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傳喚訊問。
1.猶言忘情脫俗。
1.比喻丟棄珍貴的而拾取無用的。瓊,美玉;礫,瓦礫。
1.捐軀;舍棄生命。
1.舍棄或采取。
2.猶嫌棄。
1.放棄權(quán)利。多用于選舉﹑表決﹑比賽等。
1.帝王之死的婉詞。
1.廢地,無用之地。
1.被遺棄的人;廢人。
2.指因罪被流放的人。
3.遺棄人才。
4.失去人心。
1.耗費(fèi)時(shí)日,虛度光陰。
1.《漢書.終軍傳》"初,軍從濟(jì)南當(dāng)詣博士,步入關(guān),關(guān)吏予軍繻。軍問'以此何為?'吏曰'為復(fù)傳,還當(dāng)以合符。'軍曰'大丈夫西游,終不復(fù)傳還。'棄繻而去。"繻,帛邊。書帛裂而分之,合為符信,作為出入關(guān)卡的憑證。"棄繻",表示決心在關(guān)中創(chuàng)立事業(yè)◇因用為年少立大志之典。
1.漢終軍入潼關(guān),棄繻,后因以"棄繻關(guān)"指潼關(guān)。
1.棄繻生。郎,對(duì)少年的通稱。
1.漢終軍年十八被選為博士弟子,入關(guān)棄繻◇因以"棄繻年"指少年有為之時(shí)。
1.指漢終軍◇泛指年少立大志之人。
1.棄繻生。
1.疏遠(yuǎn)侮慢。
1.亦作"棄之敝屣"。
2.像扔掉破鞋一樣把它拋棄,比喻毫不可惜。
1.被丟棄的鞋子。喻輕微之物。靸,鞋的一種。
1.亦作"棄舍"。
2.舍棄,丟開。
1.猶舍身。
2.謂不顧自身的名聲。
1.拋棄生命。指自盡。
1.無人收殮的尸體。
1.丟失。
1.指改朝換代后仍效忠前朝的士子。
1.拋棄職責(zé)。
2.拋棄農(nóng)事。
3.擺脫世事。
1.去世,逝世。
1.《史記·項(xiàng)羽本紀(jì)》"項(xiàng)籍少時(shí),學(xué)書不成,去學(xué)劍,又不成。項(xiàng)梁怒之。籍曰'書足以記名姓而已,劍一人敵,不足學(xué),學(xué)萬人敵。'于是項(xiàng)梁乃教籍兵法。"后因以"棄書捐劍"比喻立大志者不屑細(xì)事。
1.猶拼死。
1.脫離世俗。
1.拋棄﹑損害。
1.人死的婉詞。
1.違背天意。
1.指帝王放棄帝位。
2.皇帝死亡的婉詞。
1.謂拋棄同姓同族而親近異姓異族。
2.丟掉共同之說而接近新奇之說。
1.拋棄,扔掉。
1.吐掉唾沫。比喻鄙棄至賤之物,毫不可惜。
1.謂棄置朝外。外,指京畿以外。
1.拋開﹑忘掉。
1.丟棄虛偽而追從真理。
1.謂不立文字。
2.放棄文業(yè)。
1.謂不加文飾,保留本旨。
1.放棄文業(yè),改從武事。
1.棄世高臥。謂隱居。
1.被丟棄之物;廢物。
2.比喻沒用之人。
1.《淮南子.說山訓(xùn)》"文公棄荏席,后霉黑,咎犯辭歸。"后因以"棄席"比喻被拋棄的功臣。
1.扔掉鞋子。比喻輕視。語出《孟子·盡心上》"舜視棄天下,猶棄敝蹝。"朱熹集注"蹝,草履也。"《廣韻·去寘》"屣"下引《孟子》"舜去天下如脫敝屣。"
1.不追究缺點(diǎn)過失。
1.謂不計(jì)較缺點(diǎn)﹑過失而錄用人才。
1.見"棄瑕録用"。
1.謂不追究缺點(diǎn)和過錯(cu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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