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動詞
通,透。
1.
撤除,撤去。
1.出自《詩·小雅·楚茨》諸宰君婦,廢徹不遲。
2.出自《儀禮·鄉射禮》乃徹豐與觶。
3.出自《哀永逝文》徹房帷兮席庭筵,舉酹觴兮告永遷。
4.出自《晚秋農家》詩徹警盜所窺,失旦固吾患。
5.出自《西游記》三藏念了結齋,左右徹了席面。
6.出自《圣武記》額勒登保佯徹二埡兵不攻,賊果悉銳守兩嶺。
2.
拆毀;拆下。
1.出自《詩·小雅·十月之交》徹我墻屋,田卒污萊。
2.出自《楚辭·天問》何令徹彼岐社,命有殷國?
3.出自《顏氏家訓·治家》嘗寄人宅,奴婢徹屋為薪略盡。
4.出自《舊唐書·昭宗紀》全忠令長安居人按籍遷居,徹屋木,自渭浮河而下。
5.出自《續資治通鑒·宋仁宗慶歷五年》萬勝、龍猛軍蒲博爭勝,徹屋椽相擊,市人惶駭。
3.
剝;取。
1.出自《詩·豳風·鴟鸮》徹彼桑土,綢繆牖戶。
4.
通,貫通。
1.出自《墨子·備穴》為鐵鉤巨長四尺者,財自足,穴徹,以鉤客穴者。
2.出自《列子·湯問》汝心之固,固不可徹;曾不若孀妻弱子。
3.出自《芙蓉賦》根雖割而琯徹,柯既解而絲縈。
5.
達,到。
1.出自《國語·魯語上》既其葬也,焚,煙徹于上。
2.出自《論衡·紀妖》音中宮商之聲,聲徹于天。
3.出自《魏書·蠕蠕傳》及臣兄為主,故遣鞏都禮等使來大魏,實欲虔修藩禮……臣兄弟本心未及上徹。
4.出自《代胡僧留別》定知不徹南天竺,死在條支陰磧中。
5.出自《鸚鵡曲·赤壁懷古》嘆西風卷盡豪華,往事大江東去;徹如今話說漁樵,算也是英雄了處。
6.出自《閱微草堂筆記·灤陽消夏錄三》滄州馬落坡有婦以賣面為生……恒自轉磨,夜夜徹四鼓。
6.
道,軌轍。
1.出自《詩·小雅·十月之交》天命不徹,我不敢效我友自逸。
2.出自《爾雅·釋訓》不徹,不道也。
3.出自《老子》善行,無徹跡。
7.
治;治理。
1.出自《詩·大雅·崧高》王命召伯,徹申伯土田。
2.出自《詩·大雅·江漢》式辟四方,徹我疆土。
8.
相傳為周代的田稅制度。
1.出自《論語·顏淵》哀公問於有若曰:“年饑,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對曰:“盍徹乎?”
2.出自《孟子·滕文公上》夏后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其實皆什一也。
3.出自《中國通史》徹,是低稅,這可能是高級領主向低級領主收稅的稅率,也可能是公田制度廢棄后,農夫在兵役徭役以外應交納所種田畝的稅率。
9.
動,觸動。
1.出自《管子·弟子職》凡拚之紀,必由奧始;俯仰磬折,拚毋有徹。
10.
明;顯明。
1.出自《左傳·昭公三十一年》若艱難其身,以險危大人,而有名章徹,攻難之士將奔走之。
2.出自《抱樸子·至理》反聽而后所聞徹,內視而后見無朕。
3.出自《興元少尹房君墓志》自太尉琯以德行為相,相玄宗、肅宗,名聲益彰徹大行。
11.
列;排列。參見“徹侯”。
1.出自《方言》班、徹,列也。北燕曰班,東齊曰徹。
2.出自《蔡孝廉母胡氏墓志銘》子啐於左,孫徹於右,歲時不衍,是謂有后。
12.
盡,完。
1.出自《后漢紀·質帝紀》冀復私召往來,生子伯玉,匿不敢出。壽知之,使其子河南尹徹滅友氏家。
2.出自《江畔獨步尋花》詩江上被花惱不徹,無處告訴只顛狂。
3.出自《西廂記諸宮調》是前生宿世負償伊,也須有還徹。
4.出自《清平山堂話本·簡貼和尚》話本說徹,且作散場。
5.出自《津陽門》馬知舞徹下床榻,人惜曲終更羽衣。
6.出自《爭報恩》元來和關勝一伙,都是梁山泊上好漢。救人須救徹。我有心救了關勝,怎好不救他。
13.
