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動詞
用筆或類似筆的東西做出圖形。
2.
名詞
用筆做出的圖形。
3.
形容詞
用畫兒裝飾的。
4.
名詞
(Huà)姓。
5.
動詞
用筆或類似筆的東西做出線或作為標記的文字。
6.
量詞
寫漢字楷書時,從落筆到收筆叫一畫。
7.
舊同“劃”。
8.
名詞
(北方官話)指漢字的一橫。
1.
同“畫”。
2.
劃分。
1.出自《書·畢命》申畫郊圻,慎固封守,以康四海。
2.出自《左傳·襄公四年》芒芒禹跡,畫為九州。
3.出自《送李尚書赴襄陽八韻》壤畫星搖動,旗分獸簸揚。
4.出自《明史·葉兌傳》今之規模,宜……定都建康,拓地江廣,進則越兩淮以北征,退則畫長江而自守。
3.
截止;停止。
1.出自《論語·雍也》力不足者,中道而廢,今女畫。
2.出自《列子·天瑞》終者不得不終,亦如生者之不得不生,而欲恒其生,畫其終,惑於數也。
3.出自《法言·學行》百川學海而至于海,丘陵學山不至于山,是故惡夫畫也。
4.出自《送張編修赴南陽教授序》毋使安於卑近,慮其茍且而自畫也。
4.
引申指限定;局限。
1.出自《招撫尹暉婁繼英敕》諸處收捉到奸細文字等,其捉事人依舊支給優賞,其細人畫時處斬。
2.出自《原詩·外篇下》究之拘方以內,畫於習氣,而不能變通。
5.
謀劃;籌劃。
1.出自《左傳·哀公二十六年》〔大尹〕使召六子曰:“聞下有師,君請六子畫。”
2.出自《文選·鄒陽〈上書吳王〉》然則計議不得,雖諸賁不能安其位亦明矣。故愿大王審畫而已。
3.出自《徐州上皇帝書》京東之地所以灌輸河北……而其民喜為盜賊,為患最甚,因為陛下畫所以待盜賊之策。
4.出自《明史·外國傳一·朝鮮》由是和款不絕,后三年始畫開市之事。
6.
指計策;計謀。
1.出自《史記·淮陰侯列傳》臣事項王……言不聽,畫不用,故倍楚而歸漢。
2.出自《承天大志紀贊·圣孝紀》我皇上睿思英斷……群臣稟圣謨,受成畫,奉而行之。
7.
繪畫;作圖。
1.出自《儀禮·鄉射禮》大夫布侯,畫以虎豹。士布侯,畫以鹿豕。
2.出自《漢書·霍光傳》上乃使黃門畫者畫周公負成王朝諸侯以賜光。
3.出自《禹廟》詩荒庭垂橘柚,古屋畫龍蛇。
4.出自《書馬和之畫卷后》畫師吳道玄好用掣筆,所畫多經書故事。
5.出自《瘋子》除了畫關帝、畫曹操、畫奎星,這位阿三又能塑菩薩。
8.
指描繪。
1.出自《贈東山端陽禱雨有應》詩《豳風》畫出田家樂,續命何須臂上絲。
2.出自《隨園詩話》唐人《詠小女》詩,云:“見爺不相識,反走牽娘裾。”是畫小女之神。“發覆長眉側,花簪小髻旁。”是畫小女之貌。“學語渠渠問,牽裳步步隨。”是畫小女之態。
9.
圖畫。
1.出自《漢書·霍光傳》后元二年春,上游五柞宮,病篤,光涕泣問曰:“如有不諱,誰當嗣者?”上曰:“君未諭前畫意邪?立少子,君行周公之事。”
2.出自《題蘇氏父子墨帖》次公字畫端愿而靖深,類其為人。
3.出自《儒林外史》〔王冕〕每日問卜賣畫,倒也擠個不開。
4.出自《雷雨》右邊壁爐上有一只鐘,墻上掛一幅油畫。
10.
裝飾。
1.出自《淮南子·主術》於是堯乃身服節儉之行……大路不畫,越席不緣。
11.
簽署;簽押。
1.出自《陳書·皇后傳·世祖沈皇后》〔高宗〕自入見后及帝,極陳師知之短,仍自草敕請畫,以師知付廷尉治罪。
2.出自《容齋四筆·徽廟朝宰輔》京一日除監司、郡守十人,將進畫,益判其后曰:“收。”
3.出自《明史·職官志一》凡上之達下,曰詔,曰誥,曰制,曰冊文……曰檄,皆起草進畫,以下之諸司。
4.出自《朝花夕拾·〈狗·貓·鼠〉》從去年起,仿佛聽得有人說我是仇貓的。那根據自然是在我的那一篇《兔和貓》;這是自畫招供,當然無話可說,——但倒也毫不介意。
12.
