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名詞
人或動物走過留下的腳印;蹤跡。
2.
名詞
(Zōng)姓。
1.
“從”的今字。亦作“蹤”。亦作“踨”。
2.
腳印;蹤跡。
1.出自《史記·蕭相國世家》高帝曰:“夫獵,追殺獸兔者狗也,而發蹤指示獸處者人也。”
2.出自《初學記》於是尋漏跡,躡遺蹤,形疾騰波,勢如駭龍。
3.出自《獨游輞川》詩暗林麋養角,當路虎留蹤。
4.出自《夜譚隨錄·白萍》園多喬木,門枕一溪,地幽僻,少人蹤。
3.
事跡。
1.出自《九思·怨上》進惡兮九旬,復顧兮彭務。擬斯兮二蹤,未知兮所投。
2.出自《文選·盧諶〈贈劉琨〉詩》慷慨遐蹤,有愧高旨。
4.
痕跡。
1.出自《祭河南張員外文》南上湘水,屈氏所沈。二妃行迷,淚蹤染林。
2.出自《夷堅補志·辟兵咒》既覺,筆蹤歷歷在目,自爾日誦百二十遍。
5.
追隨;追蹤。
1.出自《與庾冰》詩勱矣庾生,勉蹤前賢。
2.出自《新唐書·桓彥範傳》貞觀時,以魏征、虞世南、顏師古為監,以孔穎達為祭酒,如普思等方伎猥下,安足繼蹤前烈。
3.出自《游梁瑣記·易內奇案》明日將女殮,忽失女所在,遍蹤之不得。
6.
量詞。幅、卷。專用于書畫。
1.出自《貽宋評事》詩數蹤篆隸書新得,一灶屯蒙火細紅。
2.出自《太平廣記》公感之,未知所報,盧因從容,乃言欲一蹤,以子孫寶之,意尚難之。遂月余圖一障松石云物,移動造化,世莫睹之,其跡妙上上品。
7.
用同“縱”。放縱。
1.出自《前漢書平話》周勃阜高處見漢軍大敗,蹤馬來奏高皇。
1.亦作"槎枿"。
2.砍伐幼林。蘗,老株砍后再生的枝條。
1.謂劈山開路。
1.見"槎頭鳊"。
1.即鳊魚??s頭,弓背,色青,味鮮美,以產漢水者最著名。人常用槎攔截,禁蹌捰萛諊故亦稱"槎頭縮頸鳊"。
1.見"槎頭鳊"。
1.亦作"槎枒"。亦作"槎岈"。
2.樹木枝杈歧出貌。
3.形容錯落不齊之狀。用于云﹑山﹑碑﹑石等。
4.形容錯落不齊之狀。用于人與動物。
5.形容錯落不齊之狀。用于形容語句不整飭。 6.指錯雜不齊的山石樹木等物。
1.見"槎牙"。
1.見"槎牙"。
1.錯雜繁多貌。
1.關野獸的用具。
1.筏子。
1.查核。
1.審察。
1.詳審而明辨。
1.明察善辯。
2.指古代的"察士"和"辯者"。
1.偵察捕捉。
1.《晉書.皇甫謐傳》"若乃圣帝之創化也,參德乎二皇,齊風乎虞夏,欲溫溫而和暢,不欲察察而明切也。"《舊唐書.文苑傳上.張蘊古》"勿渾渾而濁,勿皎皎而清,勿沒沒而闇,勿察察而明。"后以"察察為明"謂在細枝末節上用心,而自以為明察。
《呂氏春秋》篇名。察傳”即明察傳聞之意。文中認為傳聞中的事物往往有似是而非之處,應加以審察、深思和驗證,否則將鑄成大錯,甚至導致國亡身死。文章多用寓言故事為論據,生動有趣。
1.謂審察言辭的真偽虛實。
1.考核官吏的大典。明制對官吏六年考核一次,清改為三年。
1.觀察長度。
1.審察判斷。
1.經過考察研究而作出決定。
1.觀察情況。
1.觀察,考察。
1.監察御史的別稱。
1933年5月,馮玉祥等與共產黨人合作組成的抗日隊伍。1933年春,日本侵略軍攻占熱河,向河北、察哈爾進犯。5月,原西北軍將領馮玉祥、吉鴻昌(共產黨員)、方振武等以部分西北軍舊部為基礎,在張家口成立察哈爾民眾抗日同盟軍,馮玉祥任總司令。同盟軍抗擊日偽軍進犯,先后收復不少失地,部隊從幾千人發展到十余萬人。8月,在蔣介石的破壞和威脅下,馮玉祥離開張家口,吉鴻昌、方振武等宣布成立抗日討賊軍,繼續在熱河、長城一帶抗擊日偽軍和國民黨軍的夾攻,至9月底失敗。
1.蒙古語。指白顏色。
1.猶審核;審察。
1.見"察慧"。
1.亦作"察惠"。
2.聰明有智慧。
1.察看分辨。
1.古代諺語。明察太過,知道別人隱私者不祥。
《呂氏春秋》篇名。察今”為明察當今形勢之意。文中認為法令制度的頒布實施要隨客觀形勢的變化而變化,不能拘泥于古法。語言流暢,多用比喻,刻舟求劍”等成語即出于本文。
1.察看警戒。
1.考察推究。
漢代選官制度。始于武帝時,由丞相、列侯、刺史、守相等推舉,經過考核合格即任以官職,主要科目有孝廉、賢良文學、秀才等。是士大夫仕進的主要途徑。
看出;發現我用兒童的狡猾的眼光察覺,她愛我們,并沒有存心要打我們的意思。
1.實地調查。
1.觀察;考察;為了解情況而細看。
1.謂調查,考察,追究。
1.苛察刻薄。
1.考察;觀察。
2.審閱。
見伏爾加格勒”(133頁)。
蘇俄國內戰爭期間保衛察里津的戰斗。1918-1919年,南線紅軍在斯大林等指揮下,連續三次擊退白軍對察里津的圍攻,從而保證了對中央地區的糧食供應。
1.謂苛察地治理。
1.明察的官吏。
1.猶舉廉『朝選用官吏的一種方法,由郡國薦舉廉潔之士,經過考察,任以官職。
1.明察體諒。
1.診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