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同“鸛”。
2.
水鳥名。
1.出自《說文·隹部》雚鳴于垤。
2.出自《說郛續》雚仰鳴,晴;俯鳴,陰。
3.
芄蘭。
1.出自《本草綱目?草部?蘿藦》釋名:雚,時珍曰:其實嫩時有漿,裂時如瓢,故有雀瓢、羊婆奶之稱,其中一子有一條白絨,長二寸許,故俗呼婆婆針線包,又名婆婆針袋兒也。
1.主管夜間的報時。
2.借指雞。
1.官名。《周禮.秋官》有司儀,負責接待賓客的禮儀。北齊有司儀署,隋唐因之,屬鴻臚寺,掌兇禮喪葬之事。宋以后不設。明代之司儀主管陳設引奏禮儀,清廢。參閱《通典.職官八》﹑《明史.職官志三》。
2.舉行典禮時報告進行程序的人。
3.謂舉行典禮或大會時報告進行程序。
1.相互應和。
1.猶職能。
1.官名。唐代對駕部的改稱,掌輿馬。屬兵部◇泛指管車乘的官員。
1.掌管刑獄的官員。
2.元刑部設司獄司,明因之。清刑部亦置司獄,掌督獄卒。參閱《元史.百官志一》﹑《明史.職官志一》﹑《清史稿.職官志一》。
1.即司官。
1.相戲謔。
1.相混。
2.謂親密無間地相處。
3.指嬉戲相鬧。
1.古代西戎稱卜師。
1.胡鬧;搗亂。
1.相纏磨。
2.謂牽纏于心。
1.閉口;無言。
1.猶抵賴。
1.指出身低下者。
1.象聲詞。
1.象聲詞。
1.猶廝役。
1.前后分離,不相銜接。
1.古代供盥洗用的器具。亦寫作廝鑼﹑沙鑼﹑?鑼。
2.糾纏。
1.即廝羅。
1.受人奚落;丟臉。
1.吵鬧。
1.謂親昵;相愛。
1.仆役。
1.即相撲。猶今之摔跤。
1.欺凌,冒犯。
1.相看;觀望。
1.相殺,交戰。
1.舊謂執賤役者居住的房舍。
相守;[kg4]在一起[kg4]夫妻廝守到白頭|與姑娘情同手足長廝守。
1.猶廝仆。
1.互相說長道短。
1.猶廝役。
1.互相抬舉﹑尊敬。
1.頂撞。
1.猶廝役。
1.地位卑微。
1.攢聚。
1.地位低賤。
1.猶廝役。
1.互相咬斗。
1.猶迤逗。挑逗,勾引。
1.舊稱干雜事勞役的奴隸◇泛指受人驅使的奴仆。
1.傭工,雇工。
1.猶廝役。
1.廝役與皂隸。泛指衙門的差役。
1.打趣,開玩笑。
1.山桃。
1.沙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