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猶汲汲。迫切貌。
2.屢次;常常。
1.清代科舉制度中貢入國子監的生員之一種。因為不由考選而由生員援例捐納,故稱例貢,不算正途。
2.按規定舊例進貢。
①沿襲下來一貫實行的規矩;慣例。②舊時指按照慣例給的錢物交~。③法例規章。
1.猶例言。
2.附有實例的評論。
1.謂連類而及。
①依照規定放的假,如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等。②婉辭,指月經或月經期。
1.監生名目之一。明清時,由援例捐納取得監生資格的稱為例監,亦稱捐監。
1.唐武后時,于麗景門內置制獄,令來俊臣等審理案件。來俊臣殘暴,誅斬人不絕,凡入麗景門者,百不全一。有人因稱麗景門為"例竟門","言入此門者,例皆竟也"。竟,完結之意。事見《舊唐書.來俊臣傳》。
1.拘于陳例。
1.提出若干有代表性的事物而逐一羅列。
用來作為例子的句子。
1.按常規征收的稅賦。
1.循例應配給的馬匹。
1.科舉制度中生員名目之一。清康熙時,因籌餉而特許由捐納取得府﹑州﹑縣學的生員資格。此種生員稱為例生或餉生,不久停止。
1.循例授官。清制封典,朝廷按照定例授予官爵授給本身者為例授;因推恩而授給本人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之存者為例封,其歿者為例贈。參閱《清會典.吏部.驗封清吏司》。
說明某一定理或定律時用來做例子的問題。
1.按規定發給的錢物。
1.按照慣例﹑規定等處理。
按照慣例處理的公事。多借指只重形式,不講實效的工作。
1.依照慣例應該給予的銀兩。
1.循例贈予官爵。指朝廷推恩把官爵授給官員已去世的父祖輩。詳"例授"。
1.條例章程。
用來證明一個事實或理論的例子。
1.條例簡明質直。
1.循例遷轉。
1.乖張背離。
1.老虎。以其性兇暴,故稱。
1.乖戾多言。
1.兇惡的人。
1.兇暴。
1.亦作"戾狠"。
2.乖戾兇狠。
1.見"戾很"。
1.外行。亦指外行的人。
2.職業演員。
1.指伎人出身者所扮演的雜劇。
1.分明。
1.乖謬。
1.暴虐。
1.邪惡之氣。
1.頭不正貌。比喻奇邪不正之行。
1.暴戾兇強。
1.兇悍的容色。
1.一種可染紫色的草。
1.暴戾嚴酷。
1.漢武帝太子劉據的謚號。武帝末年,江充擅權,太子與充有隙◇巫蠱之禍起,太子遭誣,因舉兵誅江充,與丞相劉屈牦戰于長安城內,兵敗逃亡。不久為吏追捕,自殺◇其孫詢立為宣帝,追謚太子為"戾",史稱戾太子。見《漢書.戾太子劉據傳》。
1.暴戾之心。
1.砥礪操行。戾,通"厲"。
1.謂國空人絕。形容戰禍之慘。戾,通"癘"。
1.疫病。戾,通"癘"。
1.至于。
1.戾太子的陵園。亦借指戾太子。
1.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