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名詞
〈書〉空虛。
2.
形容詞
空。
1.
亦作“窽”。
2.
空隙;洞穴。
1.出自《莊子·養生主》依乎天理,批大郄,導大窾,因其固然。
2.出自《霹靂琴贊引》始枯桐生石上,說者言有蛟龍伏其窾,一夕暴震,為火之焚,至旦乃已,其余硿然倒臥道上。
3.出自《河豚》詩寒江晴后雪,爛柳??中鲇。
3.
空虛。
1.出自《史記·太史公自序》其實中其聲者謂之端,實不中其聲者謂之窾。
4.
使空虛。參見“窾木”。
1.出自《天說》鑿泉以井飲,窽墓以送死。
2.出自《日下舊聞》城之中有過街塔,臨南北大路,累石為臺如譙樓,而窽其下以通車馬。
5.
空乏;貧困。
1.出自《新書·匈奴》凡賞於國者,此不可以均,賞均則國窾,而賞薄不足以動人。
6.
法,條款。
1.出自《淮南子·倜真》乃至神農、黃帝剖判大宗,竅領天地,襲九窾,重九垠。
7.
引申為款式。
1.出自《閑情偶寄·器玩·制度》插花于瓶,必令中窽。
8.
象聲詞。參見“窾坎”。
1.出自《石鐘山記》有大石當中流,可坐百人,空中而多竅,與風水相吞吐,有窾坎鏜鞳之聲。
9.
古水名。
1.出自《莊子·外物》堯與許由天下,許由逃之,湯與務光,務光怒之;紀他聞之,帥弟子而踆於窾水。
10.
通“款”。古代鐘鼎彝器上鑄刻的文字。
1.出自《輟耕錄·古銅器》余嘗見夏雕戈,於銅上相嵌以金,其細如發,夏器大抵皆然。歲久金脫,則成陰窾。
2.出自《送錢允一還天臺》詩鑿窾填金文絢爛,筆畫方整蟠蛟螭。
11.
泛指文件等的款識。
1.出自《宋史·張奎傳》奎視囚籍印窾偽,深探之,乃獄吏窾易。
1.戰爭的征象。
1.銷毀兵器﹐放下甲盾。謂太平無戰事。
1.兵器。
2.借指戰事。
1.猶兵端。
1.用兵可以實行詭異和詐偽的戰法。語本《孫子.計》"兵者﹐詭道也。"曹操注"兵無常形﹐以詭詐為道。"
1.指用兵作戰的方式方法。
1.戰亂的禍患。
1.語出漢晁錯《言兵事疏》"雖然﹐兵﹐兇器;戰﹐危事也。故以大為小﹐以強為弱﹐在俯卬之間耳。"后以"兵兇戰危"謂戰事兇險可怕。
1.謂兵士整裝待發。
1.猶兵權。
2.用兵的要術。
1.從軍事需要出發﹐對有關地區的軍事﹑政治﹑經濟﹑地形﹑交通﹑氣象﹑水文等現實和歷史情況進行調查而編制的資料。
①指戰爭兵役連年。②公民為國家履行軍事義務。通常分為現役和預備役。
1.國家規定的有關公民服兵役的法律制度。
1.公民依法服兵役的制度。
國家關于公民參加武裝組織或在武裝組織之外承擔軍事任務,接受軍事訓練的制度。參見義務兵役制”(201頁)、志愿兵役制”(326頁)。
1.指用兵布陣。
1.用兵的奧義。
1.軍隊居住的營房。
1.清代稱臨時招募的兵卒為勇﹐因以"兵勇"泛指兵卒。
1.在舊軍隊中長期當兵并沾染了惡習的士兵。
1.部隊士兵的總稱。
1.士兵的來源。
1.士兵運動的簡稱﹐指策動敵軍士兵起義等革命活動。
1.戰爭的災害。
1.軍隊嘩變。
1.猶戰爭;作戰。
1.軍隊在后方交通線上設置的供應﹑轉運機構﹐主要負責補給物資﹑接收傷病員﹑招待過往部隊等。
1.見"兵杖"。
1.亦作"兵仗"。
2.兵器。
3.特指棍棒一類兵器。
4.借指執兵杖的人。
1.統轄一方的軍府。
1.以兵爭戰。
1.管理軍隊和用兵的事務。
1.關于軍隊建制及平時﹑戰時指揮管理軍隊的制度。
1.軍事攻擊的目標。
1.供官員役使的"事力"(仆役)和俸祿。
軍種內部按照主要武器裝備、所負作戰使命和技術戰術特性的不同而進行的基本分類。通常陸軍的兵種有步兵、裝甲兵、炮兵等;海軍的兵種有水面艦艇部隊、潛艇部隊、海軍陸戰隊等;空軍的兵種有航空兵、高射炮兵、雷達兵等。此外,工程兵、鐵道兵、化學兵(防化兵)、通信兵、電子對抗部隊等,有些國家列為兵種,有些國家列為專業兵或技術勤務部隊。
1.眾兵;軍隊。
1.謂用兵和誅殺。
1.謂軍隊的主帥。
2.戰神。
1.鶴的大腳趾。
1.指軍需物資。
1.對兵士的蔑稱。
1.士兵的舊稱。
1.常綠灌木。莖高三四米,葉橢圓形,開白花,果實橙黃色。
2.指栟柑的果實。
1.見"栟櫚"。
1.亦作"栟閭"。
2.木名。即棕櫚。
3.指棕毛。
1.謂繩捆索綁。
1.崩裂,破裂。
1.勉強支撐。
1.同"檳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