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撤除,撤去。參閱楊樹達《積微居小學述林·釋徹》。
1.出自《詩·小雅·楚茨》諸宰君婦,廢徹不遲。
2.出自《儀禮·鄉射禮》乃徹豐與觶。
3.出自《哀永逝文》徹房帷兮席庭筵,舉酹觴兮告永遷。
4.出自《晚秋農家》詩徹警盜所窺,失旦固吾患。
5.出自《西游記》三藏念了結齋,左右徹了席面。
6.出自《圣武記》額勒登保佯徹二埡兵不攻,賊果悉銳守兩嶺。
2.
拆毀;拆下。
1.出自《詩·小雅·十月之交》徹我墻屋,田卒污萊。
2.出自《楚辭·天問》何令徹彼岐社,命有殷國?
3.出自《顏氏家訓·治家》嘗寄人宅,奴婢徹屋為薪略盡。
4.出自《舊唐書·昭宗紀》全忠令長安居人按籍遷居,徹屋木,自渭浮河而下。
5.出自《續資治通鑒·宋仁宗慶歷五年》萬勝、龍猛軍蒲博爭勝,徹屋椽相擊,市人惶駭。
3.
剝;取。
1.出自《詩·豳風·鴟鸮》徹彼桑土,綢繆牖戶。
4.
通,貫通。
1.出自《墨子·備穴》為鐵鉤巨長四尺者,財自足,穴徹,以鉤客穴者。
2.出自《列子·湯問》汝心之固,固不可徹;曾不若孀妻弱子。
3.出自《芙蓉賦》根雖割而管徹,柯既解而絲縈。
5.
引申為透;滲透。
1.出自《團扇賦》裁帛制扇,陳象應矩。輕徹妙好,其??如羽。
2.出自《宮詞》舞來汗濕羅衣徹,樓上人扶下玉梯。
3.出自《牧羊哀話》歌聲漸行漸遠,蕩漾在清和晚氣之中,一聲聲徹入心脾,催人眼淚。
6.
達,到。
1.出自《國語·魯語上》既其葬也,焚,煙徹于上。
2.出自《論衡·紀妖》音中宮商之聲,聲徹于天。
3.出自《魏書·蠕蠕傳》及臣兄為主,故遣鞏都禮等使來大魏,實欲虔修藩禮……臣兄弟本心未及上徹。
4.出自《代胡僧留別》詩定知不徹南天竺,死在條支陰磧中。
5.出自《鸚鵡曲·赤壁懷古》曲嘆西風卷盡豪華,往事大江東去;徹如今話說漁樵,算也是英雄了處。
6.出自《閱微草堂筆記·灤陽消夏錄三》滄州馬落坡有婦以賣面為生……恒自轉磨,夜夜徹四鼓。
7.
道,軌轍。
1.出自《詩·小雅·十月之交》天命不徹,我不敢效我友自逸。
2.出自《爾雅·釋訓》不徹,不道也。
3.出自《老子》善行,無徹跡。
8.
治;治理。
1.出自《詩·大雅·崧高》王命召伯,徹申伯土田。
2.出自《詩·大雅·江漢》式辟四方,徹我疆土。
9.
相傳為周代的田稅制度。
1.出自《論語·顏淵》哀公問於有若曰:“年饑,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對曰:“盍徹乎?”
2.出自《孟子·滕文公上》夏后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其實皆什一也。
3.出自《中國通史》徹,是低稅,這可能是高級領主向低級領主收稅的稅率,也可能是公田制度廢棄后,農夫在兵役徭役以外應交納所種田畝的稅率。
10.
動,觸動。
1.出自《管子·弟子職》凡拚之紀,必由奧始;俯仰磬折,拚毋有徹。
11.
明;顯明。
1.出自《左傳·昭公三十一年》若艱難其身,以險危大人,而有名章徹,攻難之士將奔走之。
2.出自《抱樸子·至理》反聽而后所聞徹,內視而后見無朕。
3.出自《興元少尹房君墓志》自太尉管以德行為相,相玄宗、肅宗,名聲益彰徹大行。
12.
