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動詞
剩下,多出來(剩~)。
2.
數詞
(用在數詞或數量詞后)表示大數后面有零頭。
3.
名詞
指某種事情、情況以外或以后的時間。
4.
名詞
(Yú)姓。
5.
代詞
〈書〉人稱代詞。我。
6.
“餘”另見“馀”。
7.
形容詞
剩余的;多出來的。
1.
我。
1.出自《爾雅?釋詁下》余,我也。
2.出自《詩·邶風·谷風》不念昔者,伊余來塈。
3.出自《左傳·成公二年》齊侯曰:“余姑翦滅此而朝食。”
4.出自《楚辭·離騷》名余曰正則兮,字余曰靈均。
5.出自《菩薩蠻?書江西造口壁》江晚正愁余,山深聞鷓鴣。
2.
指我們。
1.出自《左傳·閔公二年》衛懿公好鶴,鶴有乘軒者。將戰,國人受甲者皆曰:“使鶴,鶴實有祿位,余焉能戰!”
3.
農歷四月的別稱。
1.出自《爾雅·釋天》四月為余。
4.
通“餘”。
1.出自《周禮·地官·委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
5.
姓。
1.出自《元和姓纂卷二》晉有余頠。
6.
食物馀剩,多出來。
1.出自《詩·秦風·權輿》於我乎,夏屋渠渠。今也每食無余。
2.出自《三國志·魏志·袁術傳》荒侈滋甚,后宮數百皆服綺縠,余粱肉。
3.出自《進士策問》耕者不多而谷有余,蠶者不多而帛有余。
7.
未盡;不盡;殘剩。
1.出自《九日從宋公戲馬臺集送孔令詩》扶光迫西汜,歡余宴有窮。
2.出自《臨江仙》詞芰荷經雨半凋疏,拂堤垂柳,蟬噪夕陽余。
3.出自《古書疑義舉例·反言省乎字例》“嚚訟,可乎?”“乎”字已見於《堯典》,是古書未嘗不用“乎”字。然“乎”者,語之余也,讀者可以自得之。
4.出自《母親》“今天白天有幾個女人跑到學堂里來,問她找什么人,她說看看,怕就是奸細,探路的。”又有誰也趕著說了,聲音還帶著余驚。
8.
豐足;寬裕。
1.出自《荀子·富國》為之鐘鼓、管磬、琴瑟、竽笙,使足以辨吉兇,合歡定和而已,不求其余。
2.出自《淮南子·精神訓》食足以接氣,衣足以蓋形,適情不求余。
9.
謂超過。
1.出自《清異錄·無心炙》段成式馳獵饑甚,叩村家。主人老姥出彘臛,五味不具,成式食之有余五鼎。
2.出自《〈庚戌集〉自序》庚戌冬盡,雨雪余十日而不止。
10.
長久。
1.出自《老子》脩之身,其德乃真;脩之家,其德乃余;脩之鄉,其德乃長。
11.
遺留。
1.出自《穀梁傳·桓公十四年》以為唯未易災之余而嘗,可也,志不敬也。
2.出自《諸葛武侯》詩豎子祖余策,猶能走強梁。
12.
遺漏。
1.出自《書·費誓》汝則有無余刑,非殺。
13.
其馀的;其他的。
1.出自《詩·大雅·云漢》周余黎民,靡有孑遺。
2.出自《資治通鑒·晉惠帝永興元年》自漢亡以來,我單于徒有虛號,無復尺土;自余王侯,降同編戶。
14.
末;非主要的。
1.出自《書·禹貢》導弱水,至于合黎,余波入于流沙。
2.出自《〈春秋公羊注疏〉序》恨先師觀聽不決,多隨二創,此世之余事,斯豈非守文持論,敗績失據之過哉!
15.
之后;以后。
1.出自《左傳·僖公十五年》千乘三去,三去之余,獲其雄狐。
2.出自《戀情深》詞醉紅樓月,宴余香殿會鴛衾,蕩春心。
3.出自《宦官論》蓋輕其為廝役,薫刑之余,以為其惡不能有為。
4.出自《古屋》于失望之余,自然而然的產生了反感。
16.
指后裔。
1.出自《左傳·昭公十二年》楚子謂成虎,若敖之余也,遂殺之。
2.出自《廣雅?釋詁三》余,皆也。
17.
遺棄。
1.出自《淮南子·精神訓》量腹而食,度形而衣,容身而游,適情而行,余天下而不貪,委萬物而不利。
18.
蓄積。參見“餘一餘三”。
1.出自《禮記·王制》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
2.出自《漢書·食貨志上》民三年耕,則余一年之畜……三考黜陟,余三年食。
3.出自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太平天囯·天王詔旨》朕又念前時天兵征剿,爾等四民畏懼天威,拋棄家產;今雖欣然就撫,各安農業,際此新天新地之期,未有余一余三之積。
19.
鹽。
1.出自《越絕書·外傳記越地傳》朱余者,越鹽官也。越人謂鹽曰余。
20.
表示整數后馀計的零頭尾數。用于數詞或數量詞之后。
1.出自《孟子·公孫丑下》由周而來,七百有余歲矣。
2.出自《杜鵑》詩有竹一頃余,喬木上參天。
3.出自《茶香室叢鈔·瀧岡阡》石綠色,高丈余。
21.
代詞。同“余”。表示第一人稱。
1.出自《史記·屈原賈生列傳》定心廣志,余何畏懼兮。
22.
通“與”。
1.出自馬王堆漢墓帛書《戰國縱橫家書·李園謂辛梧章》言之秦王,秦王令受之。余(與)楚為上交。
23.
