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動詞
用雙手托著或相向夾持。
2.
量詞
量詞,用于兩手能捧起的東西。
3.
動詞
奉承人或代人吹噓。
1.
兩手承托。
1.出自《莊子·達生》〔委蛇〕其為物也,惡聞雷車之聲,則捧其首而立。
2.出自《和虞部盧四酬翰林錢七赤藤杖歌》歸來捧贈同舍子,浮光照手欲把疑。
3.出自《醒世恒言·獨孤生歸途鬧夢》一連的勸了三杯,方才捧出一個錦囊。
4.出自《蝶戀花·答李淑一》詞問訊吳剛何所有,吳剛捧出桂花酒。
2.
扶擁;簇擁。
1.出自《鶯鶯傳》俄而紅娘捧崔氏而至。
2.出自《水滸傳》只聽得鼙鼓冬冬,陵川陣中捧出一員將來。
3.出自《聊齋志異·青梅》女奴數輩,捧一麗人出,仆從煊赫,冠蓋甚都。
3.
舉起。
1.出自《文選·潘岳〈射雉賦〉》捧黃間以密彀,屬剛罫以潛擬。
4.
仰承。
1.出自《至日遣興》詩去歲茲晨捧御床,五更三點入鹓行。
2.出自《寄岳州賈司馬六丈巴州嚴八使君兩閣老五十韻》憶昨趨行殿,殷憂捧御筵。
5.
侍奉;擁戴。參見“捧日”。
1.出自《游梁瑣記·王天沖》王已逸入深山,捧母居破庵中。
6.
奉承;捧場。
1.出自《紅樓夢》仗著寶玉疼他們,眾人就都捧著他們。
2.出自《四世同堂》他又喜歡聽人家捧他,捧得越肉麻,他心里越舒服。
3.出自《啼笑因緣》我們姑娘,全指望著你捧,你要不來,我們就沒意思了。
7.
量詞。用于雙手能捧起之物。
1.出自《儒林外史》不管甚么人求著他,大捧的銀與人用。
2.出自《官場現形記》張太太相信了他,當他是好人,自不免為其所惑,大捧的(銀子)送到他手里,盡他去使用。
8.
用以表示敬意。
1.出自《謝李夷簡啟》過蒙承問,捧讀喜懼,浪然流涕。
1.亦作"熏修"。
2.佛教語。謂凈心修行。
1.謂株連坐罪。
1.亦作"熏穴"。
2.煙熏洞穴『王充《論衡.命祿》"越王翳逃山中,至誠不愿,自冀得代。越人熏其穴,遂不得免,強立為君。"熏,一本作"熏"◇因以"熏穴"指被擁立為君王。
1.葷腥。
1.亦作"熏熏"。
2.和悅貌。
3.眾多貌。
4.溫暖貌。
1.用香氣熏染。
1.香草和臭草。喻善惡﹑賢愚﹑好壞等。語本《左傳.僖公四年》"一熏一蕕,十年尚猶有臭。"杜預注"熏,香草;蕕,臭草。十年有臭,言善易消,惡難除。"
1.喻善惡好壞不能共處。
1.見"熏蕕不同器"。
1.見"熏鬻"。
1.匈奴的別名。
1.煙熏挖掘。
1.見"熏焌"。
1.指在常溫下容易揮發成毒氣的液體﹑固體,或利用化學反應能產生毒氣的固體藥劑。用以熏殺害蟲﹑螨類和病菌,或作土壤消毒。
1.用煙火或香花熏食品,使帶有某種氣味并宜于保藏。
1.猶熏陶。
2.比喻以氣勢凌人。
1.舊時皇帝退位為太上皇﹐嗣皇帝仍須稟承訓示處理大政﹐或皇太后垂簾聽政﹐皆謂之"訓政"。
2.指孫中山提出的建立"民國"程序的第二階段。他把建立"民國"的程序分為軍政﹑訓政﹑憲政三個時期。主張在訓政階段施行約法﹐由政府派出經過訓練﹑考試合格的人員﹐到各縣籌備地方自治﹐并對人民進行使用民權和承擔義務的訓練。凡一省之內全部的縣已實行自治﹐就可結束訓政﹐開始憲政階段。
1.訓練整治。
1.教導胄裔。
1.亦作"訓注"。
2.訓釋注解。
1.教導撫育。
1.訓練士卒。
1.問答。
1.問好﹔致意。
1.審理案件。
1.審明法辦。
1.謂文書信函。
2.謂稟示﹐請示。
1.審理。
1.見"訊辨"。
1.捕捉訊問。
1.指辦案卷宗。
1.訊問審察。
1.問候的尺牘。
1.審問處置。
1.刑訊的創傷。
1.猶訊問﹐訊鞫。
1.審訊查訪。
1.訪道﹐求道。
1.審問的筆錄。
1.猶問鼎。
1.問候的書信。
1.審理判決。
1.審訊定奪。
1.猶詢問﹔訪問。
1.推問察究。
1.謂審問取口供。
1.即訊杖。
1.指古代戰爭中的俘虜和已斃之敵。訊﹐鞫訊所獲生俘﹔馘﹐割取死敵左耳以計功。
1.猶信函。訊﹐通"信"。
1.為傳達某一訊息而作出的特定表示﹑標志﹑符號等。
2.通過電磁波發出的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