列;排列。參見“徹侯”。
1.出自《方言》班、徹,列也。北燕曰班,東齊曰徹。
2.出自《蔡孝廉母胡氏墓志銘》子啐於左,孫徹於右,歲時不衍,是謂有后。
13.
盡;完。亦謂到底,徹底。
1.出自《后漢紀·質帝紀》冀復私召往來,生子伯玉,匿不敢出。壽知之,使其子河南尹徹滅友氏家。
2.出自《江畔獨步尋花》詩江上被花惱不徹,無處告訴只顛狂。
3.出自《西廂記諸宮調》是前生宿世負償伊,也須有還徹。
4.出自《清平山堂話本·簡貼和尚》話本說徹,且作散場。
5.出自《爭報恩》元來和關勝一伙,都是梁山泊上好漢。救人須救徹。我有心救了關勝,怎好不救他。
6.出自《津陽門》詩馬知舞徹下床榻,人惜曲終更羽衣。
14.
謂到底,徹底。
1.出自《兒女英雄傳》自己也算“救人救徹,救火救滅”,不枉費這番心力。
15.
緊密貌。
1.出自《釋名·釋宮室》柵,跡也。以木作之,上平跡然也。又謂之徹。徹,緊也,詵詵然緊也。
16.
通“?”。棗名。
1.出自《爾雅·釋木》棗……楊徹,齊棗。
17.
同“澈”。清澄。
1.出自《宋書·樂志二》徹宇麗乾光。
18.
極;透。
1.出自《賀新郎·賦琵琶》詞推手含情還卻手,一抹《梁州》哀徹。
1.謂學業的精進在于勤奮。
1.佛教語。謂諸天與地獄中照攝眾生善惡業的鏡子。
1.謂為科舉應試而學習。
1.功業高,成績大。
1.謂罪孽之淵。指情愛﹑情欲之事。
1.佛教語。謂身﹑口﹑意三業之性皆空。
1.謂貧嘴賤舌。
1.佛教語。指惡業的牽累。
1.謂行為﹑言語﹑思想等各方面所表現的能力。
2.佛教語。謂不可抗拒的善惡報應之力。
1.國事與政令。
1.孽龍,惡龍。
1.謂操守,德行。
1.謂因果業報已經完結。
1.國事與政令。
1.造孽錢。
1.佛教語。謂惡業。
1.佛教語。因善業惡業而得的不同去向﹑有人﹑天﹑地獄﹑餓鬼﹑畜牲等。趣,通"趨"。
1.造孽的人;可憐的人。亦用作罵人語。
1.以儒學為業。
1.猶經商。從事商業。
1.謂尊崇,崇尚。
2.學業和品德。
1.見"業身軀"。
1.佛教語。罪孽之身。
1.罪孽的尸骨。常用于自怨自詈。
授業的老師這位是小兒的業師。
1.佛教語。謂十二因緣中的行緣識。指人投胎時心動的一念。
1.供役使之人。
1.事情;事業。
1.謂以打魚為業。
2.佛教語。謂業力如網罩人不可逃脫,故稱"業網"。
1.從事文事。
1.謂品學。
1.從事武事。
1.本行業﹑本職的事務;專業工作。
1.謂修業,學習。
1.詛咒之詞。猶可恨,該死。
1.謂罪孽之心。多指男女情私的念頭。
1.學業和德行。
2.佛教語。指行為﹑言語﹑思想等方面的活動。
1.作惡的畜牲。
1.造孽的眼。多于自怨自詈時用之。
1.危懼貌。
2.高大雄壯貌。
1.小心謹慎貌。
1.猶兢兢業業。小心謹慎﹑認真負責貌。
1.亦作"業以"。
2.已經。
1.見"業已"。
1.佛教謂造成善惡果報的原因。善業為樂果之因,惡業為苦果之因。
2.泛指緣分。
1.佛教謂惡業﹑善業隨身如影,稱為"業影"。
1.依次采用。
2.家產和費用。
1.本業之外,工作之余。
2.非專業的。
1.在業余時間進行的教育。業余教育是我國學制的組成部分之一。實施機構為各種業余學型補習學校等。教學形式有面授﹑函授﹑廣播﹑電視等。它對普及教育,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科學知識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1.學識和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