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記錄。
1.出自《列子·楊朱》太古之事滅矣,孰誌之哉?
2.出自《大哀賦》序勞者言以達其情,窮人歌以誌其事。
3.出自《聊齋志異·邵臨淄》邑有賢宰,里無悍婦矣。誌之,以補《循吏傳》之所不及者。
2.
記憶。
1.出自《傳奇·張無頗》無頗誌大娘之言,遂從使者而往。
2.出自《夜譚隨錄·崔秀才》毀方而瓦合,全交之至言,君其誌之。
3.
記號;標記。
1.出自《南齊書·孝義傳·韓系伯》襄陽士俗,鄰居種桑於界上為誌,系伯以桑枝蔭妨他地,遷界上開數尺。鄰畔隨復侵之,系伯輒更改種。
4.
做記號。
1.出自《桃花源記》既出,得其船,便扶向路,處處誌之。
2.出自《新唐書·逆臣傳下·黃巢》處存選銳卒五千以白??自誌,夜入殺賊。
5.
記事的書籍或文章。
1.出自《祭古冢文》序銘誌不存,世代不可得而知也。
2.出自《中說·述史》制誌詔冊,則幾乎典誥矣。
3.出自《七十自述》詩后人倘葺平山誌,莫便疑為杜牧狂。
6.
稱期刊雜志。
1.出自《致羅振玉書》此誌現第一期粗排畢,不知初十可告成,想出版當在二十左右。
7.
識認。
1.出自《南史·范云傳》又為始興內史,舊郡界得亡奴婢,悉付作;部曲即貨去,買銀輸官。云乃先聽百姓誌之,若百日無主,依判送臺。
8.
通“痣”。黡子。
1.出自《南齊書·江祏傳》高宗胛上有赤誌,常秘不傳,既而祏勸帝出以示人。
2.出自《史記·高祖本紀》左股有七十二黑子
3.出自《舊五代史·梁書·馮行襲傳》行襲魁岸雄壯,面有青誌,當時目為“馮青面”。
1.過失。
1.失時。
1.謂越過原來計劃。語本《左傳.宣公十一年》"事三旬而成,不愆于素。"杜預注"不過素所慮之期也。"楊伯峻注"素謂原來計劃。《廣雅.釋詁》'素,本也。'"
1.過失,差錯。
1.違反,不遵守。語本《詩.大雅.假樂》"不愆不忘,率由舊章。"
1.過失。
2.失時。
1.失職。
1.錯亂。
1.差錯。
1.過錯。
1.過失和邪惡。
1.過錯。
1.謂時序失調。語本《左傳.文公元年》"履端于始,序則不愆。"
1.見"愆陽"。
1.謂失期不至。
1.過失;災禍。
1.亦作"愆昫"。
2.陽氣過盛。本謂冬天溫和,有悖節令◇亦指天旱或酷熱。
1.失禮。
1.違反道義。
1.過失。
1.水災。
過失;罪責功成身不退,自古多愆尤。
1.過失和憂慮。
1.越軌。
1.耽誤。
1.猶懲罰。
1.罪過,罪惡。
1.即簽軍。發簽征調民丁入伍。
1.簽發補充。
1.簽發派遣。
1.舊時政府機關的工作人員向上級請示或報告時所寫的簡短呈文。
1.更籌。古代計時報更的竹簽。
1.藏放書畫卷軸﹐標有牙簽以便檢取的櫥架。
1.在規定的簿冊上簽名或寫一"到"字﹐表示本人已經到達。多用于出席會議或上班。
1.用竹樁加固的防水堤。
1.栽插。
1.雙方訂立條約或契約并簽字。
1.下令征調。
2.在公文或證件上由主管人簽字后交付予受件人。
1.經檢覆后發給的授職證書。告﹐告身。
1.書卷的簽牌與封套。泛指書籍。
1.導引會合。
1.為分水護堤而開筑的引河。
1.貼簽寫出要點。宋制﹐為便于皇帝省閱吏臣奏札﹐以黃紙摘抄事由貼附進呈。
1.謂持簽牌押送。
1.猶簽詩。
1.金元間凡遇戰事﹐簽發所有漢人丁壯當兵﹐謂之簽軍。
2.指被強行抽調的丁壯組成的軍隊。
1.寫上自己的姓名。
1.宋代各州﹑府選派京官充當判官時稱簽書判官廳公事﹐簡稱"簽判"。掌諸案文移事務。
1.舊時官府交給差役拘捕犯人的憑證。
1.猶簽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