指簽署判行的文書。
1.出自《續資治通鑒·宋高宗紹興九年》金主詔郡縣,不得從元帥府擅更簽軍,俟見御畫乃聽。
13.
書寫文字。亦特指寫出帶有標記性的文字。參見“畫革”“畫可”。
1.出自《治世余聞》憲宗聞之,召見命書。即地連畫數十字。
2.出自《書學捷要》學書有捷徑。古人居則畫地,廣數步;臥則畫席,穿表里。以此推之,則學書者不必皆筆也。
3.出自《井臺上》五十多歲怎么的?干起活來頂個大男子漢,這回還給她畫了一等分哪。
14.
古指卦象的橫線。
1.出自《易·乾》?乾,元亨利貞。
15.
書法橫筆叫畫;漢字一筆叫一畫。
1.出自《題衛夫人〈筆陣圖〉后》每作一橫畫,如列陣之排云。
2.出自《石鼓歌》年深豈免有缺畫,快劍斫斷生蛟鼉。
3.出自《書學捷要》橫畫起輕而收重,豎畫起重而收輕。古人謂橫畫豎起,豎畫橫起,此言似難解而易知也。
16.
皺痕;紋縷。
1.出自《靈樞經·陰陽二十五人》血、氣皆少則無髯,兩吻多畫。
2.出自《卜論》龜不傷物,呼吸元氣,於介蟲為長而壽。古之圣者刳而焌之,觀其裂畫以定吉兇。
17.
比劃,用手、腳或器具做出某種動作。參見“指手畫腳”。
1.出自《創造》他豎起大拇指霍地在空中畫了個半圓形,鄭重的說。
18.
指手在琴弦上橫掃過去。
1.出自《琵琶行》曲終收撥當心畫,四弦一聲如裂帛。
2.出自《聽蜀道士琴歌》忽揮素爪畫七弦,蒼崖劈裂迸碎泉。
19.
通“化”。指不守禮法。參見“拸畫”。
1.出自《穀梁傳·桓公六年》實來者,是來也……其謂之是來,何也?以其畫我,故簡言之也。諸侯不以過相朝也。
20.
通“化”。教化。參見“畫外”。
1.出自《三國志·魏志·王朗傳》及文帝踐阼,改為司空,進封樂平鄉侯
2.出自《三國志·魏志·王朗傳》權子不至,車駕臨江而還
21.
姓。明代有畫芳。見《姓苑》。
1.出自《續通志·氏族略七》畫,見《姓苑》。明畫芳,宜黃知縣。
1.地名。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北。唐刺史袁仁敬守杭時,于行春橋至靈隱﹑三天竺間植松,左右各三行,凡九里,蒼翠夾道,人稱九里松◇即以九里松名其地。宋吳說有"九里松"題匾。見宋周密《武林舊事.湖山勝概》﹑明田汝成《西湖游覽志.北山勝跡》。
1.木犀的別稱。
1.湖名。在福建仙游縣東北。相傳漢代何氏九兄弟煉丹湖側,各乘一鯉登仙而得名。見《興化府志》。唐徐寅有《春入鯉湖》詩,宋鄭樵有《游九鯉湖》詩,明徐弘祖有《游九鯉湖日記》。
1.玩具名。環用金屬絲制成,共九個,套在條形橫板或各式框架上,貫以劍形框柄,可合可分。
2.曲調名。
1.九卿的職位。
2.九星。
1.九歲。
2.指九十歲。語本《禮記.文王世子》"文王謂武王曰'女何夢矣?'武王對曰'夢帝與我九齡。'文王曰'女以為何也?'武王曰'西方有九國焉,君王其終撫諸。'文王曰'非也!古者謂年齡,齒亦齡也。我百﹑爾九十,我與爾三焉。'文王九十七乃終,武王九十三而終。"鄭玄注"九齡,九十年之祥也。"后引申為長壽。
1.謂身份﹑地位不同的各種客人。
1.古代王公戴的一種禮帽。
1.《易.干》"初九"唐孔穎達疏"七為少陽,八為少陰,質而不變,為爻之本體;九為老陽,六為老陰,文而從變,故為爻之別名。"因以"九六"泛指陰陽及柔剛等屬性。
2.借指盛衰。
3."陽九百六"之略語。古代道家稱天厄為"陽九",地厄為"百六"。因以"九六"指災難或厄運。
1.稱以九龍為飾之物。古有"龍生九子"之說,因以為飾而示祥瑞。
2.傳說中神仙駕御的神獸。
3.傳說中治水的九條龍。
4.對一門九子的美稱。
5.稱漢文帝的九匹良馬。 6.鞭炮的一種。
1.宮殿名◇指皇宮。
1.傳說中哀牢夷的祖先。