姓。春秋吳有馀祭。見《史記·吳太伯世家》。
1.出自《通志?氏族略四》余氏,《風俗通》云,由余之后,世居歙州,為新安大族,望出下邳吳興。
1.曲右足而坐。
2.座位的右邊。
1.置于座右,用以自勉自戒的格言。
1.田雞,青蛙。
1.座位旁邊。
1.見"坐夏"。
1.坐談。
1.指訴訟雙方互相辯論。
2.入獄;坐監獄。
1.坐于月下。
2.婦女產后一月內休息調養。
也稱坐蓐”。指婦女臨產及產后一個月內休息調養。
1.謂坐在軍帳內策劃軍事方略。
1.亦作"坐臧"。犯貪污罪;判貪污罪。
2.方言。栽贓。
1.見"坐贓"。
1.(主帥的)軍帳。
2.謂(主帥)升帳。
1.晉葛洪《神仙傳》載介象字元則,會稽人。吳主征至武昌,供帳皆是綺繡。遺黃金千鎰,從象學隱形之術,后告言病,帝遣左右姬侍,以美梨一奩賜象。象食之,須臾便死。帝埋葬之。以日中時死,晡時已至建業,所賜梨付苑吏種之。吏后以表聞,先主即發棺而視,唯存一符。帝思之,與立廟,時躬往祭祀,常有白鶴來集座上,遲回復去。又傳說漢丁令威成仙后化鶴飛回故鄉遼東,飛鳴作人言"有鶴有鶴丁令威,化鶴千年今始歸。"見舊題晉陶潛《搜神后記》◇遂以"坐帳無鶴"為思念故土的典實。
1.猶寂照。謂通過禪定止息妄念,觀照正理。
1.獲罪被貶。
①謂安坐而以德威服人坐鎮雅俗,弘益已多。②指官長親自在某地鎮守、駐守他親自帶領調查組,坐鎮廠里抓試點。
1.因獲罪而被召回。
1.一種財經制度。(1)清制,凡各省﹑道﹑府以下官俸﹑役食﹑鋪兵工食﹑驛站料價等,都攤征于民,編入地丁征收,到支用時,就在編征項下支付,稱為"坐支"。清薛福成《應詔陳言疏》"惟是州縣養廉,大者無過千兩,蓋與坐支各款,均屬辦公不可少之費。"(2)民國政府曾規定,機關單位經財政部同意,可以從其征收的稅款中支付一部分抵充支出,稱為"坐支"。1936年停止坐支制。(3)社會主義國家實行現金管理的企業單位,在銀行的同意下從自己業務收入的現金中直接支付的一種方式。我國政府《中央金庫條例》第四條規定凡一切國家財政收入,均須由經收機關照規定期限,全部繳納同級金庫,除有特別規定者外不得坐支抵解及自行保管。
1.謂輕易制敵。
2.引申指占據有利的地勢。
1.輕易獲得;輕易達到。
1.座席之中。
2.舊時京劇班社在演出進行中,后臺設有"帳桌",由"文武總管"坐守桌旁,指揮全班業務,叫做"坐中"。目前劇團管理后臺工作已不采取此種形式。
1.放在桌案上的時鐘。區別于掛鐘。
1.即座主。唐代進士稱主考官。唐孟郊有《擢第后東歸書懷獻坐主呂侍郎》詩。
1.商號為采購或推銷貨物在外地所設的常駐機構。
2.在牌戲或賭博中做莊家。
1.罪狀。
1.猶守拙,不取巧。
1.治罪;獲罪。
2.特指因連坐而獲罪。
1.坐與起,止與行。古代練兵的科目之一,多與"進退"連用。
2.安然而為。
1.東階。
1.主人的席位。
1.祭祀時盛祭肉的禮器。阼﹐通"胙"。
1.亦作"岝崿"。亦作"岝?"。亦作"岝?"。
2.山勢高峻貌。
3.急疾貌。
4.山名。在今江蘇省吳縣西南。相傳春秋吳王僚葬此。
1.見"岝?"。
1.亦作"岞峳"。
2.山勢不齊貌。
1.見"岝"。
1.亦作"岞頿"。
2.山高峻貌。
1.驚駭變色。
1.羞慚的神色。
絹絲昆蟲。一生中經歷卵、幼蟲、蛹、成蟲四個階段。幼蟲老熟后能吐絲作繭。喜吃柞樹葉子,也吃柳、楓、樺、蘋果、李、杏樹的葉子。多養在野外樹上,整個幼蟲期在自然環境中度過。蠶絲耐酸、耐堿、拉力強,耐濕、絕緣好。
由人工放養在柞樹上的柞蠶所結的繭絲。呈淡黃褐色或黃褐色。有很好的強伸度,光澤柔和,吸濕性和耐日光性比桑蠶絲為優。但染色性較差。常用以織制柞絲綢,也可用于織造裝飾綢或工業和國防用綢。
1.即柞絲綢。
1.亦作"柞?"。
2.設于陷阱中的捕獸裝置。
1.櫟樹。
又稱蒙子樹”、冬青”。大風子科。常綠灌木或小喬木,生棘刺。葉卵圓形,有鋸齒。初秋開黃白色小花。生長在中國西部、中部和東南部。葉可入藥,能散瘀消腫。木材堅硬,可制家具等。
1.舊式榨油用的大木楔。
1.用柞蠶絲織成的平紋紡織品,有光澤。適宜做夏季衣服。
1.窄狹。
1.柞木類的柴薪。亦泛指柴薪。
1.櫟樹葉。可飼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