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名詞
舊時供祖宗神位的地方。
2.
名詞
供奉神佛或歷史上有名人物的處所。
3.
名詞
舊指朝廷,如“廟堂”;今也常用來借指某單位或處所。如“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
4.
名詞
廟號。
5.
名詞
廟會,設在寺廟里或附近的集市。
6.
名詞
(Miào)姓。
1.
“庿”的今字。
2.
指生祠。
1.出自《廿二史札記·漢帝多自立廟》西漢諸帝多生前自立廟?!稘h書·本紀·文帝》:“四年,作顧成廟。”注:“帝自為廟,制度狹小,若可顧望而成者?!辟Z誼策有云:“使顧成之廟為天下太宗。”即指此也。
3.
謂立廟。
1.出自《公羊傳·莊公三十二年》有子則廟,廟則書葬;無子不廟,不廟則不書葬。
4.
古代指結構完整的成套大屋。
1.出自《爾雅·釋宮》室有東西廂曰廟。
5.
指宗廟的前殿。參見“寢廟”。
1.出自《宋史·禮志九》宋祁言:“周制有廟有寢,以象人君前有朝,后有寢也。廟藏木主,寢藏衣冠。”
6.
指王宮的前殿。
1.出自《三國志·吳志·步騭傳》﹝舜﹞不下堂廟而天下治也。
7.
用為朝廷的代稱。參見“廟謨”“廟論”。
1.出自《后漢書·光武帝紀贊》明明廟謨,赳赳雄斷。
2.出自《措置襄漢乞兵狀》恭奉圣旨,恢復襄漢,仰遵廟謨,今已克平五郡。
3.出自《長生殿·彈詞》當日只為誤任邊將,委政權奸,以至廟謨顛倒,四海動搖。
4.出自《謝參知政事表》贊貳國鈞,參聞廟論。
5.出自《朱子語類》本朝自李文靖公、王文正公當國以來,廟論主於安靜。
8.
木主、神主。
1.出自《荀子·強國》負三王之廟而辟於陳蔡之間。
9.
廟號的略稱。
1.出自《魏書·太宗紀》帝崩於西宮……上謚曰明元皇帝,葬於云中金陵,廟稱太宗。
2.出自《清波別志》徽廟問:“何謂長兵、短兵?”對曰:“兵家以刀楯為短兵,弓矢為長兵?!?/p>
3.出自《請冊立東宮疏》今皇子年已六歲,比之孝廟,年適相符。
10.
停放靈柩的宮室。
1.出自《禮記·雜記上》至於廟門,不毀墻,遂入。
11.
供祀神、佛或前代賢哲的屋舍。
1.出自《史記·封禪書》趙人新垣平以望氣見上,言“長安東北有神氣,成五采,若人冠絻焉……”於是作渭陽五帝廟。
2.出自《晉書·外戚傳·何準》惟誦佛經,修營塔廟而已。
3.出自《唐故中散大夫少府監(jiān)胡良公墓神道碑》州經亂,無孔子廟。
4.出自《事物紀原·宮室居處·廟》《軒轅本紀》曰:帝升天,臣寮追慕,取幾杖立廟,於是曾游處皆祠云。此廟之始也。
5.出自《說文解字注·廣部》“廟”古者廟以祀先祖,凡神不為廟也。為神立廟者,始三代以后。
12.
寶塔。參見“廟穴”。
1.出自《一切經音義》寶塔。他盍反。諸經論中或作藪斗波,或作塔婆……皆訛略也。正言窣睹波,此譯云廟,或云方墳,此義翻也。
13.
祭祖;祭祀。
1.出自《呂氏春秋·季春紀》蠶事既登,分繭稱絲效功,以共郊廟之服,無有敢墮。
2.出自《陳政事疏》是古天子后服,所以廟而不宴者也,而庶人得以衣婢妾。
3.出自《重修解州關侯廟開顏樓記》解人之廟侯也久矣!
14.
廟市。
1.出自《新齊諧·風流具》凡人上廟買物,必挾買物之具。
15.
舊時供祀先祖神位的屋舍。
1.出自《詩·大雅·思齊》雍雍在宮,肅肅在廟。
2.出自《詩·周頌·清廟序》清廟,祀文王也
3.出自《呂氏春秋·諭大》五世之廟,可以觀怪。
1.指詩詞歌賦等抒情遣懷的作品。
1.謂聽聲揣骨的相術。
1.音容光彩。
2.聲譽風光。
3.特指(文章的)風采。
1.清末民初時指自歐美傳來的自然科學和技術﹐現不常用。
1.發(fā)聲;呼聲。
1.猶言聲譽榮耀。
1.聲威教化。
2.語音學名詞。即清音的濁音化。語音中的清音﹐有時受鄰近元音或濁音的影響而變?yōu)闈嵋?。如普通?好的"hǎode快讀時"的"的聲母被前面的元音同化而由清音[t]變?yōu)闈嵋鬧d]。
1.亦作"聲跡"。
2.聲望與事跡。
3.猶言音訊行蹤。
4.指用錄音機或語音學儀器記錄下來的聲音。
1.聲譽功績。
1.亦作"聲妓"。舊時宮廷及貴族家中的歌姬舞女。
2.亦作"聲技"。指歌舞等技藝。
1.見"聲兒"。
1.見"聲伎"。
1.見"聲伎"。
1.唐宋時稱工于詞曲者。
1.名譽身價。
1.見"聲價十倍"。
1.謂聲譽地位成倍增加﹐迅速提高。
1.謂聲望﹑地位一下子大大提高。
1.聲聞相通。
1.聲威教化。
1.音聲節(jié)奏。
2.聲勢氣概。
1.見"聲韻"。
1.咳嗽或所發(fā)的聲音。
1.口音﹐方音。
2.猶口氣。
3.指詩歌或歌曲的音韻格調。
4.猶風言風語。
5.指言語。 6.指(說話的)聲音。
1.講話﹑呼喊﹑喧鬧或物體振動的聲音。
2.借指社會上的某種論調或呼聲。
3.聲波的舊稱。
1.音樂。
2.今指歌唱。可以有音樂伴奏﹐亦可無音樂伴奏﹐皆以歌喉為主﹐與器樂不同。
1.邊訴說邊哭泣。
1.見"聲淚俱下"。
1.邊訴說邊流淚。形容極其悲慟或激動。
1.猶名利。
1.爭名逐利的場所。
1.謂熱中于名利者。
1.見"聲烈"。
1.聲美。
2.亦作"聲列"。顯赫的名望。
1.聲勢威靈。
1.五聲六律。指音樂。
2.指語言文字的聲韻格律。
1.猶威略。
1.猶輿論。
1.聲音與容貌。
2.特指文學作品中的事物形象和描繪技巧。
3.特指人說話的聲音和臉色。
1.兩片聲帶當中的開口。聲帶靜止不發(fā)音時呈v字形。
1.名聲。
2.聲教和名教。
1.名聲顯赫。
1.名聲顯赫。指人在社會上流傳的評價極高。
1.見"聲名狼藉"。
聲名名聲。指名聲非常壞這人貪污腐化,早已聲名狼藉了。
1.形容知名度迅速提高。
1.有名望的人。
1.見"聲明文物"。
1.名聲顯赫。
國家、政府、政黨、團體或其領導人為表明其對某重大問題的主張和觀點而公開發(fā)表的文件。由兩個以上國家、政府、政黨、團體或領導人共同發(fā)表的可稱為聯(lián)合聲明”或共同聲明”。有些聲明具有條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