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名詞
〈書〉河岸;水濱。
1.
岸邊,水和草相接的地方。
1.出自《詩·秦風·蒹葭》所謂伊人,在水之湄。
2.出自《別賦》怨復怨兮遠山曲,去復去兮長河湄。
3.出自《集句示德逢》有菀者柳,在河之湄。
4.出自《哭葉軍長希夷同志》詩迨后獨建軍,駐節珠江湄。
1.鹽稅的額數。
1.含鹽分的東西干燥后表面上呈現的白色細鹽粒。
1.以達賴或高僧棺內滲出的鹽水和黃土做成的小佛像。
1.即咸水妹。舊時稱接待外國人的妓女。
1.政府對產銷食鹽所征的稅。舊時稱鹽課。
1.古代掌管鹽務的官署。
1.用牛羊奶加鹽制成的食品。
1.蔬菜名。
1.用來曬鹽的海灘。
1.鹽和鐵。亦指煮鹽﹑冶鐵之事。
2.見"鹽鐵使"。
1.古代掌管鹽鐵的官員。
1.古代官名。唐代中葉以后特置。以管理食鹽專賣為主,兼掌銀銅鐵錫的采冶。為握有財權的重要官職。
1.掌管鹽鐵專賣權的印鑒。
1.指因販賣私鹽受罰的刑徒。
表層或土體中積聚有過多的可溶性鹽類的土壤。在氣候干旱、蒸發強烈、地勢低洼、含鹽地下水水位高的條件下形成。腐殖質含量低、含可溶性鹽過高,不利于植物生長。通過排水、合理灌溉、種稻、種植綠肥等措施進行改良。在中國主要分布于華北、西北、東北的干旱半干旱地區以及東部濱海地區。
1.古代軍民制鹽的場所。
1.用牲畜販運鹽的人。
1.露天的鹽堆。
1.指經管有關食鹽的事務。
1.鹽制品。
1.鹽和醋。亦泛指調味品。
1.指鹽稅中扣除運銷損耗之外的盈馀稅款。
1.產鹽的所在地。
1.鹽無香味。喻指無中生有之事或荒誕不經之說。
1.舊指販賣私鹽的人。大多有武裝。
1.灑鹽水用的竹刷子。
1.碎鹽。
1.佛教語。謂一旦有思念之心,便更增思念。如鹽之入物,皆著咸味。
1.《晉書.列女傳.王凝之妻謝氏》載謝安侄女道韞,才思敏捷,嘗居家遇雪,安曰"何所似也?"安兄子朗曰"散鹽空中差可擬。"道韞曰"未若柳絮因風起。"謝安十分贊賞◇因以"鹽絮"指美好的詩句。
2.以指詩才。
1.清代稱以分巡道兼任鹽法道的長官。
1.從事食鹽買賣的牙人。
1.藥名。可作藥用的一種鹽類。治赤眼,明目。
1.謂制鹽與冶金。
1.地方上設置的公益鹽倉。
1.見"鹽課銀"。
1.古代官府在商人繳納鹽價和稅款后,發給商人用以支領和運銷食鹽的憑證。始于宋代。
2.指鹽包。每引四百斤或七百斤不等。
1.舊中國每年鹽稅收入中扣除付外債本息和支付鹽務行政經費后的馀款,稱"鹽余"。
1.官署名。鹽政衙門。
2.官名。管理鹽務的長官。
1.食鹽的運輸。
1.鹽運使屬下管理某一地區鹽務的官員。
1."都轉鹽運使司鹽運使"的簡稱。為主要產鹽區主管鹽務之官。始設于元代。
1.官署名。掌管地方鹽務。
2.指鹽運使。
1.鹽運使屬下的地區鹽務官員。
1.燒鹽的灶。
1.打鼓的一種譜子。
2.植物名。
水中含鹽較多的沼澤。分布在內陸干旱地區或沿海地帶。
1.即鹽精石。
1.猶鹽務。
2.指鹽稅。
3.指巡視鹽務的官員。
1.鹽水,含鹽份的汁水。
1."鹽運司知事"的簡稱。鹽運司的屬官,分轄某一地區的鹽場。又稱鹽場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