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形容詞
〈書〉眼睛瞎。
2.
形容詞
〈書〉沒有見識或沒有觀察能力的。
3.
名詞
〈書〉樂官的代稱。
1.
失明的人;盲人。
1.出自《韓詩外傳》兩瞽相扶,不觸墻木,不陷井阱,則其幸也。
2.出自《上相府書》瞽、聾、侏儒,亦各得以其材,食之有司。
3.出自《都公談纂》君佐出尋瞽人善詞話者數十輩,詐傳上命,明日諸瞽畢集。
4.出自《民彝與政治》聚眾瞽以事離婁之明,驅眾尫以當烏獲之役,烏乎可哉!
2.
樂官。古代以瞽者為之,故稱。
1.出自《書·胤征》瞽奏鼓。
2.出自《詩·周頌·有瞽》有瞽有瞽,在周之庭。
3.出自《史記·周本紀》故天子聽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獻詩,瞽獻曲,史獻書。
4.出自《新唐書·李實傳》古者,瞽誦箴諫。
3.
目失明;眼瞎。
1.出自《朝野遺記·顯仁后》后不能卻,為之誓曰:“吾先歸,茍不迎若,有瞽吾目。”
2.出自《都公談纂》王驢兒,濟寧人,少瞽雙目,為人推磨。
3.出自《志異續(xù)編·堪輿》此地不發(fā),罰我雙瞽。
4.出自《窮愁》阿松有衰母,聵且瞽。
4.
昏昧;不明事理。參見“瞽論”。
1.出自《論語·季氏》侍於君子有三愆:言未及之而言謂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謂之隱,未見顏色而言謂之瞽。
2.出自《北史·蘇綽傳》夫門資者,乃先世之爵祿,無妨子孫之愚瞽。
5.
通“鼓”。指擊鼓者。
1.出自《周禮·春官·樂師》詔來瞽皋舞。
1.宅基。
1.壇場。兆,壇的界域。
1.瓷器名。明宣德窯燒制。瑆心有"壇"字,白甌,質細料厚,形式美觀。又明嘉靖窯出產的壇瑆,在兇甌內燒"茶"﹑"酒"﹑"棗湯"﹑"姜湯"等字,為明世宗經箓醮壇用器。其制作質料,均不及宣德窯。見明谷應泰《博物要覽.新舊饒窯》。
1.古代設壇供祭祀的地方。
1.亦作"壇子"。
2.一種小口大腹的陶制容器。
雙子葉植物,仙人掌科。肉質植物。變態(tài)莖扁平,取代葉子進行光合作用。花美麗芬芳,多在夜間開放,僅數小時,故有曇花一現”之說。原產熱帶美洲。是著名觀賞植物。花、葉可供藥用。
曇花開放時間很短,比喻人或事物剛出現就消失歷史上的許多人都不過是曇花一現而已。
1.明代蜀中少女的頭巾名。
1.梵語dharma的譯音,亦譯"達摩"﹑"達磨"﹑"曇無"等。意為法,佛法。佛門僧人常以"曇摩"﹑"曇無"等為其名之組成部分。如南朝梁慧皎《高僧傳》中之曇摩難提(意譯法喜)﹑曇無竭(意譯法勇)即是。
2.名僧曇摩羅的省稱。又名曇摩迦羅,意譯法時。西域烏場國人,通曉諸經。北魏嘉平時來華,在洛陽建法云寺,傳習戒律,為京師僧俗所宗仰。
1.密集貌。
1.見"曇摩"。
1.即曇陽子。明王錫爵之女,名燾貞,號曇陽子。曾許配徐景韶,未嫁而死。幼奉觀音大士,世傳其得道化仙而去。遂為童真得道之典實。
1.古代南方少數民族為贖罪所出的錢。
1.安然不疑。
1.見"談辯"。
1.亦作"談辨"。
2.談論。
1.相與談論的賓客。
1.議論軍事﹔談論用兵。
1.古人清談時所執(zhí)的拂塵。僧人講法或執(zhí)如意。
2.談話的資料。
1.非議。
1.猶言贊不絕口。
1.談說佛教教義。
1.談笑。
1.談說﹔稱說。
1.議論恥笑。
1.見"談辭"。
1.亦作"談詞"。
2.言詞。
1.言談之際。
1.知識的淵藪。
2.人眾聚談之所。
1.談說義理。
1.談說。
1.雙方思想感情相近﹐能談到一塊兒。
1.話端。
1.談論對答。
1.談論和尋求。
1.猶談屑。
1.談話時美好的言辭像玉的碎末紛紛灑落一樣。形容言談美妙﹐滔滔不絕。
1.談鋒。談話的勁頭。
2.談吐。
1.清談。
1.言談的鋒芒。
2.談話的鋒芒所向。
3.談話的勁頭。
1.言談的本領。
1.嘲罵。
1.議說古代的事情。
1.猶言言過其實。
1.本謂在君王面前談說論議﹑指陳得失不可輕易從事∥容﹐豈可﹐怎能容許。《文選.東方朔》﹕"先生曰﹕于戲﹐可乎哉?可乎哉?談何容易!"張銑注﹕"再言之者﹐所以言談之辭﹐何得輕易而為之。"漢桓寬《鹽鐵論.箴石》﹕"賈生有言曰﹕'懇言則辭淺而不入﹐深言則逆耳而失指。'故曰﹕'談何容易。'談且不易﹐而況行之乎?"馬非百簡注﹕"談﹐說話∥容﹐怎能容許。易﹐輕易。"后以"容易"連讀﹐意為說起來簡單﹐做起來可并不那么容易。
1.兩個人或許多人在一起說話。
2.用談話的形式發(fā)表的意見(多為政治性的)。毛澤東有《和美國記者安娜.路易斯.斯特朗的談話》﹑《對晉綏日報編輯人員的談話》等文章。
3.用談話形式做思想教育工作。
1.談話的機鋒。
1.南朝宋劉義慶《幽明錄》載﹕晉兗州刺史宋處宗﹐嘗買一長鳴雞﹐愛養(yǎng)甚至﹐恒籠著窗間﹐雞遂作人語﹐與處宗談論﹐極有言致﹐終日不輟。處宗因此言功大進◇因以"談雞"指可與之交談的雞。
2.以喻能啟發(fā)人智慧者。
1.談論和評價。
1.談論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