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名詞
〈書〉法令。
2.
名詞
憲法,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
名詞
(Xiàn)姓。
1.
法令;法度。
1.出自《書·說命下》監于先王成憲,其永無愆。
2.出自《管子·立政》憲既布,有不行憲者,謂之不從令,罪死不赦。
3.出自《北史·隋紀下·煬帝》強毅正直,執憲不撓。
4.出自《警世通言·旌陽宮鐵樹鎮妖》孔夫子刪述六經,垂憲萬世。
2.
典范,榜樣。
1.出自《書·蔡仲之命》爾乃邁跡自身,克勤無怠,以垂憲乃后。
2.出自《詩·小雅·六月》文武吉甫,萬邦為憲。
3.
歷法。
1.出自《管子·立政》正月之朔,百吏在朝,君乃出令布憲于國;五鄉之師,五屬大夫,皆受憲于太史。
2.出自《文史通義·易教上》夫懸象設教與治憲授時,天道也。
3.出自《文史通義·易教中》憲之薄蝕盈虧有象可驗。
4.
憲法的省稱。
1.出自《論滿洲雖欲立憲而不能》今之非革命者,則曰:立憲易,革命難。
5.
公布;揭示。
1.出自《周禮·地官·鄉大夫》正歲,令群吏考法于司徒以退,各憲之於其所治之國。
2.出自《國語·楚語下》龜足以憲臧否,則寶之。
3.出自《原教》藏于府,憲于市,屬民於鄙野。
6.
效法。
1.出自《書·說命中》惟天聰明,惟圣時憲。
2.出自《三國志·蜀志·郄正傳》俯憲坤典,仰式乾文。
3.出自《御書贊》圣人憲天,與天同德。
4.出自《鈍吟雜錄·正俗》李太白遠憲《詩》《騷》,割截三祖;近法鮑明遠,而恢廓變化過人。
7.
思慮。
1.出自《禮記·學記》發慮憲,求善良。
8.
方法。
1.出自《管子·宙合》其處大也不究,其入小也不塞,猶跡求履之憲也。
9.
彈劾。
1.出自《南齊書·沈沖傳》中丞案裁之職,被憲者多結怨。
10.
指司刑獄的中央、地方機構或官員。如唐代稱刑部為憲部,宋代的提點刑獄司及提刑別稱憲。參見“憲部”。
1.出自《青瑣高議·瓊奴記》父為淮南憲,所至不避貴勢。
2.出自《二老堂雜志·憲臺》憲部,刑部也;憲臺,御史臺也。今直以諸路刑獄為憲。
3.出自《十駕齋養新錄·帥漕憲倉》宋則有帥漕憲倉四司……憲謂提點刑獄司。
11.
舊指朝廷委駐各行省的高級官吏。如清代稱巡撫、藩司、臬司為三大憲。引申為對上司的尊稱。
1.出自《福惠全書·蒞任·稟帖贅說》近閱邸報,黃運二河一時并急,所費金錢動以百萬,上廑九重之宵旰,下煩各憲之馳驅。
2.出自《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司事﹞拿了手本,來船還隔著一尺多遠,便一躍而過,直到大餐間稟見請安,恭迎憲太太、憲姨太太。
12.
喜樂貌。參見“憲憲”。
1.出自《詩·大雅·板》天之方難,無然憲憲。
13.
通“軒”。高起,抬起。
1.出自《禮記·樂記》《武》坐致右憲左,何也?
2.出自《非國語上·律》“致右憲左”,“久立於綴”,皆《大武》之形也。
14.
指推步,推算歷數。參見“憲象”。
1.出自《文史通義·易教中》欽明之為敬也,允塞之為誠也,憲象之為憲也,皆先具其實而后著之名也。
15.
姓。漢有憲義渠。見《急就篇》卷二。
1.出自《通志?氏族略四》憲氏,《姓纂》云:“周之憲官,司寇之屬也。”《急就章》有憲義渠。
多年生草本植物,葉子細長而扁,花白色。是普通蔬菜。
1.韭菜花。
2.指五代楊凝式的正書法帖《韭花帖》。
1.韭菜花。
1.亦作"韮■"。
2.以醯醬腌漬之韭菜。
1.亦作"韮葅"。
2.見"韭菹"。
1.賣酒的老婦。
西餐館或西式旅館中賣酒的地方。也說酒吧間。[吧,英bar]
1.西餐館或西式旅館中賣酒的地方。也有單設的。[吧,英bar]
1.酒肆中職司燙酒的人。
1.猶酒次。指宴飲間酒至數巡的時刻。
1.酒友。
1.亦作"酒牓"。
2.酒店的招牌﹑匾額。常請名家書寫以廣招徠。
1.見"酒榜"。
1.亦作"酒杯"。亦作"酒柸"。
2.喝酒用的杯子。
1.植物名。
1.酒后觸動情懷而泣。
1.即酒簾。酒店的標幟。
1.古酒器名,革制。
1.《南史.陳暄傳》"故江諮議有言'酒猶兵也,兵可千日而不用,不可一日而不備,酒可千日而不飲,不可一飲而不醉。'"后因謂酒為"酒兵"。
1.猶病酒。因飲酒過量而生病。
1.因貪戀酒色而引起的煩愁。
1.酒店賣酒的人。
1.猶言酒債。
1.小酒甕。
1.釀酒的材料,如米﹑曲糵等。
1.舊時專門為朝廷釀造和藏酒的機構。
1.榨酒時用來承酒的容器。
1.代指酒量。
1.酒會。
2.酒肆;酒店。
1.飲酒后臉上泛起的紅暈。
1.載酒的車子。
1.汲酒的工具。
1.舊時一種三足溫酒器。
1.喻可供暢飲的地方。唐皮日休有《酒中十詠.酒城》。
2.地名。
1.酒后殘馀的醉意病態。
1.謂以酒為池。
1.《史記.殷本紀》"大冣樂戲于沙丘,以酒為池,縣肉為林,使男女倮相逐其閑,為長夜之飲。"后即以"酒池肉林"形容極度豪華奢侈。
1.飲酒時用以記數或行令的籌子。
1.醉酒后發出的氣味。
1.見"酒船"。
1.亦作"酒舩"。
2.供客人飲酒游樂的船。
3.即酒杯。
1.即酒臺。
1.亦作"酒床"。
2.飲酒用的幾案。
3.榨酒的榨床。
1.謂人酒后神情默默,如有所感。
1.宴飲間。
1.據《晉書.孝懷帝紀》載孝懷帝為前趙劉聰所俘。劉聰舉行盛大宴會,令孝懷帝穿青衣,給賓客斟酒◇用"酒次青衣"指受人擺布﹑侮辱。
1.生在面部的黃色或紅褐色的小疙瘩。用指甲擠壓,可擠出脂肪狀顆粒。也稱粉刺或面皰。
1.指有酒店的村莊。
1.釀酒的人。
1.指飲酒時的膽量;亦謂酒后膽量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