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貧賤時一起過患難生活的妻子。語本《后漢書.宋弘傳》"弘曰'臣聞貧賤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
1.傳說西王母所居瑤池有桃樹﹐三千年一結實『武帝時﹐東方朔嘗三次偷食之。事見《漢武故事》◇以"竊桃"為凡人分享仙家福分的典故。
1.對漢東方朔的戲稱。
1.不正規的皇統。與"正統"相對。
1.竊據職位﹐空食俸祿。謂在位而無作為。
1.亦作"竊哾"。
2.暗笑;私下好笑。
1.私下談論。
1.傳說后羿得不死之藥于西王母﹐其妻姮娥盜食之﹐成仙奔月。見《淮南子.覽冥訓》◇以"竊藥"喻求仙。
2.為死亡的婉詞。
1.比喻以不正當手段獲益。
1.私下議論;私自評論。
1.同"竊玉偷香"。
1.比喻男女私通。
樂器類別之一。以弦的振動發聲。分為撥弦樂器(如琵琶、吉他)、擦弦樂器(如二胡、小提琴)、擊弦樂器(如揚琴、鋼琴)三類。
1.指弓。
1.借指弦歌之聲。
2.指彈奏。
頂點在圓上,一邊和圓相交,另一邊與圓相切的角。弦切角等于它所夾的弧對的圓周角。
1.謂彈琴。
1.弓和刀。泛指武器。
1.喻迅捷。
2.謂一去不回。
1.對彈奏弦樂器者的尊稱。
1.謂配樂唱詩。
2.猶賦詩。
1.弓箭。
1.指農歷每月的初七﹑八,廿二﹑三日(弦日)和初一日(朔日)。
2.指歲月。
3.喻彼此間隔,難通音信。
弦歌和誦讀,指學校教育蹉跎一失身,豈不負弦誦?
1.弦樂器上的弦。指弦樂器。
2.金元以來,北方戲曲或曲藝多以絲弦樂器伴奏,后人因以"弦索"為北曲的代稱。如金董解元《西廂記諸宮調》也稱《弦索西廂》。明沈寵綏有《弦索辨訛》三卷。
1.見"弦鼗"。
1.漢桓譚《新論》"神農始削桐為琴,練絲為弦。"后因以"弦桐"為琴的別稱。
1.《禮記.樂記》"清廟之瑟,朱弦而疏越,壹倡而三嘆,有遺音者矣。"鄭玄注"遺,猶余也。"后因謂樂聲中蘊含有令人難忘的韻味為"弦外遺音"。亦以喻文辭﹑語言中的言外之意。
1.見"弦外遺音"。
1.喻有言外之意。
1.喻言外之意。
1.《南葉.范曄傳》"吾于音樂,聽功不及自揮,但所精非雅聲為可恨,然至于一絶處,亦復何異邪。其中體趣,言之不可盡。弦外之意,虛聲之音,不知所從而來。"后因以喻語言中隱含著的深意。
比喻言外之意,即在話里間接透露,而不是明說出來的意思安徒生很多作品用旁敲側擊的寫法,有很多弦外之音,這是很高的藝術。
1.指農歷每月初七﹑八,廿二﹑三和十五(有時是十六﹑七)。
2.借指時日﹑歲月。
1.《韓非子·觀行》"西門豹之性急,故佩韋以自緩;董安于之心緩,故佩弦以自急。"后因以"弦韋"喻緩急。
2.借指用以警勉自己的事物。
1.謂射箭百發百中。
1.弓弦與箭末扣弦處。喻離合無定。語本晉陸機《為顧彥先贈婦》詩之二"離合未有常,譬彼弦與筿。"
1.猶琴心。琴音中所表達出的心意。
1.即幺弦,最細的弦。一般指琵琶的第四根弦。
1.拉弓弦的聲音。
2.琴聲。
1.弦月之影。
1.呈半圓形的月亮。指農歷初七﹑八或廿二﹑三之月。
1.弦樂器上的軸。轉動弦線,用以調聲。借指琴音。
1.語本《后漢書·五行志一》"順帝之末,京都童謡曰'直如弦,死道邊;曲如鉤,反封侯。'"因以"弦直"指正直。
2.指挺直。
1.謂樂器綰絲之柱。
1.春秋時弦國國君為子爵,故稱"弦子"。
2.樂器名,即三弦。
1.對晩輩的敬稱。
1.對人亡母的敬稱。
1.賢明的國君。
1.有才德的諸侯。
1.亦作"賢材"。
2.才智出眾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