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安寧;安定。
1.出自《左傳·昭公五年》物和則嘉成,故和聲入於耳而藏于心,心億則樂。
2.出自《國語·楚語下》合其嘉好,結其新昵,億其上下,以申固其姓。
3.出自《新書·數寧》神民咸億,社稷久饗。
2.
數詞。古代或以十萬為億,或以萬萬為億,今定為后者。
1.出自《書·洛誥》公其以予萬億年敬天之休。
2.出自《禮記·內則》億之數有大小二法,其小數以十為等,十萬為億,十億為兆也;其大數以萬為等,萬至萬是萬萬為億,又從億而數至萬億為兆。
3.出自《文心雕龍·夸飾》說多則子孫千億,稱少則民靡孑遺。
4.出自《申宗傳》肇分太素,國既有億。
5.出自《國語·越語上》今夫差衣水犀之甲者億有三千。
3.
盈滿。
1.出自《詩·小雅·楚茨》我倉既盈,我庾維億。
2.出自《??鳥賦》眾人惑惑兮,好惡積億。
3.出自《楊荊州誄》倉盈庾億,國富兵強。
4.
臆測,預料。
1.出自《論語·憲問》不逆詐,不億不信。
2.出自《楚辭·天問》厥萌在初,何所億焉?
3.出自《新唐書·東夷傳·高麗》陛下之兵度遼而克固善,萬分一不得逞,且再用師,再用師,安危不可億。
4.出自《恭謁天壽山十三陵》詩天心未可億,人心未可量。
5.
疑慮。參見“億忌”。
1.出自《荀子·賦》暴至殺傷而不億忌者與。
6.
同“噫”。嘆詞。
1.出自《易·震》震來厲,億喪貝。
7.
同“抑”。或。亦用作發語詞。
1.出自《史記·吳王濞列傳》今吳王自以為與大王同憂,愿因時循理,棄軀以除患害於天下,億亦可乎?
2.出自《文選·左思〈魏都賦〉》億若大帝之所興作,二嬴之所曾聆。
3.出自《訄書·官統上》且夫爵名則因於周,若春秋所為斟酌損益者,億甚眾矣。
8.
通“繶”。束。
1.出自《詩·魏風·伐檀》不稼不穡,胡取禾三百億兮。
9.
通“臆”。胸。
1.出自《新唐書·隱逸傳·王績》子聞蜚廉氏之馬乎?一者朱鬣白毳,龍骼鳳億,驟馳如舞。
1.謂調節適應。
1.謂諸侯按照等級各守其封土。
1.漢武帝實行的一項經濟措施。在大司農屬下置均輸令﹑丞,統一征收﹑買賣和運輸貨物。
2.北宋王安石新法之一。于神宗熙寧二年(公元1069年)實行,授權主管六路財賦和茶﹑鹽﹑礬﹑酒稅的發運使,凡朝廷所需之貨物,盡量在廉價處或近地收購,存儲備用。
3.明末的苛稅之一。
4.古代倉名。
5.古代算法。為"九數"之一。包括以田地的多少﹑人戶的上下求賦稅;以道路的遠近﹑負載的輕重求腳費;以物價的高低不一求平均數等。
1.北宋稅制,先丈量田地,然后按肥瘠分等定稅,謂之"均稅"。
1.夏代監獄的別名。
1.漢代按等級分賜田地的制度。
2.北魏至唐中葉計口分配土地的制度。
中國古代一種分配土地和交納賦稅相結合的制度。北魏于公元485年頒布均田令,規定農民按人口、官吏按等級分配無主荒地,并向國家納租調。此后在授田對象、授田年限、賦役等方面多有變化,至唐中葉止。
1.均勻妥貼。
2.謂平板而少變化。
1.見"均工夫"。
1.猶同心。謂心理相同。
