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名詞
外形像鴿子的一類鳥,常見的有斑鳩。
2.
動詞
聚集(多含貶義)。
1.
鳥名。古為鳩鴿類,種類不一。如雉鳩、祝鳩、斑鳩等,亦有非鳩鴿類而以鳩名的如鸤鳩(布谷)。今為鳩鴿科部分鳥類的通稱。常指山斑鳩及珠頸斑鳩兩種。
1.出自《詩·衛風·氓》于嗟鳩矣,無食桑葚。
2.出自《呂氏春秋·仲春紀》蒼庚鳴,鷹化為鳩。
3.出自《義俠記·訓女》生計拙如鳩,庭院花如繡。
2.
聚集;收集;集合。
1.出自《書·堯典》共工方鳩僝功。
2.出自《資治通鑒·晉惠帝元康九年》迨其死亡流散,離逖未鳩,與關中之人,戶皆為讎,故可遐遷遠處,令其心不懷土也。
3.出自《閱微草堂筆記·姑妄聽之三》牧者始聞,報其家往視。鳩人移石,已幽閉一晝夜矣。
3.
安定。
1.出自《國語·晉語九》庶曰可以鑒而鳩趙宗乎。
2.出自《贈昭毅大將軍高公墓碣》撫安遺黎,內守外攘,以鳩完復之功,闔境晏然,遂成樂土。
3.出自《苗疆敕建傅巡撫祠碑銘》噫!匪捍其禍災,又庀其家室;匪鳩其及身,又扈其子孫。
4.
古井田制九夫之地。一說為度量,計算。
1.出自《左傳·襄公二十五年》??掩書土田,度山林,鳩藪澤。
5.
穴位名。
1.出自《云笈七簽》氣游行身中,漸入於鳩。后覺鳩中氣出,即能與人治病也。
6.
一種行于沙地的運載工具。
1.出自《呂氏春秋·慎勢》水用舟,陸用車,涂用??,沙用鳩。
2.出自《淮南子·修務訓》若夫水之用舟,沙之用鳩,泥之用??,山之用蔂。
1.顯示驕傲。
1.指賭博中所押的錢財。
1.使用無賴手段。
2.抵賴﹐不承認自己的錯誤或責任。
1.耍賴。
1.方言。臉上顯出怒容或不快的表情。
1.唐宋時一種說唱或兼伴舞的民間伎藝。
1.使用流氓手段。指放刁﹑撒賴﹑詐騙或調戲婦女等惡劣行為。
1.一種傳統的民間游藝。用布或綢做成形狀像龍的外殼﹐由數人或十馀人用木棒擎舉揮舞﹐做出龍蜿蜒游動和飛舞的情態。有的前面還有一人舉著一顆龍珠。
1.方言。表現怯懦或動搖。
1.方言。揮舞。
2.方言。游戲喧嘩。
1.以演唱歌曲為業的女子﹐多見于唐代。
1.舞弄。
2.戲弄。
3.擺布。
4.玩弄。
1.方言。擺闊。
1.方言。猶言擺架子。
1.即轉碟。雜技節目。也稱耍花盤。演員雙手各執有彈性的細竿數根﹐細竿上端各頂一個盤子﹐借腕力使之飛快轉動。要求在做翻筋斗﹑背劍﹑叼花﹑單臂倒立等難度很高的動作時﹐盤子不停轉﹑不跌落。
1.發怒﹐使性子。
1.方言。故意做出某種姿態﹐顯示自己。
1.方言。指說廢話和亂開玩笑。
1.方言。賭博。
1.耍花槍。
1.方言。賣俏。
2.方言。賣乖﹐賣弄聰明。
1.猶苛酷。
1.踏青。明朝時北京人對端午郊游的俗稱。
1.方言。耍無賴。
1.戲弄﹐取笑。
1.打拳。
1.戲弄人﹐捉弄人。
1.猶言花言巧語。
2.猶耍嘴。
1.一種傳統的民間舞蹈。通常由兩人扮成獅子的樣子﹐另一人持繡球﹐逗引獅子追逐為樂﹐表演各種身段技巧。
1.可以開玩笑或輕忽的事情。
1.謂使用不正當的方法待人處事。
1.猶言耍手段。
1.做手藝活;靠手藝謀生。
1.方言。玩水;游泳。
1.為了私情而做不合法或不合道理的事。
1.方言。耍賴。
1.猶言發脾氣。
1.同"耍歪掉邪"。
1.方言。耍滑頭。
1.擺弄。
2.擺布。
1.顯示自己的威勢或氣派。多含貶義。
1.使用無賴手段。
1.玩耍。
2.戲弄。
1.逗樂﹑說笑。
2.指供人消遣取樂的伎藝。
3.開玩笑;戲弄。
1.暗用心機。
1.耍脾氣。
1.方言。裝出膽小無能的樣子。
1.方言。指吸鴉片。
1.見"耍燕九"。
1.亦作"耍煙九"。
2.舊時北京人正月十九日游集于西郊白云觀﹐稱"耍燕九"。又稱燕九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