1.佛家語。指由身﹑口﹑意所造惡業而產生的種種煩惱。九,九穴(眼﹑耳﹑鼻﹑口及兩便);漏,煩惱的異稱。
2.笛子的別名。
1.反復﹑周詳地考慮。
1.亦作"九雒"。即《九疇洛書》。
2.猶九州。
1.光芒四射的明珠。
1.清代步軍統領的俗稱。全名是提督九門步兵統領。掌管京城九門門禁。
1.指帝王的宗廟。古時帝王立廟祭祀祖先,有太祖廟及三昭廟﹑三穆廟,共七廟。王莽增為祖廟五﹑親廟四,共九廟◇歷朝皆沿此制。
1.猶九天,高空。
2.猶九泉,地下。
3.指深淵。
1.周代的官爵分為九個等級,稱九命。上公九命為伯;王之三公八命;侯伯七命;王之卿六命;子男五命;王之大夫﹑公之孤四命;公﹑侯伯之卿三命;公﹑侯伯之大夫,子男之卿再命(即二命);公﹑侯伯之士,子男之大夫一命。子男之士不命。他們的宮室﹑車旗﹑衣服﹑禮儀等,各按等級作具體規定。見《周禮.春官.典命》﹑《禮記.王制》。九等官爵中的最高一級亦稱九命。
2.北周官秩的等級。宇文泰為魏太師時作九命之典。以第一品為九命,第九品為一命。每命又分為二級。見《周書.文帝紀下》﹑《周書.盧辯傳》。
1.指以九十充當一百使用的錢。
1.九州之長。
2.指地方長官。
3.即九州。
1.古指大夫應當具備的九種才能。
1.南朝梁普通年間,天竺僧菩提達磨泛海來華,是為禪宗初祖。達磨渡江后,止于嵩山少林寺,面壁坐禪,默然無語,凡九年。見晉法顯《神僧傳》◇以指一心參禪,或借指長期專注于某種學問或工作。
1.指燈蛾。
比喻很大的力量。
1.喻所失者少而所得甚多。
1.見"九牛一毛"。
比喻極大的數量中微不足道的一部分。
1.泛指各種農事活動。
1.九章樂曲。樂曲一章為一弄。
1.九妃。古代諸侯所娶的九個嬪妃。
2.道家指九個侍從仙女。
1.俗謂主育女之神。
1.即九派。指長江。
1.迂回曲折貌。
1.宮中女官。也是帝王的妃子。《周禮·天官·內宰》"九嬪掌婦學之法,以教九御婦德﹑婦言﹑婦容﹑婦功﹐各帥其屬而以時御敘于王所。"《禮記·昬義》"古者天子后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歷代王朝多有九嬪之制。晉以淑妃﹑淑媛﹑淑儀﹑修華﹑修?﹑修儀﹑婕妤﹑容華﹑充華為九嬪。唐以昭儀﹑昭容﹑昭媛﹑修儀﹑修容﹑修媛﹑充儀﹑充容﹑充媛為九嬪。見《晉書·輿服志》﹑《新唐書·后妃傳上》。
1.佛教凈土宗認為修行完滿者死后可往西方極樂世界,身坐蓮花臺座,因各人生前修行深淺不同,而所坐蓮臺有九等之別,九品蓮臺是最高一等。
1.魏﹑晉﹑南北朝的一種官吏鹽制度。魏文帝曹丕黃初元年采納吏部尚書陳群的建議,各州﹑郡設立中正官,將各地士人按才能分別評為九等(九品),供朝廷按等選用,謂之"九品官人法"。沿至晉﹑南北朝,選取專重門第,致"下品無高門,上品無賤族",成為世族豪門把持政權的工具。隋文帝時廢除此制,改行科舉制。參閱《三國志.魏志.陳群傳》﹑《宋書.恩幸傳論》。
魏晉南北朝時鹽官吏的制度。東漢末,曹丕接受吏部尚書陳群建議,推選各郡有聲望者為中正”,負責對當地士人進行考察并評定為九等(九品),再由政府按等選用,依品授官。司馬懿當政后,任世家豪門為各地中正,評定士人品級只論其門第而不論才能,九品中正制遂成為世族地主控制政權的工具。隋文帝時廢。
1.指各式軍旗。
1.道教語。猶九天。
2.指天庭。
3.指帝王居處。
1.九州。
2.湖澤名。
1.迂回曲折。
2.指黃河。因其河道曲折,故稱。
3.指福建武夷山的九曲溪。
1.喻無限的憂思。
1.皮膚病名。俗謂頭癬。亦用以喻丑陋﹐表示鄙視之意。
1.劍名。
1.惡瘡。
1.生疥瘡的駱駝。喻不為人喜愛的事物。
1.疥瘡。
1.疥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