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名詞
〈書〉嘴,特指鳥獸的嘴。
2.
名詞
〈書〉借指人的嘴。
1.
鳥獸等的嘴。
1.出自《易·說卦》艮……為黔喙之屬。
2.出自《戰國策·燕策二》蚌方出曝而鷸啄其肉,蚌合而拑其喙。
3.出自《獨醒雜志》其法以肉置小口罌中,埋之野外,狐見而欲食,喙不得入。
4.出自《淞濱瑣話·魏月波》猝來一異獸,巨喙大耳,闖入池中,將群花蹂躪幾盡。
5.出自《星空·大鷲》西伯利亞的大鷲,你喙如黃銅,爪如鐵鉤。
6.出自《論衡·骨相》越王為人,長頸鳥喙,可與共患難,不可與共榮樂。
2.
人嘴。
1.出自《莊子·秋水》今吾無所開吾喙,敢問其方。
2.出自《唐摭言·四兇》磻叟形質短小,長喙疏齒。
3.出自《黃繡球》而必犯萬眾之喙,冒不韙之名。
3.
疲困;喘氣,喘息。
1.出自《詩·大雅·綿》混夷駾矣,維其喙矣。
2.出自《國語·晉語五》靡笄之役,郄獻子傷,曰:“余病喙。”
3.出自《和蔡副樞賀平戎慶捷》周家道泰西戎喙,還見詩人詠串夷。
4.
器物的尖端。
1.出自《史記·楚世家》莊王曰:“子無阻九鼎!楚國折鉤之喙,足以為九鼎。”
2.出自《孤兒行》鉤折無喙,鐮鈍無膚。
5.
斥責。
1.出自《送吳君序》有執予裾而訊者曰:世固無人,慎勿為若言。則怒喙之曰:否!奈何無人?
6.
叮;咬。
1.出自《三閑集·怎么寫》〔我〕撫摩著蚊喙的傷,直到它由痛轉癢,漸漸腫成一個小疙瘩。
1.遺跡。
1.謂遺棄世務;不問日常事情。
1.謂超脫于世物之外。
2.指古代或死者留下來的物件。
3.指他人遺失的物件。
1.謂舍棄一切外在形式而彼此心意一致。
1.泯滅物我界限,謂舍棄外在形式,精神進入忘我境界。
1.亦作"遺悮"。
2.遺漏和錯誤;過失。
3.貽誤;耽誤。
1.見"遺誤"。
1.死者遺留下來的子息。
1.謂因吝惜而遺漏未遍及。
1.亦作"益知"。增益智慧。
2.植物名。
3.龍眼的別名。參見《廣雅.釋木》。
1.一種拼板玩具。將七巧板增加為十五塊,合則成為一方,散則可以拼排各種文字﹑人物等圖形。清童葉庚創制,并著有《益智圖》一書。
1.益智拌米做成的粽子。
1.猶言義不容辭。
1.猶言義不容辭。道義上不允許推辭。
1.堅守節義之臣。
1.猶誼理。
1.行事應遵守的規范和道理。
1.義父﹐干爸爸。
1.義理﹔道理。
1.忠義節烈。
1.義女﹐干女兒。
1.義士。恪守大義﹑篤行不茍的人。
1.理應殄滅。
1.義行﹔德行。
1.義氣相合之友。
1.義旨﹔要旨。
1.指朝廷貤贈的恩典。
1.指朝廷對外戚和命官的親屬尊長移授封爵名號的恩典。
1.舊時官員以自身所受的封爵名號呈請朝廷移授給親族尊長。
1.屢封官爵。
1.見"貤繆"。
1.亦作"貤謬"。
2.增益其繆誤;重復其繆誤。
1.謂馀福流衍并延及后世。
1.依次論功行賞。
1.謂貤封先人,錄用后嗣。
1.謂流衍延及后世。
1.謂將本身和妻室封誥呈請朝廷移贈給先人。
1.漢縣名。屬上黨郡。故城在今山西什澤縣南。
1.勞苦。
1.勚勞。
1.小兒學語聲。借指嬰兒。
1.護衛隨從。
1.輔佐擁戴。
1.輔佐教化。
1.同"翼教"。
1.輔佐。
1.同"翌日"。
1.輔翼人之善行。
2.官名。唐太子官屬有贊善大夫,宋改為翊善,于親王府置之,掌侍從講授。明太子官仍稱贊善,王府官有紀善。
1.謂輔佐天子。
1.弼輔護衛。
2.侍衛官名。隋始置,唐宋因之,與親衛﹑勛衛并稱三衛;明廢。又民國初改清御前大臣為都翊衛使,干清門侍衛等為翊衛使﹑翊衛副使,以蒙古王公任之,尋廢。亦泛指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