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出賣勞力;受雇。
1.出自《左傳·襄公二十七年》崔氏之亂,申鮮虞來奔,仆賃於野,以喪莊公。
2.出自《淮南子·說山訓》被羊裘而賃,固其事也;貂裘而負籠,甚可怪也。
3.出自《南史·張敬兒傳》家貧,每休假輒傭賃自給。
2.
指雇傭。
1.出自《說文?貝部》賃,庸也。
3.
工錢,給受雇人的報酬。
1.出自《晏子春秋·雜上六》景公之時饑,晏子請為民發粟,公不許。當為路寢之臺,晏子令吏重其賃,遠其兆,徐其日而不趨。
4.
租賃;租用。
1.出自《鹽鐵論·通有》五羖賃車入秦。
2.出自《傳奇·顏濬》賃小舟抵白沙。
3.出自《兒女英雄傳》只這兩件衣裳還是托店主人賃來的。
4.出自《駱駝祥子》北平的洋車夫有許多派:年輕力壯,腿腳靈利的,講究賃漂亮的車。
5.
出租。
1.出自《洛陽伽藍記?法云寺》里內之人以賣棺槨為業,賃??車為事。
2.出自《文明小史》自己祇住得一進廳房,其余的賃與兩家親戚同住。
6.
通“任”。
1.出自睡虎地秦墓竹簡《為吏之道》審民能,以賃(任)吏,非以官祿夬助治。
投標”的對稱。為某項工程建設或大宗商品買賣,邀請愿意承包或交易的廠商出價以從中選擇承包者或交易者的行為。程序一般為招標者刊登廣告或有選擇地邀請有關廠商,并發給招標文件,或附上圖紙和樣品;投標者按要求遞交投標文件;然后在公證人的主持下當眾開標、評標,以全面符合條件者為中標人;最后雙方簽訂承包或交易合同。
1.召來軍隊。
2.舊時招募人來當兵。
1.招募士兵,購置戰馬。謂組織武裝,擴充兵力。
2.比喻組織或擴充人力。
1.招降收捕。
1.記錄案件始末﹑犯人供詞等的冊子。
1.蟹名。體深褐色,足紅色,眼柄長,雄蟹一螯很大,另一螯則較他足尤小;雌蟹兩螯均小而相等。穴居海灘,漲潮前,雄蟹舉起大螯,上下運動,故名"招潮"。又名望潮。在我國南方種類很多。
1.招認,招供。
1.招承。
1.招供承認。
1.招聚。
①歡迎接待招待外賓|招待所|招待會|招待遠方來的親戚|受到你們的熱情招待,我們非常感謝。②指擔任招待工作的人員女招待|他在賓館作招待。
1.機關﹑團體所設置的,接待賓客或所屬單位來往的人住宿的處所。
1.承擔;應承。
1.指揮調動。
2.搖動。
1.對證;對質。
1.招貼;招牌。
2.計策;辦法;手段。
3.指弈棋時下子。
1.把風引來。
2.形容耳朵之大。言其會把風引來,故云。
3.喻惹人注意而生是非。
1.比喻招惹是非。
1.置于竿上用以觀察風量﹑風向的旗子。
1.比喻惹是生非,引出事端。
1.見"招風惹草"。
1.猶招蜂引蝶。
1.比喻逗引異性。多指女子。
1.招認。
2.亦作"招服"。猶招降。
1.招展,飄拂。
2.照料。
1.見"招伏"。
1.招安,使歸附。
1.招之使依附。
1.招魂復魄。古代喪禮儀式之一。語本《儀禮.士喪禮》"復者一人,以爵弁服,簪裳于衣,左向之,抭領于帶,升自前東榮,中屋,北面招以衣,曰'皋,某復。'三。降衣于前。"鄭玄注"復者,有司招魂復魄也。"
1.記錄案件始末與犯人供詞等的文稿。
1.招收工人。
1.供出犯罪事實。
2.供詞。
1.惹人責怪。
1.招架;抵擋。
1.猶號召。
1.招攬聚合。
①招引呼喚他在招呼你,你怎么不睬他?②用言語、點頭、打手勢等致意對面碰著,總得招呼一下|一下子來了許多人,我幾乎不知道招呼誰好。③吩咐;關照招呼他早點├矗有事請事先打個招呼。④照料;照管店里的事,我已請老張暫時招呼幾天|大家招呼你一個人,有什么麻煩的。
1.招呼;關照。
1.指挑逗﹑勾引女子。
1.招撫,懷柔。
1.召喚;呼喚。
1.見"招麾"。
1.指揮。
2.亦作"招揮"。征召,起用。
1.召集。
1.招致毀謗。
《楚辭》篇名。一般認為是宋玉為屈原招魂之作,也有人認為是屈原為楚懷王招魂之作。篇中借巫陽之口,陳說四方之可怕不可居留,贊揚故鄉的溫暖可愛,勸說所招之魂歸來。鋪敘夸張,辭藻富麗。
1.謂人死而不得其尸,用其生前所著衣冠,招其魂而葬。
1.見"招集"。
1.亦作"招輯"。亦作"招緝"。
2.招呼人們聚集;召集。
3.猶招撫。
1.見"招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