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動詞
〈書〉希望;希圖。
2.
名詞
河北省的別稱。
3.
名詞
姓。
1.
亦作“兾”。
2.
企圖;非分地謀求。
1.出自《左傳·僖公三十三年》鄭有備矣,不可冀也。
2.出自《釋私論》公私交顯,則行私者無所冀,而淑亮無所負矣。行私者無所冀,則思改其非。
3.出自《夷堅乙志·張成憲》尉即出參告,白郡守,求合兩盜為一,兾人數滿品,可優得京官。
4.出自《看云隨筆·太上感應篇》篇中列舉眾善,能行者是為善人,其利益中只有福祿隨之一句稍足動俗人歆羨,而歸結于神仙可冀。
3.
希望;盼望。
1.出自《楚辭·離騷》冀枝葉之峻茂兮,愿俟時乎吾將刈。
2.出自《南齊書·垣崇祖傳》淮北士民,力屈胡虜,南向之心,日夜以冀。
3.出自《論衡·無形》變人之形,更為禽獸,非所冀也。
4.出自《五岳游草·恒游記》有通玄谷、集仙洞、白云堂、紫芝峪、石脂圖、白龍洞俱未至,冀與五臺為它日之游。
4.
猶記,記載。參見“冀闕”。
1.出自《史記·商君列傳》居三年,作為筑冀闕宮庭于咸陽。
2.出自《雜體詩·效王粲懷德》崤函復丘墟,冀闕緬縱橫。
5.
古九州之一。參見“冀州”。
1.出自《爾雅·釋地》兩河間曰冀州。
2.出自《書·禹貢》冀州,既載壺口。
3.出自《論衡·書虛》堯葬于冀州,或言葬于崇山。
6.
河北省的簡稱。
7.
姓。春秋時晉國有冀芮、冀缺。見《左傳·僖公十年》、《國語·晉語八》。
1.出自《廣韻?至韻》冀,姓。
8.
古國名。春秋時并于晉,為郤氏食邑,故地在今山西省河津縣。
1.出自《左傳·僖公二年》冀之既病。
2.出自《國語·晉語五》臼季使舍于冀野。
1.衡量評論。
2.猶鹽。
1.鑒別選取。
1.猶銓政。
1.通過考試進行鹽。
1.銓試的規章制度。
1.鹽任命(官吏)。
1.主管選授官職的官署。
1.鹽與淘汰。
1.指吏部。吏部專司考核﹑鹽官吏﹐故稱。
1.謂受領封地。
1.政府設置的鹽官吏的考試場所。
1.評量文章。
1.主管鹽官吏的職位。
1.選授官職的等級﹑界限。
1.審核﹔審查。
1.見"銓敘"。
1.見"銓敘"。
1.選才授官。古代舉士與選官相一致。士獲選﹐即為官。至唐﹐試士屬禮部﹐試吏屬吏部﹐以科目舉士﹐以銓選舉官。舉官又分兩途﹐吏部主文選﹐兵部主武選。唐以后﹐銓政代有更易﹐然大抵不外集吏考試量人授官之義。清中葉后﹐銓選又分為外補與部選兩途﹐而選政遂成具文﹐但循例掣簽而已。
2.指負責銓選的官員。
1.鹽引薦。
1.鹽任用。
1.評量鑒別。
1.評量選擇。
1.謂掌管選才授官。
1.指鹽﹑任用﹑考核官吏的政務。
1.猶衡軸。比喻中樞要職。
1.謂對官吏的考選登錄。
1.鹽起用。
1.謂鹽羅致人材。
2.權衡和綜合。
1.猶銓綜。
2.指吏部。
1.謂作律詩先得一聯﹐更思一聯配之。
1.猶收錄。
1.亦作"筌蹏"?!肚f子.外物》"荃者所以在魚﹐得魚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一本作"筌"﹐捕魚竹器;蹄﹐捕兔網◇以"筌蹄"比喻達到目的的手段或工具。
2.南朝士大夫貴族講經說法時手執的麈尾之類。
1.見"筌蹄"。
1.謂從利祿的束縛中覺悟過來。
1.喻指善傅會而博取富貴。
1.佛教語。指未超脫塵世的景象。
1.捕魚用的竹編盛器。
1.理順馀緒。筌﹐通"銓"。
1.包籠意義。
1.佛教語。謂獲取佛道的途徑。筌﹐捕魚器;羑﹐捕兔器。
1.捕魚。
1.牛羊彎曲之角。
2.用以代稱牛羊。
1.蹲伏不伸,匐踚曲身貌。
1.高聳險峻貌。
1.屈體伏臥。
2.引申為屈服﹐馴服。
3.猶隱伏;埋藏。
1.曲身而跪。
1.局曲不伸貌。
1.屈曲;拳曲。
1.見"蜷曲"。
1.蜷縮。蜷曲不伸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