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整數(shù)除法中被除數(shù)未被除盡部分。例如27除以6﹐商數(shù)為4﹐馀數(shù)為3。
1.錯誤,差誤。
1.謂無罪而被捉拿入獄。
1.猶枉法。
1.冤枉陷害;無故陷害。
2.無辜而陷入。
1.邪惡不正。亦指邪惡不正的人。
1.白說,空說。
1.冤屈。
1.同"枉費心機"。
1.屈尊告訴。敬辭。
1.謂抑制欲念。
1.無辜被害。
1.指琴曲《烏夜啼引》或《烏啼引》。
1.即《烏夜啼引》。琴曲名。
1.猶言昏天黑地。比喻社會黑暗。
1.古時一種精制的紙。
1.赤銅。
1.烏鳥的頭。
2.長著黑發(fā)的頭。借指年少。
3.堇草或附子的別名。根莖塊狀,有毒,可作鎮(zhèn)痛藥。
4.古時指牛馬等動物的后足外節(jié)。
5.芡實的俗稱,亦叫雞頭。
1.烏頭變白。比喻不可能實現(xiàn)的事。
1.烏頭變白,馬首長角。比喻不可能實現(xiàn)的事情。
1.同"烏白馬角"。
1.指漁人用以捕魚之鸕鶿。
1.暈厥。
1.虎的別稱。原作"于菟",于音"烏",故也作"烏菟"。
英國莫爾著。歐洲第一部影響較大的空想社會主義著作。寫于1516年。烏托邦”的原意為烏有之鄉(xiāng)”。作者在書中描繪了一個烏托邦的社會,在這社會里沒有私有財產,人人都從事勞動◇烏托邦”也成為空想”的同義語。
1.墨的別名。
2.見"烏桓"。
3.姓。北周王軌受賜姓烏丸氏。見《周書》本傳。
1.暈厥。參見"烏頭暈"。
1.古國名。
1.即烏木。
1.形容身體中穴位受針后氣至之象。
2.歌呼聲。
1.象聲詞。
1.犀牛的一種。皮可為甲,角可為器具﹑飾物,又可入藥。亦指烏犀的角或其制品。
2.皂莢的別名。見明李時珍《本草綱目.木二.皂莢》。
1.同"嗚呼"。
2.嘆詞。
1.《漢書.循吏傳.黃霸》"﹝黃霸﹞嘗欲有所司察,擇長年廉吏遣行,屬令周密。吏出,不敢舍郵亭,食于道旁,烏攫其肉。民有欲詣府口言事者適見之,霸與語道此◇日吏還謁霸,霸見迎勞之,曰'甚苦!食于道旁乃為烏所盜肉。'吏大驚,以霸具知其起居,所問豪牦不敢有所隱。"后因以"烏銜肉"為下情上達之典實。
1."烏衣巷"的省稱。
1.即炭。
1."烏絲行"的省稱。
1.古代官員所穿的黑色靴子。
1.黑壓壓。形容人或物眾多,聚集成一片。
俗稱老鴰”。鳥綱,鴉科。全身或大部分羽毛為烏黑色,故名。多在樹上營巢。常成群結隊且飛且鳴,聲音嘶啞。雜食谷類、昆蟲等,功大于過,屬于益鳥。
1.指多話而令人討厭的人。
1.嗚咽。形容凄切的水聲。
1.見"烏煙"。
比喻環(huán)境嘈雜、秩序混亂,或社會黑暗、風氣不正。
1.烏﹑焉字形相似,容易致誤。泛指文字訛誤。
1.烏﹑焉﹑馬三字字形相似,轉寫致誤。語本《周禮.天官.縫人》"喪,縫棺飾焉"漢鄭玄注"故書焉為馬,杜子春云'當為焉'。"后泛指文字經傳抄造成訛誤。
1.古樂曲名。宋戴復古有《烏鹽角行》。
1.烏眼雞好斗,因以形容人互相嫉恨,怒目而視的樣子。
2.比喻互相仇視的人。
1.紅日。
1.黑色的羊。因非上品,古人常以為禮物之微薄者。
1.指太陽。亦喻昌明盛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