極;透。
1.出自《賀新郎·賦琵琶》推手含情還卻手,一抹《梁州》哀徹。
14.
緊密貌。
1.出自《釋名·釋宮室》柵,跡也。以木作之,上平跡然也。又謂之徹。徹,緊也,詵詵然緊也。
15.
通“?”。棗名。
1.出自《爾雅·釋木》棗……楊徹,齊棗。
16.
同“澈”。清澄。
1.出自《宋書·樂志二》徹宇麗干光。
2.出自《四色詠》赤如城霞起,青如松霧徹。
17.
引申為透;滲透。
1.出自《團扇賦》裁帛制扇,陳象應矩,輕徹妙好,其??如羽。
2.出自《宮詞》舞來汗濕羅衣徹,樓上人扶下玉梯。
3.出自《牧羊哀話》歌聲漸行漸遠,蕩漾在清和晚氣之中,一聲聲徹入心脾,催人眼淚。
18.
謂到底,徹底。
1.出自《兒女英雄傳》自己也算“救人救徹,救火救滅”,不枉費這番心力。
1.唐宋時監察御史分察尚書省六部。其中對禮部的監察稱"禮察"。
1.佛教語。謂禮拜佛菩薩,誦念經文,以懺悔所造之罪惡。通稱拜懺。
1.謂以禮陳說。
儀式結束。
1.漢長安十二門之一。
1.猶尊榮。
1.指《禮記》。《后漢書.祭祀志下》"古者師行平有載社主,不載稷也"南朝梁劉昭注"《周禮》為禮之經,而《禮記》為禮之傳。"
2.指禮書。
1.以禮祭祀。
1.按照禮節辭謝;辭謝。
1.禮遇和賞賜。
1.以禮相待。
1.禮治之道。
1.禮法。
2.猶禮文。指《周禮》﹑《儀禮》﹑《禮記》一類禮書。
1.道教謂禮拜北斗星君。亦稱"拜斗"。
1.猶禮法。禮儀法度。
2.彬彬有禮的儀表風度。
1.即使禮節過分,也不會受人責怪。意謂禮節還是不可欠缺。
1.禮贈助喪之物。
社會上通行的法紀和禮儀。
1.謂禮節容儀足以示范于人。
1.指禮法。謂禮之禁亂,猶防之止水。語出《禮記.經解》"夫禮,禁亂之所由生,猶坊止水之所自來也。"陸德明釋文"坊,本又作防。"
1.明清時知縣衙門辦理祭祀考試等事務的下屬機關。
1.謂禮儀之分限。
1.猶禮敬。
在莊重的場合或舉行儀式時穿的服裝。
1.指尚書省。
1.掌禮儀教化之官。
舉行慶祝典禮時放的煙火。
1.謂禮儀教化。
1.指為維護君臣上下等級秩序而建立的一套典章制度﹑禮儀教化遭到極大的破壞。
1.記載名位尊卑之書。
亦稱《小戴禮記》。儒家經典之一。為秦漢以前各種禮儀論著的選集。相傳大都由孔子弟子及其后學所記,由西漢戴圣編纂。是研究中國古代社會情況、儒家學說和文物制度的參考書。
1.按禮節交往;以禮應接。
1.指合乎禮儀的品行。
1.重禮儀之將領。
1.謂以禮相交接。
1.禮遇;以禮接待。
表示尊敬、祝頌、哀悼之類的各種慣用形式,如鞠躬、握手、獻花圈、獻哈達、鳴禮炮等。
做禮物的現金。
1.謂禮儀與禁制。
1.古代講禮節的經典,常指《儀禮》而言。
1.謂服喪完畢。
1.以合于禮儀的舉動表示尊崇。
1.天子所賜之酒。
1.尊重眷顧。
1.謂居百官之首,地位尊榮,至于極點。
1.禮敬和賜與。
1.禮贈之物。
1.禮節和音樂。古代帝王常用興禮樂為手段以求達到尊卑有序遠近和合的統治目的。
1.送財物行賄。
2.猶財禮。
1.謂禮法與刑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