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量詞
地積單位,10分等于1畝,100畝等于1頃。1市畝等于60平方丈,合666.7平方米。
2.
名詞
(Mǔ)姓。
1.
亦作“畆”。亦作“畒”。亦作“畞”。亦作“畮“。
2.
我國地積單位,市畝的通稱。周制,六尺為步(或曰六尺四寸、八尺),百步為畝。秦時以五尺為步,二百四十步為畝。漢因秦制。唐以廣一步,長二百四十步為畝。清以五方尺為步,二百四十步為畝。今一畝等于六十平方丈,合6.6667公畝。
1.出自《詩·魏風·十畝之間》十畝之間兮,桑者閑閑兮,行與子還兮。
2.出自《鳳翔隴州節度使李公墓志銘》丁壯興勵,歲增田數十萬畝。
3.出自《茶余客話》凡民地勘丈,概以二百四十步為一畝。
4.出自《耕耘記》我們算了算,只要用好,就是天不下一滴雨,這兩庫水也能把這八萬畝水稻灌三遍。
3.
田壟,田中高處。
1.出自《詩·小雅·信南山》我疆我理,南東其畝。
2.出自《國語·周語下》天所崇之子孫,或在畎畝。
3.出自《農政全書》畎欲深以端,畝欲沃以平。
4.
泛指農田,田地。
1.出自《詩·豳風·七月》同我婦子,馌彼南畝。
2.出自《文選·鐘會〈檄蜀文〉》百姓士民,安堵樂業,農不易畝,市不回肆。
3.出自《寺中柿樹一蒂四顆詠應制》珍木生奇畝,低枝拂梵宮。
4.出自《聊齋志異·李八缸》春貸秋償,田所出,登場輒盡。乃割畝為活,業益消減。
5.
通“母”。本源。
1.出自《書·微子之命》唐叔得禾,異畝同穎,獻諸天子。
2.出自《說文通訓定聲·頤部》畝,假借為母。
1.供給;供應。
奉行公事克己~。
1.謂嚴以律己﹐一心為公。
1.奉行公事﹐遵守法令。
奉行公事,遵守法令。
1.謂奉獻貢品。
1.納貢。
2.猶奉獻。
1.獻身為國。
1.謂做詩詞與別人相唱和。唐楊炯有《奉和上元醫宴應詔》詩。
1.棕。
1.敬辭。恭候。
1.宋初承五代舊制﹐州縣官俸均給實物﹐并指定由所屬民戶出錢易回。這些被指定的民戶稱為"奉戶"。每本官所受物﹐凡一千﹐分與兩戶﹐一戶輸錢五百。如物價不足以抵官俸原數﹐即由奉戶補足﹐官府則免除其夏秋兩稅以外的其他賦役。此制起于后漢干佑中﹐至宋太平興國元年始廢。見《宋史.職官志十一》。
敬辭,歸還原物~ㄧ如數~。
1.謂居喪。《禮記.曲禮上》"卒哭乃諱。"陳澔集說"凡卒哭之前﹐猶用事生之禮﹐故卒哭乃諱其名。"蓋父母沒﹐孝子不忍言親之名﹐故諱之◇人因稱居喪為"奉諱"。
2.舊稱帝王死后舉喪。
1.從事家內灑掃之事。謂充當妻室。
1.謂養護己身﹐無所作為。
2.奉養自己。
1.呈奉計簿。謂盡守臣職。
1.敬詞。祭祀。
1.奉行。
1.接受教導。
1.持節。謂出使。
1.伺候梳洗。謂充當妻室。
1.敬獻。
1.唐代以來常稱奉圣旨為奉進止。
1.猶敬獻。
奉命。
1.遵從命令﹐接受教誨。
1.俸祿。官吏的薪水。奉﹐通"俸"。
2.持祿。
1.率領。
2.奉行﹐遵循。
1.謂蒙受委屈。
接受使命;遵守命令~出發。
1.猶言唯命是從。形容嚴格遵照命令行事﹐不敢稍有違背。
1.猶敬慕。
1.敬還﹐退回。
2.敬獻。
1.猶高攀。
敬辭,陪伴;陪同做某事恕不~ㄧ我還有點急事,不能~了。
1.執轡。謂駕車。
1.資助之錢。《史記.蕭相國世家》"高祖以吏繇咸陽﹐吏皆送奉錢三﹐何獨以五。"《漢書.蕭何傳》顏師古注"出錢以資行。"一說﹐疑為"贐錢"﹐即路費。見清俞正燮《癸巳存稿.錢三錢五解》。
2.薪俸。
1.三國魏荀粲﹐字奉倩﹐因妻病逝﹐痛悼不能已﹐每不哭而傷神﹐歲馀亦死﹐年僅二十九歲。見《三國志.魏志.荀惲傳》裴松之注引晉孫盛《晉陽秋》◇成為悼亡的典實。
1.猶恭請﹐多作邀人宴飲之辭。
1.懇求。
1.猶言屈駕。
2.請受委屈。
敬辭,勸告~你少喝點兒酒。
1.敬詞。猶打擾。
1.象對待神靈那樣崇奉。形容對某人或某種事物極其尊重。語本《左傳.襄公十四年》"敬之如神明"。
1.見"奉如神明"。
1.商量。多用作敬詞。
1.舉杯敬酒。
1.猶奉巾櫛。
1.侍奉君主﹑上司。
2.致送物品時的敬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