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亦作“礲”。亦作“鑨”。
2.
磨。
1.出自《國語·晉語八》趙文子為室,斫其椽而礱之。
2.出自《夷堅甲志·盤谷碑厄》出治堂者,元祐中宰傅君愈所建,秦少游作記,且書之刻石。崇寧時為觀望者礲去。
3.出自《馬氏日抄·方城石》琢而弗礱,故不能光,礱而光之為“出光”。
4.出自《居易錄談》工部相地,諏吉庀材鳩工,建立碑亭,礱石鐫刻。
5.出自《屋頂下》她給人家挑擔,礱谷,舂米,磨粉,種菜。
3.
磨石。
1.出自《漢書·枚乘傳》磨礱底厲,不見其損,有時而盡。
4.
脫去稻殼的農具。
1.出自《齊民要術·種胡荽》多種者,以磚瓦蹉之亦得,以木礱礱之亦得。
2.出自《天工開物·攻稻》凡稻去殼用礱,去膜用舂、用碾。
3.出自《農政全書》礱,礧谷器,所以去谷殼也。淮人謂之礱,江浙之間亦謂礱。
5.
用礱脫去稻谷的殼。
1.出自《天工開物·攻稻》凡既礱,則風扇以去糠秕。
6.
緊密。參見“礱密”。
1.出自《詩·魯頌·??宮》實實枚枚
7.
通“壟”。墳墓。參見“礱石”、“礱塚”。
1.出自《鄙孝議下》所在之州鄙,礱石峨然。問所從來,曰:“有至孝也,廬墓三年,孝感至瑞,郡守聞於天子,天子為之旌表焉。”
2.出自《冥通記》以二十九日日昳后殯,仍造礱冢於東岡。
1.賄賂;饋贈。
1.貿易;交易。
1.貪求財貨的欲念。
1.出售貨物。
2.指出售。
貨物的來源~充足 ㄧ開辟~ㄧ擴大~。
營業性質的堆放貨物的房屋或場地。
1.猶貨款。
1.貨物的價值。
1.貨物的質量。
2.典賣。
1.即貨船。
運輸部門稱所運貨物的主人。
1.謂買賣圖利。
1.貨物資財。
1.拔除。
1.謙詞。得以廁身其間。
1.載禽獸等獵獲物之車。
1.得到和解。
2.得到成功;完成。
1.得以列入或并列。
1.獲致,得到。
話劇劇本。田漢作于1922年。獵戶魏福生將女兒蓮姑許配陳家,禁止她與戀人黃大傻來往。某晚黃上山遙望蓮姑家燈光,誤踏打虎機關,獵戶以為獲虎,結果將受傷的大傻抬至魏家。蓮姑抱大傻痛哭,遭父毒打。黃肝腸寸斷,遂以獵刀自殺。
1.得到救助。
2.得以成功;能夠濟事。
3.得以安全航行或渡過(江河等)。
1.拘捕押送。
1.古代舉行射禮時唱獲者所持的旌旗。
1.會試得中。亦泛指科舉考試得中。
1.漢代曾以公家車馬送應舉的人◇以公車指入京應試舉人。"獲雋公車"為會試得中的意思。
1.得罪;獲咎。
1.收割聚積。
1.指春秋魯哀公十四年獵獲麒麟事。相傳孔子作《春秋》至此而輟筆。
2.指春秋末期。
3.指漢武帝太始二年捕獲白麟事。
4.喻指著作的絕筆。
1.獲麟臺的別稱。
1.同"得隴望蜀"。
2.語本《東觀漢記.隗囂傳》﹑《后漢書.岑彭傳》。謂已取得隴右(甘肅一帶),又想攻取西蜀(四川一帶)。比喻貪得無厭。
1.指獵獲之物。鹵,通"擄",俘獲。
1.鼓吹曲名。
1.得以善終;得以壽終正寢。沒,通"歿"。
1.獲得應允。
1.得到配偶。
1.得到配偶。
1.表示獲車所在的旗子。
1.護雨用的蓑衣。
取得;獵取~情報 ㄧ~利潤。
1.得以保全。
1.猶言狡兔死,走狗烹。比喻事成后排斥以至殺害有功者。
得到消息知道(某事)日前~,他已南下探親 。
1.砍下的柴薪。《詩.小雅.大東》﹕"有洌氿泉﹐無浸獲薪。"毛傳﹕"獲﹐艾(刈)也。"一說為落木之薪。鄭玄箋﹕"獲﹐落木名也。"
1.收割。
1.得到官印,意為得官。
1.得到赦宥。
獲得;得到產權糾紛~解決。
1.象聲詞。
1.象聲詞。
1.象聲形容詞。
2.開朗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