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日影短。謂白晝不長或將盡。
2.喻指時日無多的暮年。
1.宋代鉆珠子的行會組織。
1.指棄官隱居。
1.單獨或零散監(jiān)禁的囚犯。
1.發(fā)放。
2.謂在野外放牧。
1.短工。
1.布福。
2.舊時祭祀后,把祭祀食品分給大家吃,叫"散福"。
1.零散歸附。
1.夜間最后一次打更。
1.收工,下班。
2.停工,沒工做。
1.晉及南朝各代雜稅名。
1.設置為儀而不敲擊之鼓。
1.有官名而無固定職事之官。與職事官相對而言『制﹐朝廷對大僚重臣于本官之外加賜名號﹐而實無官守。魏﹑晉﹑南北朝因之。隋代始定散官之制。唐﹑宋﹑金﹑元因之。文散官有開府儀同三司﹑特進﹑光祿大夫等;武散官有驃騎將軍﹑輔國將軍﹑鎮(zhèn)國將軍等。其品秩之高下﹐待遇之厚薄﹐各代不一。
1.明清時翰林院設庶常館,新進士朝考得庶吉士資格者入館學習,三年期滿舉行考試后,成績優(yōu)良者留館,授以編修﹑檢討之職,其馀分發(fā)各部為給事中﹑御史﹑主事,或出為州縣官,謂之"散館"。
1.視力缺陷的一種。有散光眼的人看東西凝不清,由角膜或晶狀體表面的彎曲不規(guī)則,使進入眼球中的影像分散成許多部分引起。用特制鏡片制成的眼鏡可以矯正散光。
1.謂閑游。
1.中醫(yī)學名詞。指散除寒邪的一種治法。如表寒癥見頭痛﹑發(fā)熱﹑惡寒﹑無汗,可采取辛溫發(fā)汗,以散表寒;里寒癥見腹痛喜按﹑大便清稀﹑四肢逆冷,可采取辛熱溫中,以除里寒。
1.逍遙自在的人。
1.古代無職守或封邑的侯爵。
1.零星小戶頭。
1.使花朵飄散。
2.謂為供佛而散撒花朵。
3.指散花天女。
4.佛教稱經之散文為散花。參見"散華"。
5.舞曲名。 6.樓名。在四川成都。
1.即散花天女。
2.此借指尼姑。
1.佛經故事里的人物。語本《維摩經.觀眾生品》"時維摩詰室,有一天女,見諸天人聞所說法,便現(xiàn)其身,即以天花散諸菩薩大弟子上,花至諸菩薩,即皆墮落,至大弟子,便著不墮"。
1.為供佛而散撒花朵。
2.佛教語。佛教稱經之散文為"散華"。華,花。
1.閑話。
1.抒發(fā)情懷。
1.解體;毀壞。
1.形容水四散而流。
2.引申指團體或民心渙散松懈。
3.分布。
1.光采煥發(fā)。
1.在地上撒灰,將門戶關鎖。
2.舊時因以"散灰扃戶"譏諷防閑妻妾之病態(tài)心理與可笑行為。
1.散發(fā)火光。
2.謂團體或組織等解散。
1.謂團體﹑組織等解散。
1.猶浪跡,行蹤無定。
1.演奏散樂的樂工。
1.干燥而疏松的粉末狀或顆粒狀藥物。
1.即解散髻。南朝齊王儉所作的發(fā)式。
1.指物件的骨架散開。
2.比喻垮臺。
1.微賤。
1.指無固定職事的官員品階。
1.散落。
2.分散。
1.散發(fā)錢財。
2.比喻張開的黃花瓣。
1.謂不給囚犯戴鐐銬。
1.散發(fā)精氣。
1.分散居住。
1.謂團體解散。
1.指不押韻或不對偶的詩文句。
1.離散與集聚。
1.謂皮繩斷絕,竹簡散亂毀損。古時以竹簡寫書,用皮繩串連,年久則繩斷簡散。
1.容量為五升的酒尊。《儀禮.大射儀》"士也有執(zhí)膳爵者﹐有執(zhí)散爵者。"《禮記.祭統(tǒng)》"尸飲五﹐君洗玉爵獻卿;尸飲七﹐以瑤爵獻大夫;尸飲九﹐以散爵獻士及群有司。"一說為雜爵。見王國維《觀堂集林.說斝》。
1.遣散軍士。
2.將東西分發(fā)給士兵。
1.說話。亦指說話的音韻﹑聲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