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見“鵓鴣”。鳥名,又叫水鴣鴣,羽毛黑褐色。天要下雨或天剛晴的時候,常在樹上咕咕地叫。
2.
見“鷓鴣”。鳥,背部和腹部黑白兩色相雜,頭頂棕色,腳黃色。生活在有灌木叢的低矮山地,吃昆蟲、蚯蚓、植物的種子等。
1.
見“鷓鴣”。鳥名。形似雌雉,頭如鶉,胸前有白圓點,如珍珠。背毛有紫赤浪紋。足黃褐色。以谷粒、豆類和其他植物種子為主食,兼食昆蟲。為中國南方留鳥。古人諧其鳴聲為“行不得也哥哥”,詩文中常用以表示思念故鄉。
1.出自《文選·左思〈吳都賦〉》鷓鴣南翥而中留,孔雀??羽以翱翔。
2.出自《題雨竹》詩江上鷓鴣留客住,黃陵廟下泊船時。
3.出自《聞鷓鴣》詩鷓鴣聲里夕陽西,陌上征人首盡低。
2.
見“鷓鴣”。借指鷓鴣鳴聲。
1.出自《菩薩蠻·書江西造口壁》詞青山遮不住,畢竟東流去。江晚正愁余,山深聞鷓鴣。
3.
見“鷓鴣”。曲調名。即《鷓鴣詞》。參見“鷓鴣詞”。
1.出自《和夢游春詩一百韻》酩酊歌《鷓鴣》,顛狂舞《鴝鵒》。
2.出自《菩薩蠻》詞《鷓鴣》聲幾疊,滟滟金蕉葉。
3.出自《題扇上俞雪朗畫江南山水圖長句》醉聽鄰船唱《鷓鴣》,江南樂事輸姑蘇。
4.出自《唐聲詩下編·格調一》《山鷓鴣》,﹝別名﹞《鷓鴣辭》、《鷓鴣》。
4.
見“鴣??”。傳說中的鳥名。狀如烏鴉而有白文。
1.出自《山海經·北山經》﹝小侯之山﹞有鳥焉,其狀如烏而白文,名曰鴣??,食之不灂。
2.出自《山海經圖贊·鴣??黃鳥》鴣??之鳥,食之不醮。
1.猶退贓。
1.把尸體運回故鄉埋葬。
1.見"還債"。
1.謂皇帝收回授予已故臣子的追贈稱號。
1.猶環繞。
1.《晉書.列女傳.陶侃母湛氏》"侃少為尋陽縣吏,嘗監魚梁,以一坩鲊遺母。湛氏封鲊及書,責侃曰'爾為吏,以官物遺我,非惟不能益吾,乃以增吾憂矣。'"后以"還鲊遺書"為賢母教子為官清廉之典。
1.亦作"還賬"。
2.歸還所欠的債或償付所欠的貸款。
歸還所欠的債或償付所欠的貨款。
1.指古代諫官規諫﹑糾正皇帝詔書中的違誤過失。
1.乘船返回。
1.回車。謂返歸。
1.還歸本真。
2.指死亡。
1.猶回車。謂乘車周歷各國。
2.引申為出奔。
1.返回方鎮。
2.返回并鎮守。
1.恢復糾正。
1.致仕;辭官。
2.歸政;交權。
1.亦作"還值"。
2.償還價值。
1.見"還直"。
1.猶復職。
2.還歸而就職。
1.歸來;回到。
1.指古代諫官規諫﹑糾正皇帝制書中的違誤過失。
1.恢復麗質;回復年輕。
1.見"還贄"。
1.亦作"還摯"。
2.古人執禮求見,被求見的人表示地位相等,不敢當而歸還其禮物。
1.旋踵;轉身。
1.匯集舟船。
2.返舟。
1.循環。
2.四周,周圍。
1.猶回車。
1.《后漢書.循吏傳.孟嘗》"先時宰守并多貪穢,詭人采求,不知紀極,珠遂漸徙于交址郡界。于是行旅不至,人物無資,貧者餓死于道。嘗到官,革易前敝,求民病利。曾未逾歲,去珠復還,百姓皆反其業,商貨流通,稱為神明。"后以"還珠"形容為官清廉,政績卓著。
1.洞名。在廣西桂林伏波山麓。該洞三面穿透,曲折清幽。洞壁石刻甚多,其中有唐代佛像,宋代畫像等。
1.謂寶物失而復得。
1.東漢時,孟嘗任合浦太守,其地盛產蚌珠,由于前任貪索不已,致使蚌珠移徙,人民困苦不堪。孟嘗到官,改革前弊,為政清廉,結果去珠復還,百姓安居樂業。事見《后漢書.循吏傳.孟嘗》。
1.同"買櫝還珠"。
1.《后漢書.循吏傳.孟嘗》載,合浦產蚌珠,因地方官貪污,采求無厭,蚌珠遷至界外日南地方◇孟嘗任太守,革除前弊,去珠復還◇以"還珠守"指清廉的地方官。
1.亭名。在合浦縣(舊屬廣東,現屬廣西壯族自治區)東『孟嘗守合浦,去珠復還,政績卓著,后人建此亭以旌表之。
1.惑亂君主。還,通"營"。
2.歸還給主人。
1.回轉,返回。
1.歸還官印。謂去官離職。篆,借指官印。
1.指歸途的行李。
1.保佑;資助。
2.積聚的資財。
1.出嗣異姓或別支的養子還歸本宗﹑恢復原姓。
1.返身而走。
1.交租。
當中一個圓點 ,外面套著若干層圓圈的靶子。
1.盤旋與直拜。古禮中的兩種儀節程式。
圍繞(多用于自然景物)群山~ㄧ青松翠柏,~陵墓。
1.見"環逼"。
1.曲折回旋的碧水。
1.玉環和玉璧。環為圈形,璧的邊闊大于孔徑。古代用作朝聘﹑祭祀﹑喪葬的禮器。亦用作裝飾品。
1.一種環釧形的油炸面食,又稱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