏》上恚曰:“畜生何足付大事,獨孤誠誤我!”
4.出自《從文自傳·辛亥革命的一課》但臨時卻因軍隊方面談的條件不妥,誤了大事。
3.
迷惑。
1.出自《左傳·哀公十九年》十九年春,越人侵楚,以誤吳也。
2.出自《詠雪贈張籍》誤雞宵呃喔,驚雀暗徘徊。
3.出自《續(xù)資治通鑒·元順帝至正二十二年》所攻在蘇杭,所取在紹興,所謂多方以誤之者也。
4.
不是故意地;不慎。
1.出自《后漢書·逸民傳·梁鴻》曾誤遺火延及它舍,鴻乃尋訪燒者,問所去失,悉以豕償之。
2.出自《瘞硯銘》役者劉胤誤墜之地,毀焉,乃匣歸埋于京師。
3.出自《贈邢補(bǔ)庵》詩自言輕一出,為官多憂忡;大魚吞小魚,誤落風(fēng)波中。
5.
謬誤;錯誤。
1.出自《書·立政》繼自今文子文孫,其勿誤于庶獄庶慎,惟正是乂之。
2.出自《三國志·吳志·周瑜傳》曲有誤,周郎顧。
3.出自《為韋相公讓官表》毫厘之差,或致弊於寰海;晷刻之誤,或遺患於歷年。
4.出自《重刻宋本〈太平御覽〉敘》且彼本妄據(jù)彼時流傳經(jīng)籍,憑臆擅改,不知古書文義深奧,與后世判然不同,淺學(xué)者見為誤而改之,不知所改者反誤矣。
1.亦作"草團(tuán)標(biāo)"。
2.圓形茅屋。
1.低洼積水﹑野草叢生的地方。
1.蒲草。亦泛指草茅。
1.用柔韌的草莖編織的席子。
1.草擬檄文。亦泛指撰寫官方文書。
1.見"草間"。
1.對善作草書者的美稱。
1.用稻稈或草莖等編制的鞋。
2.指清代民間某些秘密社團(tuán)內(nèi)司交通﹑諜報等職事的人員。
1.見"草鞋錢"。
1.舊時公差衙役向案犯或當(dāng)事人勒索的錢財,俗稱"草鞋錢"。
1.指窮親戚。
1.用草體所寫的文字。參見"草體"。
1.帶草的行書。
2.在草野中行走。
1.在草野中趕路,露天歇宿。形容行旅的艱辛或迫促。
1.指漢揚雄作《太玄》。《漢書.揚雄傳下》"哀帝時,丁﹑傅﹑董賢用事,諸附離之者或起家至二千石。時雄方草《太玄》,有以自守,泊如也。"后因以"草玄"謂淡于勢利,潛心著述。
1.亦作"酬奬"。
2.給以獎賞。
1.應(yīng)酬,接待。
1.猶問答。
1.酬勞的錢。
1.亦作"酬酒"。
2.以酒酹祭。
1.因報復(fù)而加阻止。
1.應(yīng)對的依據(jù)。
1.應(yīng)對決斷。
1.酬對;答對。
1.酬勞犒賞。
1.贈予;報贈。
1.古時會飲,推年長者先以酒祭地酬神。
1.研討,討論。
1.見"酬答"。
1.應(yīng)酬接待。
2.接納;采納。
1.實現(xiàn)諾言。
1.亦作"酬勸"。
2.勸酒。
1.亦作"酬賞"。
2.酬勞賞賜。
1.亦作"酬神"。
2.祭謝神靈。
1.謂生日宴請客人。
1.謂以錢物償值贖回。
1.《左傳.宣公十五年》"初,魏武子有嬖妾,無子。武子疾,命顆曰'必嫁是。'疾病,則曰'必以為殉!'及卒,顆嫁之,曰'疾病則亂,吾從其治也。'及輔氏之役,顆見老人結(jié)草以亢杜回。杜回躓而顛,故獲之。夜夢之曰'余,而所嫁婦人之父也。爾用先人之治命,余是以報。'"后遂以"酬魏顆"為報恩的典實。
1.猶處事接物。
1.相互勸酒。
2.獻(xiàn)贈。
1.猶酬功。
1.謂相互傾訴心意。
1.答應(yīng);允許。
1.亦作"酬勛"。
2.見"酬勛"。
1.驗證。
1.為答謝而宴請。
1.亦作"酬應(yīng)"。
2.應(yīng)答,應(yīng)對。
3.應(yīng)酬,交際往來。
1.猶酬功;酬勞。
1.亦作"酬愿"。亦作"酬愿"。
2.猶還愿。
1.以禮物﹑金錢等為贈以表謝意。
2.詩詞唱和。
1.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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