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形容詞
特殊,不平常的,超出一般的。
2.
副詞
格外,非常。
3.
副詞
〈書〉單獨。
4.
副詞
〈書〉只;但。
5.
名詞
指特務。
6.
形容詞
表示程度很高。
7.
名詞
(Tè)姓。
8.
量詞
特克斯的簡稱。纖維線密度法定計量單位。1千米紡織用的纖維質量是多少克,它的線密度就是多少特。
1.
亦作“犆”。
2.
指其他雄性的牲畜。
1.出自《周禮·夏官·校人》凡馬,特居四之一。
2.出自《史記·封禪書》祭日以牛,祭月以羊、彘特。
3.
牲一頭。
1.出自《書·舜典》十有一月,朔巡守……歸,格于藝祖,用特。
2.出自《儀禮·士冠禮》若殺,則特豚載合升。
3.出自《國語·晉語二》子為我具特羊之饗,吾以從之飲酒。
4.出自《新唐書·兵志》猛虎所以百獸畏者,爪牙也。爪牙廢,則孤豚特犬悉能為敵。
4.
三歲的獸。
1.出自《詩·魏風·伐檀》不狩不獵,胡瞻爾庭有縣特兮?
2.出自《周禮·夏官·大司馬》大獸公之。
3.出自《廣雅·釋獸》獸……四歲為特。
5.
單個;單獨;孤獨。
1.出自《禮記·內則》君已食,徹矣,使之特馂。
2.出自《雜詩》上有特棲鳥,懷春向我鳴。
3.出自《三國志·蜀志·向朗傳》朗兄子寵,先主時為牙門將。秭歸之敗,寵營特完。
4.出自《潛書·格定》世尚朋從,我仍特。
6.
匹配;配偶。
1.出自《詩·鄘風·柏舟》髧彼兩髦,實維我特。
2.出自《詩·小雅·我行其野》不思舊姻,求爾新特。
7.
杰出者。
1.出自《詩·秦風·黃鳥》維此奄息,百夫之特。
2.出自《贈別元十八協律》詩英英桂林伯,實維文武特。
3.出自《上樞密韓肖胄詩》身為百夫特,行足萬人師。
8.
挺立;聳立。參見“特立”、“特起”。
1.出自《魯靈光殿賦》漸臺臨池,層曲九成,屹然特立,的爾殊形。
2.出自《水經注·濁漳水》北城上有齊斗樓,超出群榭,孤高特立。
3.出自《始得西山宴游記》是山之特立,不與培塿為類。
4.出自《南海神祠古木綿花歌》挺生奇樹號木綿,特立南州持絳節。
9.
不同一般;異常。
1.出自《答柳柳州食蝦蟆》詩蝦蟆雖水居,水特變形貌。
2.出自《始得西山宴游記》以為凡是州之山水有異態者,皆我有也,而未始知西山之怪特。
3.出自《創業史》特樣的人應該注意一下。
10.
特別;最。
1.出自《尹文子·大道上》趨利之情,不肖特厚。
2.出自《北堂書鈔》云南郡土特寒涼,四月五月猶積雪皓然。
3.出自《明河篇》復道連甍共蔽虧,畫堂瓊戶特相宜。
4.出自《紅樓夢》自從家里鬧的特利害,大爺也沒心腸了,所以要到南邊置貨去。
5.出自《詠雷鋒同志》有眾讀《毛選》,雷鋒特認真。
11.
特地;特意。
1.出自《史記·季布欒布列傳》河東吾股肱郡,故特召君耳。
2.出自《三國志·吳志·吳主傳》特下燕國,奉宣詔恩。
3.出自《張好好》詩此地試君唱,特使華筵鋪。
4.出自《剪燈余話·洞天花燭記》明日,丈人于玄清內殿,特待新婿,專命信美陪席。
5.出自《戲劇導演的初步知識》嘉陵江三調為李廣才先生所錄,特引于下,以作例證。
12.
但;僅;只是。
1.出自《韓非子·外儲說左上》妻止之曰:“特與嬰兒戲耳!”
2.出自《呂氏春秋·適音》故先王之制禮樂也,非特以歡耳目極口腹之欲也。
3.出自《史記·田敬仲完世家》將以照千里,豈特十二乘哉!
4.出自《夢溪筆談·辯證一》豈特物為然,人亦如是。
5.出自《履園叢話·收藏·元》黃子久與王叔明、倪云林、吳仲圭俱為有元一代名家,惟子久清真秀拔,煩簡得中,不特為三公之冠,實可越房山、松雪而上之。
13.
空,徒然。
1.出自《漢書·高帝紀上》〔項伯〕夜馳見張良,具告其實,欲與俱去,毋特俱死。
14.
卻;竟。
1.出自《韓非子·存韓》韓事秦三十余年,出則為捍蔽,入則為席薦,秦特出銳師取韓地,而隨之怨懸於天下。
2.出自《戰國策·中山策》不知者特以為神,力言不能及也。
3.出自《太平廣記》賀私念寶珠特以輕用,意甚不快。
15.
“特務”的省稱。參見“特工”。
1.出自《團結報》﹝宋教仁﹞剛進站時,就被袁賊世凱的特工頭目……狙擊負傷。
16.
