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名詞
某些禾本科植物(如稻、麥)籽實的帶芒的外殼。
2.
名詞
〈書〉某些微小細長的東西的尖。
3.
形容詞
〈文〉聰明;才智出眾。
4.
名詞
(Yǐng)姓。
5.
見“新穎”,新奇,與一般的不同。
1.
亦作“頴”。
2.
物之尖端。參見“穎脫而出”。
1.出自《吳都賦》鉤爪鋸牙,自成鋒穎。
2.出自《聊齋志異·采薇翁》又斫其腹,腹裂無血,其中戈矛森聚,盡露其穎。
3.出自《花城》在通往足球王國的道路上,就有一位秉賦孱弱、其貌不揚的人脫穎而出,平步青云——這個人就是容志行。
3.
毛筆頭上尖銳的鋒毫。
1.出自《抱樸子·重言》於是奉老氏多敗之戒,思金人三緘之義,括鋒穎而如訥,韜修翰於彤管。
4.
指用筆書寫。
1.出自《紅樓夢》臨穎不勝待命之至!
2.出自《抗戰以來》臨穎悵惘,無任神馳,敬頌公安。
5.
嫩芽;芽尖。
1.出自《芳樹篇》翠穎陵冬秀,紅葩迎春開。
2.出自《云龍山觀燒得云字》詩行觀農事起,畦垅如纈紋。細雨發春穎,嚴霜倒秋蕡。
6.
比喻才智出眾。
1.出自《飲酒》詩規規一何愚,兀傲差若穎。
2.出自《晉書·愍懷太子傳贊》愍懷聰穎,諒惟天挺。
3.出自《李氏素風堂》詩果有過庭子,穎然材思精。
7.
指才智出眾者。
1.出自《三國志·吳志·陸遜傳》故大司農樓玄、散騎中常侍王蕃、少府李勖,皆當世秀穎,一時顯器。
8.
形容聲音高。
1.出自《潛書·丑奴》〔奄奴,〕其聲似童,不穎;似女,不媚;似啞,成聲;似貍,成語;不似人聲也。
9.
指刀把末端的圓镮。即刀镮。
1.出自《禮記·少儀》刀,卻刃授穎,削授拊。凡有刺刃者,以授人則辟刃。
10.
圓木枕。因睡久則歪,容易警覺,故也稱警枕。
1.出自《禮記·少儀》枕、幾、穎、杖。
2.出自《困學紀聞·禮記》穎,警枕也。謂之穎者,颎然警悟也。司馬文正公,以圓木為警枕,少睡則枕轉而覺,乃起讀書。
11.
禾尾;帶芒的谷穗。
1.出自《詩·大雅·生民》實堅實好,實穎實栗。
2.出自《史記·魯周公世家》天降祉福,唐叔得禾,異母同穎,獻之成王。
3.出自《后漢書·班固傳上》決渠降雨,荷臿成云,五谷垂穎,桑麻敷棻。
4.出自《吳農備荒議上》使若楚稻之六月擢穎,七月結實,何尚畏乎風?
1.非本生之母而拜認為母者。
2.深明大義之母。戰國齊宣王時有人爭斗而死,有異母兄弟二人被訊問。兄弟二人爭相承認。王使相問其母。母曰"殺其少者。"相問其故。母曰"少者,妾之子也。長者,前妻之子也。"相入言于王。王美其義,皆赦不殺,而尊其母號曰"義母"。事見漢劉向《列女傳.齊義繼母》。
1.猶義兒。
1.元代俗語。情夫。
1.鳥媒。用來引誘同類的鳥。
1.非己所生而撫養或收認的女兒。
2.行義助人的女子。
1.售貨攤。
1.舊稱節義之婦。
1.為正義而戰的或起義的軍隊的旗幟。
2.借指義師。
1.猶義冢。
1.贖罪金。
1.古代民族名。西戎之一。也作"儀渠"。分布于岐山﹑涇水﹑漆水以北今甘肅慶陽及涇川一帶。春秋時勢力強大,自稱為王,有城郭。地近秦國,與秦時戰時和。周赧王四十五年(公元前270年)為秦所并,以其地置北地郡。見《逸周書.王會》﹑《史記.秦本紀》。
1.意義和旨趣。
1.三國吳時,襄陽紀南人李信純醉臥城外草中,適獵者縱火,火順風且至。其愛犬曰"黑龍"者,于溪中濕身,周回灑李臥處,遂免大難;而犬以往返困乏致斃。李醒乃悟,為之慟哭。太守聞而憫之,具棺槨衣衾以葬◇紀南有義犬冢,高十余丈。事見晉干寶《搜神記》卷二十。
1.峨然,高大貌。
1.基于大義的謙讓。
1.言行符合正義或道德標準的人。
2.秦漢時加給西南一種少數民族的稱謂。
1.由于修身立德而自然具有的榮譽。
1.莊重的容色。
1.無償供給行旅食宿的邸舍。
1.舊謂立社以奉無主之魂者。
1.德義的名聲。
1.為正義而戰的軍隊。
1.恪守大義﹑篤行不茍的人。
2.指俠義之士。
3.舊指出錢贊助刻碑的人。
4.舊時官吏把其離任后來到其原轄地的士民,稱為"義士"。亦稱"義民"。
1.正義或公益之事。
1.私家集生徒命題考試。
1.斷手者所裝的假手。
1.疏解經義的書。其名源于六朝佛家解釋佛典◇泛指補充和解釋舊注的疏證。如南朝梁皇侃的《論語義疏》﹑清郝懿行的《爾雅義疏》等。
1.舊時不收學費的私塾。
1.一種像鼠的小動物。
1.為古書作注而闡明其義。
1.為正義而死。
1.理所當然的繼承者。
1.義理的精髓。
1.風調雨順的年歲。
1.古代行禮儀之臺。
1.漢袁康《越絕書.外傳記越地傳》"富中大塘者,勾踐治以為義田;為肥饒,謂之富中。"此當為義田之始◇即泛稱為贍養族人或貧困者而置的田產。
1.謂賣義求祿。
1.合時順俗的人。
2.猶義兵。
3.指義附。
1.文章的意味和情趣。
1.善聲;美好的聲譽。
1.明代義烏籍的鄉兵,以慻悍著稱。
也稱征兵制”。國家規定公民在一定的年齡階段必須承擔一定期限軍事任務的制度。通常包括在軍隊中服現役和在軍隊外服預備役。是公民履行兵役義務,有效補充兵員的主要形式。中華人民共和國于1955年7月始實行義務兵役制,1984年5月又規定實行義務兵役制為主體的義務兵與志愿兵相結合、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在校學生參加軍訓也是履行兵役義務。
不計定額,不要報酬,自覺自愿地為社會勞動。列寧曾把十月革命勝利后在俄國工人中產生的共產主義星期六義務勞動稱之為偉大的創舉”。是共產主義思想覺悟的具體表現。
1.即義兒。
1.仗義助人的豪俠。
2.仗義任俠,抑強扶弱。
1.字典﹑詞典中同一條目內按意義分列的項目。
1.指《易經》的義理爻象。
1.謂為非親屬的死者服孝。
1.節義或道義之心。
2.佛教語。因迷于事或迷于理而產生的疑惑不決之心。
1.持義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