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動詞
將東西揉或捏成球狀。
2.
動詞
〈書〉盤旋,環繞。
1.
亦作“專”。
2.
鳥類向高空盤旋飛翔。一說,當作“搏”。見章炳麟《莊子解故·逍遙游》。
1.出自《莊子·逍遙游》摶扶搖而上者九萬里。
2.出自《玄暢賦》希鵬舉以摶天,蹶青云而奮羽。
3.出自《棗花寒》詩山禽哺雛半欲摶,坐想葛帔臨風湍。
4.出自《龍膏記·傳情》誰知道困新豐時運蹇,因此上阻泥涂名未顯,因此上望云霄翮未摶。
3.
捏之成團。參見“摶飯”。
1.出自《七發》楚苗之食,安胡之飰,摶之不解,一啜而散。
2.出自《杜陽雜編》衣龍綃之衣,一襲無一二兩,摶之不盈一握。
3.出自《紳士的太太》我是個中年人了,那里敵得過你們年青太太們,一身像奶酥摶成的。
4.
聚集。
1.出自《管子·霸言》夫令,不高不行,不摶不聽。
2.出自《商君書·農戰》凡治國者,患民之散而不摶也。
3.出自《大波》吳鳳梧只摶了一千人不到,也退回到新津縣城,幫同周鴻勛死守。
5.
圓。
1.出自《周禮·考工記·矢人》凡相笴,欲生而摶。
2.出自《楚辭·九章·橘頌》曾枝剡棘,圓果摶兮。
3.出自《呂氏春秋·審時》得時之黍,芒莖而徼下,穗芒以長,摶米而薄糠。
4.出自《諸子平議·呂氏春秋三》摶之言圜也……“摶米而薄糠”,與上文“其粟圓而薄糠”文義正同。
6.
持;憑借。
1.出自《文選·賈誼〈??鳥賦〉》忽然為人兮,何足控摶?
2.出自《松鼠》詩謖然見松鼯,摶樹向人立。
7.
通“剸”。裁決。參見“摶才”。
1.出自《敦煌變文集·維摩詰經講經文三》休愛美,莫疑猜,卻要分明自摶才。
1.亦作"斗侃"。
2.猶逗樂。斗,通"逗"。
1.亦作"斗闞"。
2.拼合鑲嵌。
1.指北斗星的斗柄。
〈方〉斗嘴。
1.用竹篾編成的大筐。
1.指北斗七星之第一至第四星,即樞﹑璇﹑璣﹑權。
2.泛指北斗。
3.喻指德高望重或才學冠世而為眾人景仰的人。
1.見"斗姆"。
1.亦作"?力"。
2.挽弓的力量。古時挽弓的力量以斗石為重量單位測計,故稱。亦泛指膂力。
1.指農歷。古代以北斗星斗杓運轉所指以定四時,故稱。
1.亦作"斗麗"。
2.比賽美麗。
1.亦作"斗麗爭妍"。
2.競相比賽艷麗。
遮陽光和雨的帽子,有很寬的邊,用竹篾夾油紙或竹葉等制成。
1.亦作"斗詈"。
2.斗毆吵罵。
1.一斗之糧,形容極少的糧食。
1.形容數量之多。
1.用斗量,用車裝。形容數量很多。
1.用斗量,用筲計。形容數量很多。
1.亦作"斗龍舟"。
2.以龍舟競渡。我國民間習俗,每年端午節舉行。傳說是為了紀念戰國時代懷石投江的偉大詩人屈原。
1.方言。拼揍聚合在一起。
1.亦作"斗樓"。
2.一種供瞭望敵情用的活動建筑。一說即敵樓,城上的一種建筑,亦憑以望敵。
1.亦作"斗鏤"。
2.樹名。樹皮的纖維可用來織衣。
1.微薄的俸祿。
1.亦作"斗亂"。亦作"鬪亂"。
2.紛亂。
1.一種發音強烈的小鑼,為戲曲及民間鑼鼓樂的常用樂器。流行于廣東潮州等地。
1.亦作"斗買"。
2.兜售。斗,通"兜"。
1.亦作"斗莽"。
2.莽撞相斗。
1.亦作"斗美夸麗"。
2.謂比賽美麗以爭勝。
1.亦作"斗媚爭妍"。
2.競相比賽嫵媚艷麗。
指農田灌溉系統中斗渠的水閘。
1.舊時指劇場在演出間隙演員給觀眾逗樂解悶的穿插表演。斗,通"逗"。
1.亦作"斗靡"。
2.謂以詞藻華麗競勝。
3.謂以生活豪侈競勝。
1.少量的糧﹑布。
1.亦作"斗茗"。
2.猶斗茶。
1.即斗姆。
1.亦作"斗姥"。
2.道教所信奉的女神。傳說為北斗眾星之母,故名。宋元以來崇奉漸盛,尊為"先天斗姆大圣元君"。
1.謂睜大眼睛。
1.《晉書.天文志上》"相一星在北斗南。相者,總領百司而掌邦教,以佐帝王安邦國,集眾事也。"舊時因以斗南稱宰相的職位。
2.北斗星以南。猶言中國或海內。語出《新唐書.狄仁杰傳》"狄公之賢,北斗以南,一人而已。"
1.亦作"斗獰"。
2.惡斗之聲。
①也作牛斗”。二十八宿中的斗宿和牛宿月出于東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間|氣沖斗牛,聲震天地|龍光射牛斗之墟。②(dòu-)體育競技活動。古埃及為表演者把牛激怒后將牛壓倒在地。古代西班牙則為人與牛斗并將其殺死,現為斗牛士在助手幫助下,利用靈活的動作,對牛邊挑逗邊把鏢投入其頸胛間,直至最后用劍把牛殺死。在中國,部分地區有兩牛交角搏斗的游戲。
1.明代賜予一品官員的官服,上繡虬屬獸斗牛,故名。
1.指南斗星宮和牽牛星宮。
1.印章刻字的一端為印斗,上端印鼻稱紐。斗紐,泛指印章。
1.亦作"斗弄"。
2.猶逗引。斗,通"逗"。
3.方言。猶擺弄。
1.古代乘用的牛車。亦特指大夫所乘之車。
2.泛稱牲口拉的兩輪或四輪車。
3.輪船上管理機器的人﹐即輪機長。
1.對火車﹑輪船上管理動力機器的人的尊稱。
1.謂徹底醒悟。
1.見"大徹大悟"。
1.官職尊貴之臣。
2.清代用為官號。如內官有總管大臣﹑軍機大臣等﹐外官有參贊大臣﹑領隊大臣等﹐特遣的稱欽差大臣。至清末盡改各部尚書為大臣﹐侍郎為副大臣。現亦用作君主國家高級官吏之稱。
1.即心宿﹐大火。
2.指伐星與北辰。
3.蒼龍七宿中房﹑心﹑尾三宿的總稱。
1.天大亮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