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名詞
舊時稱官員等所得的薪金。
2.
名詞
(Fèng)姓。
1.
俸祿。舊指官吏所得的薪給。
1.出自《韓非子·奸劫弒臣》國有無功得賞者,則民……皆欲行貨財、事富貴、立名譽以取尊官厚俸。
2.出自《雪后寄崔二十六丞公》詩秩卑俸薄食口眾,豈有酒食開容顏。
3.出自《明良論一》漢唐宋之制俸,皆數倍于近世,史表具在,可按而稽。
2.
指職員的薪水。
1.出自《警世通言·旌陽宮鐵樹鎮妖》﹝史仁﹞乃曰:“先生高才邃養,妻寒舍學俸微少,未可輕屈。先生高才邃養,妻寒舍學俸微少,未可輕屈。”
2.出自又如:薪俸。
3.
舊指官吏任職的年資。參見“俸深”。
1.出自《清通典·選舉四》漢軍人員必須歷俸三年,方準保送外任。
2.出自《清史稿·選舉志五》官吏論俸序遷曰推升,不俟俸滿遷秩曰即升。
4.
姓。今廣西壯族自治區有此姓。
1.出自《姓氏尋源》俸,近世有此姓,音平聲,讀若豐。澍按:孫星衍云:《廣韻》俸上去二音,無平聲。今仍入去聲,當即奉姓而加人也。
1.亦作"魚鉤"。
2.釣魚的鉤子,多呈彎勾狀。
1.鳥類的一屬。嘴長而尖,有的種類頭部有冠狀的羽毛。常棲息在小溪附近的樹上,捕食水中魚蝦。
1.漁具。編竹成簍,口有向內翻的竹片,魚入簍即不易出。
1.門如魚笱。比喻險要關隘。
1.猶長眠。指死。
1.謂長享正命。
1.永遠記住,不遺忘。
1.永久的法度。
1.長久;永久。
2.永遠終止。
3.特指生命永遠終結。
1.漫長的白天。
1.長住;長存。
1.樓房之間有棚頂的通道。
2.兩旁有墻或其他障蔽物的馳道或通道。
3.院落中用磚石砌成的路。
4.走廊;過道。
1.古代掌管徭役的官。
1.樓房之間有棚頂的通道。
2.院落中用磚石砌成的路。
1.吟誦;歌唱。
1.同"詠月嘲風"。
1.歌頌贊嘆高尚的品德。
1.亦作"詠謌"。
2.吟詠歌頌。
1.見"詠歌"。
1.《論語.先進》﹕"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后遂以"詠歸"作為很多人聚合一起吟詩作賦之典。
1.吟詩作畫。
1.吟唱。
1.歌詠仁德。
1.詠的是"桑"﹐而實際說的是"柳"。喻借題傳情。
1.指漢班婕妤以扇為喻﹐寫詩自傷故事。班失寵后作《怨詩》﹐謂裁齊紈素為扇﹐"團團似明月"﹐深得君王喜愛﹐常在君王手中﹔一旦秋節至﹐涼風起﹐遂"棄捐篋笥中﹐恩情中道絶"。詳見《玉臺新詠》卷一。
2.泛指失寵而哀傷。
1.吟詩。
1.詠嘆思念。
2.歌詠所思者。
1.歌頌。
1.見"詠嘆"。
1.吟誦陶淵明的詩歌。
1.作詩并題寫。
1.以詩歌描寫事物。
1.遐想。詠﹐通"永"。
1.太平天國后期﹐義﹑主佐將所出文告稱為"詠醒"。
1.指謝道韞詠雪故事。
1.吟詠談笑。
1.猶言吟詩,作詩。
1.歌唱吟詠。
1.曼聲誦讀。多指誦讀詩詞,亦指作詩。
2.引申為歌頌。
1.《論語.先進》﹕"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后以"詠雩"指吟詩作賦。
1.吟詠和言說。
1.猶言詠月嘲花。
2.指男女談情說愛。
1.指創作詩歌。花和月經常作為詩人歌詠的對象﹐故稱。
1.歌頌贊美。
1.《詩.大雅.靈臺》﹕"王在靈囿﹐麀鹿攸攸……王在靈沼﹐于牣魚躍。"后以"詠沼"為稱頌官吏與民同樂﹑為政不煩之典。
1.謂以詩歌抒發心志。
1.吟詠顧盼。
1.謎面為韻語的字謎。
1.涵泳,沉浸。
1.游泳,涵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