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動詞
用背(多指牲口)負載人或物。
1.
亦作“駄”、“?”。
2.
架。
1.出自《水滸傳》管營道:“你是新到犯人,太祖武德皇帝留下舊制,新入配軍,須吃一百殺威棒。左右與我馱起來。”
3.
承受。
1.出自《參觀》我們那兒都是沙壤土,恐怕馱不住這么密的麥子。
4.
疊,一層加上一層。
1.出自《山鄉巨變》腰圍中也是補疤馱補疤,看不出原來的布色了。
5.
用同“駝”。參見“馱背”。駝背。
1.出自《閑情偶寄·詞曲上·音律》南本則聾瞽喑啞,馱背折腰諸惡狀,無一不備于身矣。
6.
見“馱馱”。厚實貌。
1.出自《普天樂·題昭君出塞圖》曲羽蓋峨峨,虎皮馱馱。
7.
牲口負物。
1.出自《北齊書·彭城景思王浟傳》又有一人從幽州來,驢馱鹿脯。
2.出自《對酒》詩蒲萄酒,金叵羅,吳姬十五細馬馱。
3.出自《巧團圓·原夢》彼時正有虎災,這地方上的牛羊六畜,不時被虎馱去,我那亡兒,一定落于虎口。
4.出自《水滸傳》〔燕青〕背著盧俊義,一直望東邊行走,不到十數里,早馱不動。
8.
引申為背負。
1.出自《說岳全傳》張保將高寵尸首馱在背上,轉身就走。
2.出自《花城》你只管放心,橫豎有我馱你呢。
9.
指裝載。
1.出自《洪波曲》粵漢路的火車,費了三天三夜把我們馱到了徐家柵車站。
10.
用同“駝”。參見“馱鳥”。駝鳥。
1.出自《蠕范·物聲》又鴸音如痺,勝遇馱鳥之音如錄。
1.謂立德﹑立功﹑立言。三者經久不廢,故曰不朽。語本《左傳.襄公二十四年》"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雖久不廢,此之謂不朽。"
1.宋俗,京城二月社日不宜晏起,女子不宜食齏,學生﹑幼女不宜不休息,謂之"三不宜"。
1.謂對于事情的開始﹑中間﹑結束,全不知道。《左傳.哀公二十七年》"君子之謀也,始﹑衷﹑終皆舉之,而后入焉。今我三不知而入之,不亦難乎?"后稱事事不知為"三不知"。
2.突然,意料不到。
1.指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揪辮子。
1.宋王安石為變法而指出的"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主張,簡稱"三不足畏"。見《宋史.王安石傳》。
1.原謂將戰時,兵士出陣行三步以示勇◇以指將舞時三頓足以為節。
1.快速行走貌。
1.唐玄宗分宮廷樂伎為三部堂下立奏為立部伎,堂上坐奏為坐部伎,又選坐部伎教于梨園為法曲部,故后世有"三部伎"之稱。
1.源出古希臘,指情節聯貫的三部悲劇,如埃斯庫羅斯的《奧列斯特》◇泛指三部內容各自獨立而又互相連貫的文學作品。如茅盾的《幻滅》﹑《動搖》﹑《追求》三部曲。亦借指發展過程的三個階段。
1.指國民黨當局在抗日戰爭期間所制造的軍事摩擦﹑人事摩擦和文化摩擦。
1.天﹑地﹑人。
2.三位齊名之才人。(1)指晉之潘滔﹑劉輿﹑裴邈。《晉書.劉輿傳》"時稱越府有三才潘滔大才,劉輿長才,裴邈清才。"(2)指北齊之溫子升﹑邢子才﹑魏收。《北史.魏收傳》"﹝魏收﹞與濟陰溫子升﹑河間邢子才齊譽,世號三才。"
3.三種材料。
1.將三枝箭準確地分別射在靶心的上﹑中﹑下三個部位,稱為"三才箭"。
1.指天﹑地﹑人。
2.三種人材官人使吏之材,士大夫官師之材,卿相輔佐之材。
3.三位輔弼之才。
4.三種材料。制作車輪的三種木材。
5.三種材料。指制弓的膠﹑絲﹑漆。 6.三種材料。古代指炊事必備的水﹑木﹑火。
1.三種顏色。特指朱﹑白﹑蒼三色。
1.宋蔡確﹑蔡卞﹑蔡京三人的合稱。
1.古字書名『初,合李斯《倉頡篇》﹑趙高《爰歷篇》和胡母敬《博學篇》為一書,稱"三倉",亦統稱《倉頡篇》,凡三千三百字。魏晉時,又以李斯《倉頡篇》為上卷,揚雄《訓纂篇》為中卷,賈魴《滂喜篇》為下卷,合為一部,亦稱"三倉"。參閱《漢書.藝文志》﹑《隋書.經籍志一》。
2.指儲糧之太倉﹑石頭倉﹑常平倉。
1.同"三倉"。
1.梵文意譯。佛教經典的總稱。分經﹑律﹑論三部分。經,總說根本教義;律,記述戒規威儀;論,闡明經義。通曉三藏的僧人,稱三藏法師,如唐玄奘稱唐三藏。
指漢魏時期曹操及其子曹丕、曹植。曹操位居丞相,封魏王,其子曹丕后稱帝。父子三人均以詩文著稱。他們的政治地位和文學成就,對當時文壇影響很大。
1.三道計謀。
2.漢董仲舒以賢良對天人三策,為武帝所賞識,任為江都相◇用為典實,借指經世良謀。
3.三篇策論。
1.唐岑羲與弟仲翔﹑仲休的合稱。三人皆有治績。
1.謂家庭中人口眾雜,上輩之上還有上輩,下輩下面還有下輩。
1.[英trident]英國制造的一種尾部呈三叉形的客機。
1.不同去向的三條道路的交會處。
1.從同一路口出發,通向不同去處的幾條道路。
1.中國共產黨在人民解放戰爭時期,結合土地改革所進行的整黨整軍的一個重要運動。"三查",在地方上是指查階級﹑查思想﹑查作風;在部隊中是指查階級﹑查工作﹑查斗志。"三整",是指整頓組織﹑整頓思想﹑整頓作風。
1.謂茶飯周全。
1.猶言明媒正娶。我國舊時習俗,娶妻多用茶為聘禮,所以女子受聘稱為受茶。六禮,即婚姻據以成立的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六種儀式。參閱明陳耀文《天中記》卷四四﹑《儀禮.士昏禮》。
1.同"三叉路"。
1.指意外的事故或災禍。
1.佛教謂色界之第三禪天。此天名定生喜樂地。
1.管理一郡僧尼事務的僧官。
1.佛教寺院。
1.僧徒與一般人。
1.供奉和安置舍利﹑經文和各種法物的佛塔。
1.僧床,禪床。
1.禪堂,坐禪之所。
1.南朝梁時為抵御侯景攻臺城而召募的敢死士。
1.僧官名。始于北魏。
1.僧人,僧眾。
1.指佛經。
1.巴利文意譯。佛教稱謂。泰國等國僧侶領袖,由國王任命,管理全國僧務。
2.指清科爾沁親王僧格林沁。
1.指僧尼受戒后的年數。夏,夏臘。
2.本謂僧尼于夏日就禪剎掛單,引申指寺廟。
1.和尚穿的淺口布鞋。
1.附子的別稱。以其花似僧鞋,故名。
1.謂佛門戒行。
1.僧房。
1.僧襪。
1.僧人穿的衣服,又名袈裟。
1.僧中佼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