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以禮相慶;祝賀。
1.出自《詩·大雅·下武》受天之祐,四方來賀。
2.出自《雉帶箭》詩將軍仰笑軍吏賀,五色離披馬前墮。
3.出自《山中雜記·雞雛》我掉身回去,夕陽好像賀了我一杯喜酒。
2.
嘉獎;犒勞。
1.出自《晏子春秋·外篇上二十》晏子對曰:“臣請改道易行而治東阿,三年不治,臣請死之。”景公許。於是明年上計,景公迎而賀之曰:“甚善矣!子之治東阿也?!?/p>
2.出自《儀禮·覲禮》予一人嘉之
3.出自《吳越春秋·夫差內傳》故使賤臣以奉前王所藏甲二十領,屈盧之矛、步光之劍以賀軍吏。
3.
贊許;附和。
1.出自《史記·淮陰侯列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強孰與項王?”漢王默然良久,曰:“不如也。”信再拜賀曰:“惟信亦為大王不如也?!?/p>
2.出自《楚國夫人墓志銘》夫人入門,上下莫不贊賀。
3.出自《水滸傳》雷橫道:“我怎地不是曉事的?”白玉喬道:“你若省得這子弟門庭時,狗頭上生角?!北娙她R賀起來。
4.出自《吳下方言考》《北史》:“溫子升詣梁客館曰:‘文章易作,逋峭難為?!R文襄館客元僅曰:‘諸人當賀推子升,合陳辭?!由免钼??!卑稿颓停ㄇ我?。賀,眾并之辭。因在梁客館,故皆作吳語。吳中以眾人齊聲贊嘆為賀伙。
4.
增加,增益。
1.出自《儀禮·士喪禮》帶用??賀之,結于后。
2.出自馬王堆漢墓帛書甲本《老子·德經》美言可以市,尊行可以賀人。
3.出自《積微居小學金石論叢·釋贈》凡與贈同義之字皆有增益之義矣……《說文》云:“賀,以禮物相奉慶也,從貝,加聲。”按《說文》十三篇下“力”部云:“加,語相增加也?!奔佑栐黾樱R從加聲,亦有增加義矣。賀有加義,故《儀禮·士喪禮》曰“賀之”,注即訓賀為加,此猶毛傳之以增訓贈矣。
5.
古方術家稱錫為賀。
1.出自《本草綱目·金石一·錫》錫,方術家謂之賀,蓋錫以臨賀出者為美也。
2.出自《廣東新語·貨語·連》賀縣出錫,故名賀。賀,錫也。
6.
姓。
1.出自《通志?氏族略》賀氏,即慶氏也。姜姓,齊桓公之支庶也。自齊慶父之后皆以慶為氏。至后漢,汝陰令慶儀,即慶普之裔也。儀之孫酺,酺子侍中質,避安帝父諱,改為賀氏。又后魏賀蘭氏、賀賴氏,并改為賀氏。
1.票據簿冊。
1.謂例行檢查。
1.古紙幣的一種。通用于明清時。
1.票面數額。
1.明代曾經通用的一種成色較低的方塊銀綻。
1.票寫簽發。
1.明末以后部分地區所行商人憑票運銷茶﹑鹽的制度。至清同治五年(1866年)票法變相為綱法,準由票商專利。辛亥革命后仍沿用,抗日戰爭期間始廢除。
1.戲院﹑火車站﹑輪船碼頭等處的售票處。
2.指票友聚會練習的處所。
3.舊時土匪拘留被綁架人的地方。
1.指影﹑劇院售出戲票而產生的經濟效益。也用以說明觀眾對上演的作品或有關人員的態度。
指戲劇、電影等演出或上映時的票價和售票率。是衡量作品或藝術人員的社會影響的依據之一。
1.票據的存根。
1.又稱票莊或匯兌莊。舊中國的一種信用機構,以匯兌﹑存款﹑放款為主要業務。銀行興起后,業務受影響,乃逐漸衰落。
1.明清時,內閣學士草擬票旨進呈皇帝裁定,由皇帝親自(或由司禮監宦官代)以朱筆批出,稱為"票紅"。
1.猶飄忽。
1.我國現今所采用的憑匯款票證匯兌現金的一種方式。即接受票匯的單位(銀行或郵局)將匯款人所填匯款條寄交付款單位,由該單位再通知收款人領款。
1.指公派的義務,無報酬的工作。
1.明代帝王御筆批條。
1.放在身邊用以盛放票證﹑錢鈔及零星紙片物品的一種扁平小袋。其質地形制不一。
1.依照規定購買各種票證(如車票﹑戲票等)的價格。
1.敏捷強勁。
1.驃將。驍勇的將領。
具有一定格式,載明金額、日期、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等要項的支款憑證。商業信用發展的產物。主要有支票、匯票和本票。票據可以轉讓,成為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未到期票據,也可以貼現,先期取得現款,成為融通資金的工具。
具有一定格式,載明金額、日期、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等要項的支款憑證。商業信用發展的產物。主要有支票、匯票和本票。票據可以轉讓,成為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未到期票據,也可以貼現,先期取得現款,成為融通資金的工具。
同一城市中組織各銀行每日定時將各自收到的票據集中進行交換以清算相互間債權債務的機構。票據交換后軋抵的差額,通過各銀行在中央銀行或當地管轄行的存款進行劃帳清算。
同一城市中組織各銀行每日定時將各自收到的票據集中進行交換以清算相互間債權債務的機構。票據交換后軋抵的差額,通過各銀行在中央銀行或當地管轄行的存款進行劃帳清算。
1.鈔票和載有金額的有價證券上所標明的金額。
1.明清內閣代皇帝批答臣僚章奏,先將擬定之辭書寫于票簽,附本進呈皇帝裁決,稱為"票擬"。清代設軍機處后,重要奏章改用奏折,此制遂廢。
1.輕浮。引申為無足輕重。
1.即驃騎。古代將軍名號。
1.票擬于本章的附簽。
1.輕疾的飛禽。
1.猶飄搖。
2.輕佻;輕浮。
1.掠取。
1.輕舉貌。
1.明以后實行票法,憑官頒票引運銷茶鹽的商人稱"票商"。
1.票據的格式。
1.剽悍的首領。
1.舊時商業用語。指商號向錢莊要求出莊票時所須扣付的票費。普通每千元自二角至五角為度。
1.用于票擬的便箋。
1.舊時請人赴會的帖子。
1.敏捷而勇猛。
1.擬寫票簽。
1.謂公文下達。
1.勇猛強勁者。
1.投票選舉。
1.明清部分地區實行票法時,商販繳納鹽稅后憑政府發給的憑證運銷的食鹽。
1.即鈔票。
1.亦作"票鷂"。
2.勁疾貌『代以為武官名號◇多用指霍去病。
1.見"票姚"。
1.清代錢法,可用政府發行的官票充當通貨,兌換銀錢,官票所值銀額謂之"票銀"。
2.清代官府頒發給商人票證時征收的銀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