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名詞
矯正弓弩的器具。
2.
燈架,也指燈。
1.
矯正弓弩的器具。參見“檠榜”。
1.出自《韓非子·外儲說左上》夫工人張弓也,伏檠三旬而蹈弦,一日犯機。
2.出自《淮南子·修務》弓待檠而后能調,劍待砥而后能利。
2.
矯正。多指矯正弓弩。
1.出自《漢書·蘇武傳》武能網紡繳,檠弓弩。
2.出自《深慮論三》善治弓者,見其欹則檠之,使其調而已。
3.
燭臺;燈臺。
1.出自《對燭賦》刺取燈花持桂燭,還卻燈檠下燭盤。
2.出自《短燈檠歌》長檠八尺空自長,短檠二尺便且光。
3.出自《紅樓夢》淚燭搖搖??短檠,牽愁照恨動離情。
4.
指燈。
1.出自《對燭賦》蓮帳寒檠窗拂曙,筠籠熏火香盈絮。
2.出自《自州追送朱氏女弟》詩投僧避夜雨,古檠昏無膏。
3.出自《集外集拾遺補編·〈別諸弟〉詩之一》最是令人凄絕處,孤檠長夜雨來時。
5.
同“擎”。舉,托。
1.出自《燕河南府秀才》詩柿紅蒲萄紫,肴果相扶檠。
2.出自《題畫》詩百重樹濕飛瀑,千朵峰檠斷霞。
3.出自《紅樓夢》借葳蕤而成壇畤兮,檠蓮焰以燭蘭膏耶?
6.
量詞。用于燈。猶盞。
1.出自《水仙子·客鄉秋夜》曲寒燈一檠,孤雁數聲,斷夢三更。
1.作為憑證的令箭。
1.以信義相交。
1.猶信足。
1.使者所持的符節印信。
2.忠貞的節操。
1.佛教謂對佛法心無疑慮﹑明見其理為信解。
1.誠信謹慎。
1.信奉崇敬;信任敬重。
1.舊時民間代人寄遞信件的一種機構。自郵局普遍設立后,逐漸停廢。
1.佛教禪宗傳法,授衣缽以為憑信,因稱衣缽為信具。
1.相信而當作依據。
2.真實可信的證據。
1.誠實的國君。
1.確考,清楚地證明。
1.隨口。謂出言不加思索。
1.見"信口開合"。
1.見"信口開合"。
也作信口開合”。隨口亂說一氣,不負責任說話要負責任,不能信口開河|你休只管信口開合,絮絮聒聒。
信任依賴他為人耿直,大家都信賴他。
1.佛家語。謂信仰之力。
1.信從明了。
1.見"信陵君"。
1.封口加蓋印信的箱籠。
1.任馬行走而不加約制。
1.揚眉自得貌。信,通"伸"。
2.形容屈抑得申,快意舒暢貌。
1.信封的正面。
1.相信天命。
2.使者傳送的命令或書信。
1.信奉仰慕。
1.謂聽信妻妾的話。內,指妻妾。
1.相信和采納。
1.即信鷗。以其隨潮往來,有定時,故有信鳥之稱。參閱《禽經》。
1.信奉佛教而未出家為尼的婦女。梵語"優婆夷"(up?sik?)的譯稱。
1.一種隨潮水漲落而來去的海鷗。因其有定時,故稱信鷗。
1.即傳信牌。宋仁宗康定元年五月,制軍中傳信牌,傳遞軍中文件時,以為憑信。《宋史.輿服志六》"傳信木牌先朝舊制﹐合用堅木朱漆為之﹐長六寸﹐闊三寸﹐腹背刻字而中分之﹐字云某路傳信牌。卻置池槽﹐牙縫相合。又鑿二竅﹐置筆墨﹐上帖紙﹐書所傳達事。用印印號上﹐以皮系往來軍吏之項。臨陣傳言﹐應有取索﹐并以此牌為言﹐寫其上。"元代民事亦用信牌,凡諸管官以公事攝所部,并用信牌。參閱清薛允升《唐明律合編.信牌》。
1.軍事行動中,按事先約定鳴放的號炮。
2.按時所放之炮。舊時官署按時放炮,使遠近皆知,以便計時。如報曉炮﹑午時炮等。參閱《清通志.職官五》。
1.方言。信封。
1.明信片。
1.信任;相信。
2.謂相信并引為根據。
1.誠實或欺詐。
1.古代軍中用為指揮進退的旗幟。
1.即信具。指佛教禪宗傳法的衣缽。
1.雁的別名。雁為候鳥,每年春分后飛往北方,秋分后飛回南方,來去有定時,故稱信禽。
1.鮮明的色彩。
2.紡織品以某些染料染色時,使染料(或染料中間體)發生化學變化而呈現預期色澤的處理過程。
1.比喻出名,顯露才能。
1.猶揚善。
1.厚賞。
1.猶顯用。重用。
2.顯著光大。
1.謂使自己顯貴。
1.迷信指神圣的人物死后顯靈。
1.顯赫隆盛。
1.名士;名流。
1.高官;顯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