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動詞
分開;分辨。
2.
形容詞
明顯不同。
3.
動詞
裁定;評定。
4.
動詞
判決,司法機關對案件做出決定。
1.
剖開。
1.出自《墨子·備穴》令陶者為月明,長二尺五寸六圍,中判之,合而施之穴中。
2.出自《抱樸子·博喻》瓊瑤以符采剖判,三金以琦玩冶鑠。
3.出自《石榴》詩任從雕俎薦,豈待霜刀判。
2.
分裂;分開。
1.出自《左傳·莊公三年》秋,紀季以酅入于齊。紀於是乎始判。
2.出自《淮南子·倜真訓》天地未剖,陰陽未判。
3.出自《云麓漫鈔》以謂天地未判,有元始天尊為祖氣。
4.出自《古今小說·滕大尹鬼斷家私》只為家庭缺孝友,同枝一樹判榮枯。
3.
區別。
1.出自《默觚下?治篇十》是非、利害、進退、出處之間,金錫珉瑜立判焉。
2.出自《解尚書表》宜其極法,以判忠邪。
3.出自《元史·崔斌傳》時世祖銳意圖治,斌危言讜論,直指面斥,是非立判,無有所諱。
4.出自《潛書·任相》居正之功如是,雖有威權震主之嫌,較之嚴嵩,判若黑白矣。
5.出自《老張的哲學》與老張的夢境比起來,俗人們享受的是物質,老張享受的是精神,真是有天壤之判了!
4.
謂對獄訟的審理和判決。
1.出自《宋書·許昭先傳》叔父肇之,坐事系獄,七年不判。
2.出自《水滸傳》判了斬字,推出南豐市曹處斬。
3.出自《不平者》那份狀子要是縣里肯收的話,你小汪起碼要判兩年!
5.
決定;斷定。
1.出自《宋書·張暢傳》義恭去意已判,唯二議未決,更集群僚謀之。
2.出自《奏彈王源》源父子因共詳議,判與為婚。
3.出自《河陽橋代竇郎中佳人答楊中舍》詩判知秋夕帶啼還,那及春朝攜手度。
6.
裁定;評判。
1.出自《癸辛雜識別集·銀花》遇寒暑,本房買些衣著及染物,余判單子,付宅庫,正行支破。
2.出自《人民日報》她是個小學教員,晚上又要做飯,又要給學生判作業,又要洗洗涮涮,真夠她受的。
7.
署理。
1.出自《北齊書·鮮于世榮傳》七年,后主幸晉陽,令世榮以本官判尚書右仆射事。
8.
半,一分為兩。
1.出自《周禮·考工記·玉人》琰圭九寸,判規,以除慝,以易行。
2.出自《公羊傳·定公八年》璋判白。
9.
通“拼”。舍棄。
1.出自《遣春》詩學問慵都廢,聲名老更判。
2.出自《離筵訴酒》詩不是不能判酩酊,卻憂前路醉醒時。
10.
指審理獄訟的判決書。
1.出自《段太尉逸事狀》諶盛怒,召農者曰:“我畏段某耶?何敢言我!”取判鋪背上,以大杖擊二十。
11.
唐宋官制,以大兼小,即以高官兼較低職位的官也稱判。
1.出自《舊唐書·代宗紀》壬辰,以宰臣元載判天下元帥行軍司馬。
2.出自《老學庵筆記》慶歷初,西鄙未定,命夏竦判永興。
12.
為古官名。
1.出自如州判;通判。
13.
指婚配。
1.出自《周禮·地官·媒氏》掌萬民之判。
14.
通“拼”。甘愿。
1.出自《苦辛行》誰家有酒判一醉,萬事從他江水流。
2.出自《沁園春》詞但無端摧折,惡經風浪,不如零落,判委塵沙。
1.帝王的詔書﹑制令。
1.圣明。借指皇帝。
1.圣旨;皇帝的委命。
1.帝王的謀略。
1.帝王的謀劃。
1.皇帝的思慮。
1.指皇宮。
1.謂帝王的游賞。
2.帝王的賞識﹑贊賞。
1.皇帝的命令﹑旨意。
1.指帝位。
1.帝王的謀略。
1.帝王的親筆題字。
1.謂帝王的聽聞。
1.帝王車上懸掛的珠飾網簾。
1.帝王的威嚴。
1.帝王的儀仗﹑侍衛。
1.帝王所作之詩文。
1.指紫微垣。
2.借喻君王。
1.帝王的心意。
1.帝王所居宮室。
1.帝王的威嚴。亦喻指君王。
1.帝王舉行的宴會。
1.喻指帝王的恩澤。
1.帝王內宮。
1.帝王的儀仗。
2.帝王的儀容。
1.借指帝廷﹑君位。扆,帝王座后的屏風。
1.皇帝的旨意或話語。
1.亦作"宸游"。
2.帝王之巡游。
1.帝王所乘車。借指皇帝。
1.屋檐。比喻庇蔭。
2.指帝居。
1.指帝京。清吳長元有《宸垣識略》一書,所記皆當時京師之事。
1.指帝王的詩文。
1.對皇帝的敬稱。
1.帝王的眷注﹑恩寵。瞔,同"眷"。
1.皇帝的賞賜。
1.帝王的手札。
1.皇帝所作的詩文。
1.帝后之正位。
1.帝王的旨意。
1.帝王的心意。
2.偶沿用于稱國家最高領導。
1.帝京,京城。
1.謂帝王的注視﹑觀賞。
1.帝王的關注。
1.即知母。根狀莖可入藥。
1.草名。即五味子。
1.早安。清晨的問候語。
1.清晨散步。
1.早晩參拜。
1.見"晨妝"。
1.指雞清晨啼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