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同“低”。
1.出自《長安道》詩頭上鴛釵雙翠翹,仾鬟曳袖回春雪。
2.出自《資治通鑒·晉愍帝建興四年》死於忠義,乃為得所;安能俯首仾眉以事閹豎乎!
1.序和引。二者皆為文體名。"引"大致如序而稍簡短。
1.亦作"序贊"。
2.文體名。其形式為簡述他人生平,末加贊語。晉袁宏撰有《三國名臣序贊》,北魏李仲尚撰有《前漢功臣序贊》,分別見《文選》卷四七和《魏書》本傳。
1.戰爭或戰役開始的第一仗。參見"初戰"。
1.敘述志趣。
1.舊指按品級尊卑為序書列官職姓名。明黃佐《翰林記》有《序秩》篇。
1.抒發哀情。
1.按功勞大小給予獎勵提拔。
1.亦作"敘悲"。
2.述說別離的悲傷。
離別時聚在一起說話此一去不知何日再能相見,不免敘別一番。
1.量才銓敘;量才授官。
1.亦作"敘常"。
2.按年資晉用才能﹑政績一般的人。
1.亦作"敘齒"。
2.按年齡的長幼而定席次。
1.文體名。作者自敘的傳記。以記述家世﹑生平為主,兼及編纂旨趣﹑體例等?!稘h書》有"敘傳"一篇﹐分上下兩卷。參閱唐劉知幾《史通.序傳》。
1.亦作"敘次"。
2.按順序。
3.謂安排次序。
1.封建時代按官吏的官階和爵位,封其妻﹑母﹑祖母﹑曾祖母。
1.獲罪降職之官按后來的勞績恢復職位。
1.亦作"敘功"。
2.評議功勛的大小。
1.亦作"敘覯"。
2.會面敘談。
1.亦作"敘話"。
2.答話;說話。
1.亦作"敘會"。
2.會面敘談。
1.按勞績授予官職。
1.亦作"敘降"。
2.謂推測兇禍所降的地方。
1.按資歷或功績提升官吏的品級。
1.亦作"敘經"。
2.猶言編定經書。
1.按功勞大小授予不同爵位。
1.亦作"敘款"。
2.訴說衷腸。
1.亦作"敘闊"。
2.述說闊別之情。
1.亦作"敘離"。
2.猶敘別。敘述離別之情。
1.亦作"敘禮"。
2.謂以禮相見。
1.記載。
2.如同現代之圖書提要『成帝時命光祿大夫劉向校中藏經傳諸子詩賦,每一書成,向皆條列篇目,撮其指要,錄而奏之,謂之"敘録"。今存《管子敘錄》﹑《戰國策敘錄》等。
1.占夢,圓夢。
1.按照資歷或勞績升遷官職。
1.亦作"敘欽"。
2.謂予以敘用和禮遇。
1.抒情。
1.敘述事情。把事情的前后經過記載下來。
1.詩歌的一種。以敘述歷史或當代的事件為內容的詩。有比較完整的故事情節和人物形象。我國古典詩歌中著名的敘事詩有《木蘭詩》﹑《孔雀東南飛》等。
將事情的經過寫下來或說出來敘述事情的經過|他的敘述很有條理。
1.交談。
1.亦作"敘效"。
2.猶敘功。
1.亦作"敘心"。
2.抒懷。
1.敘談。
1.表達心意。
1.亦作"敘用"。
2.分等級進用。
1.亦作"敘齋"。
2.用齋,吃齋飯。
1.亦作"敘招"。
2.自白書。
1.亦作"敘致"。
2.敘述事理。
1.亦作"敘擢"。
2.任用提拔。
1.謂按尊卑﹑賓主等次序就坐。
1.謂救援有危難的人。
1.帝王對臣屬規定的喪葬善后禮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