公牛。亦泛指牛。
1.出自《詩·小雅·正月》瞻彼坂田,有菀其特。
2.出自《史記·秦本紀》﹝文公﹞二十七年,伐南山大梓,豐大特。
3.出自《蠻書·南蠻疆界接連諸蕃夷國名》高辛時人家生一犬,形如小特。
1.固執;不圓通。
2.忠實不二。
3.指死心眼兒的人。
1.人死亡的消息。
2.無法投遞的信件。
剝奪罪犯生命的刑罰。是最嚴厲的刑罰。在我國,死刑只適用于罪大惡極的罪犯。應當判處死刑的罪犯,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緩。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我國法律對死刑案件的管轄、核準和執行從司法程序上作了周密的規定,加以嚴格的控制。
1.指以自殺隨從死者。
1.短命而死。
1.為義而死。謂恪守大義。
1.完全拘泥于原文字面的翻譯。
1.頑固地堅持某種立場或見解的人。
1.謂雖死不足抵其罪。形容罪大惡極。
1.猶死有馀辜。
1.猶死有馀辜。
1.應判死刑的案件。
1.對情人的昵稱。
1.不顧性命的盜賊。
2.引申為敢死的勇士。
3.佛教語。指死亡。
1.拚死戰斗。
1.不顧生命,拚死到底的戰斗。
長篇小說。德國西格斯作于1949年。1919年春,年輕的共產黨員埃爾溫慘遭殺害。他的遺腹子漢斯長大后繼承父業,成為堅定的反法西斯戰士。第二次世界大戰勝利的前夜,漢斯不幸遇難。不久,他的女友生下了他的遺腹子。
1.力爭;拚死斗爭。
1.死于國事。
1.為正道而死。
1.死中求生。
1.三國時蜀軍主帥諸葛亮病死軍中。蜀將姜維等遵亮遺命,秘不發喪,緩緩退軍。魏軍主帥司馬懿(仲達)率軍追擊,卻見蜀軍帥旗飄揚,孔明綸巾羽扇,端坐車中(實乃木人)。懿恐中計,勒馬逃回。百姓為之諺曰"死諸葛能走生仲達。"見《三國演義》第一○四回◇用以指人雖死,余威猶在。
1.圍棋中被對方圍死的棋子。
1.死尸。
1.見"死罪"。
1.上午九時至十一時。古代把一晝夜分為十二個時辰,用子丑寅卯等十二支表示。官府在衙門前掛牌報時,故稱某時為某牌。
1.十二時辰之一。上午九時至十一時。
1.指屋宇或棺槨四邊的檐溜,可使水從四面流下。
1.晉陶潛愛菊﹑宋周敦頤愛蓮﹑宋林逋愛梅﹑宋黃庭堅愛蘭,謂之四愛。見元虞集《四愛題詠序》。
1.見"四雝"。
1.指四時八節。
1.因眼珠小而四周皆露眼白。舊時相者認為人有此相則死于刀兵之災;又以為婦人有此相則與人奸亂『王符《潛夫論.相列》"《易》之《說卦》巽,為人多白眼。相揚四白者,兵死。"汪繼培劐箋引王先生云"四白,謂睛之上下左右皆露白,《易》所謂'多白眼'也。相婦人法目有四白,五夫守宅。見《唐書.方技.袁天綱傳》。"又北周郎中裴珪妾趙氏目有四白,相者張瓃藏劐謂其"終以奸廢",后應驗。見唐張鷟《朝野僉載》卷一。
2.指商山四皓。
3.經穴名。屬足陽明胃經。位于下眼瞼下一寸,當眶下孔處。
1.謂四肢百體的四時病痛。泛指各種疾病。
1.宋時天下有州三百余,后以其成數"四百州"指我國全土。
1.古代表示莊重的拜禮。
2.明洪武九年定大祀拜禮迎神四拜,飲福受胙四拜,送神四拜,共十二拜而畢。參閱《明史.禮志一》。
1.指四件違反常情的事。
1.主持四時助祭的諸侯之長。
2.眾人,四方之人。
3.佛教語。指佛﹑菩薩﹑圓覺﹑聲聞。
4.佛教語。指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即僧﹑尼及在家奉佛的男﹑女。
1.四方邊境地區。
2.指四境邊民。
1.四佐。指四位輔佐大臣。
2.星官名。
1.亦作"四辟"。
2.四方開通。一說指春夏秋冬。
1.四面遮蔽。
2.四種弊端。
1.四面墻壁。
2.《史記.司馬相如列傳》"文君夜亡奔相如,相如乃與馳成都。家居徒四壁立。"后以"四壁"形容家境貧寒,一無所有。
3.指屋內的四面。
4.四面營壘。
1.形容家境貧寒,一無所有。
1.四面,四周。
1.四境。
2.四方,四周。
1.宋代巾制。
1.數學名詞。四條直線在同一平面上所圍成的幾何圖形。
1.指四方極遠之地,亦泛指天下。
2.古代讖緯家謂地與星辰升降運行的終極之處。
1.南朝宋謝靈運《擬魏太子鄴中集詩序》"天下良辰﹑美景﹑賞心﹑樂事,四者難并。"后即以"四并"指良辰﹑美景﹑賞心﹑樂事四者同時遭逢。
1.宋韓琦所建堂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