1.明代三大徭役(里甲﹑雜泛﹑均徭)之一。按民戶丁糧之多寡派充的各種經常性雜役。參閱《明史.食貨志二》。
2.清代徭役制度。初為征力役,后改為征銀助役,繼復攤征于地糧,稱為"均徭銀"。參閱《清會典.戶部六.尚書侍郎執掌》。
1.見"均壹"。
1.亦作"均一"。
2.公允如一;均勻無別。
1.謂閑散安逸。常用以指朝官外放或退隱。
1.《史記.酷吏列傳》"﹝周陽由﹞與汲黯俱為忮,司馬安之文惡,俱在二千石列,同車未嘗敢均茵伏。"司馬貞索隱"均,等也。茵,車蓐也。伏,車軾也。言二人與由同載一車,尚不敢與之均茵軾也,謂下之也。"后因以"均茵伏"喻指同列為伍。
分布或分配在各部分的數量相同;時間的間隔相等今年的雨水很~ㄧ鐘擺發出~的聲音 ㄧ把馬料拌得均均勻勻的。
1.指種植的間隔均勻適度。
1.北宋陽翟(今河南禹縣)所造瓷器。因其地有鈞臺,故名鈞窯,俗作均窯。金改陽翟為鈞州(即均州),歷代制造瓷器。
1.純凈不雜。瞓,通"粹"。
1.同一的服裝。謂著相同的戎裝。語出《左傳.僖公五年》"均服振振。"陸德明釋文"均,如字,同也。字書作袀,音同。"《文選.左思》"六軍袀服。"劉逵注引《左氏傳》曰"袀服振振。"《呂氏春秋.悔過》"今袀服回建,左不軾而右之超乘者五百乘。"高誘注"袀,同也。兵服上下無別,故曰袀服。"陳奇猷校釋"蓋與敵作戰,使敵人分辨不出何者為將帥,何者為士卒,將帥與士卒服同一之戎服,故曰袀服。"一說,為黑色戎服。《漢書.五行志中之上》"《左氏傳》晉獻公時童謡曰'丙子之晨,龍尾伏辰,袀服振振,取虢之旗。'"顏師古注"袀服,黑衣。"后用以泛指戎裝,軍服。
1.黑色(服裝)。
1.純一黑色祭服。
1.純一。
1.一色粗布衣服。借指庶民百姓。
1.大權。
1.尊長的教化。
1.謂同樣的資質。
1.對上級裁決的敬稱。
1.可以稱量三十斤的秤。
1.指鈞天廣樂。
1.對帝王或長官的敬稱。謂其仁厚慈愛。
1.謂功德相同。
1.均等。
1.勢均力敵﹔對等。
1.均衡調和。
1.一鈞半﹐合四十五斤。
1.鈞軸和宰輔。指國家政務重任。亦指擔負國家政務重任的人。
1.比喻國家政務重任。
2.喻指擔負國家政務重任的人。
3.比喻平衡公正。
書信中敬請收信人閱知的敬辭,用于尊長或上級軍座鈞鑒。
1.謂勝負不分﹐打成平局。
1.三十斤銅。
1.銅三十斤﹐箭一束。古代獄訟雙方致官之物。金者取其堅﹐矢者取其直。及斷﹐勝者官司還其金﹑矢﹑敗者則沒入。語本《周禮.秋官.大司寇》﹕"以兩造禁民訟﹐入束矢于朝﹐然后聽之。以兩劑禁民獄﹐入鈞金﹐三日乃致于朝﹐然后聽之。"孫詒讓正義﹕"故《易.噬嗑》為獄訟之象﹐其九四爻辭云'得金矢'﹐又六五云'得黃金'﹐即謂訟得直而歸其鈞金束矢也。"
1.對豪門貴族的家眷或他人的親屬的尊稱。
1.對尊長閱覽的敬稱。
1.見"鈞天廣樂"。
1.謂待以平等之禮。
1.對上級命令的敬稱。
1.猶重用。
1.對長官令牌的敬稱。
1.對長官批示的敬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