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艷麗多采如錦綺的云霞。
2.艷麗多采如云霞的錦綺。
1.打磨雕琢玉器的工匠。
1.打磨雕琢玉器的作坊。亦指從事這種行業的人。
1.磙壓。
1.碾軋東西的器具。
2.舊指專門隱藏罪人﹑包送私鹽﹑抗拒官捕者。
1.指躔次在黃道赤道附近一周天的二十八宿等星辰。
1.即二十二史。
1.南宋宮人墓地。
1."二十四番花信風"的簡稱。古人把從小寒到谷雨八個節氣中的每一節氣分為三個候,共二十四候,每候五日,應以一花,始于梅花,終于楝花,共二十四個花期。風應花期而來,稱"花信風"。
1.指唐郭子儀?!杜f唐書.郭子儀傳》載,郭子儀任中書令甚久,在任期中主持官吏的考績,前后達二十四次,故有此稱。
1.在江蘇揚州市境。清李斗《揚州畫舫錄.岡西錄》謂"廿四橋即吳家磚橋,一名紅藥橋,在熙春臺后。"一說謂二十四座橋。
1.即二十四史。
1.即二十一史。
1.戲劇中的道白。
1.指戲劇演出中的念臺詞或道白。
①由于掛念而一再說到常念叨他們中學時的老師。②談論;商量嘴里不知念叨著什么|這事咱們念叨念叨。
1.亦作"念叨"。亦作"念道"。
2.由于記掛而一再說起。
3.念;說。
4.談論,商量。
1.見"念到"。
1.佛教修行方法的一類,約分稱名念佛﹑觀想念佛與實相念佛三種。一般指前一種,即口誦"阿彌陀佛"或"南無(nāmó)阿彌陀佛"。
2.用以表示感謝佛的保佑。
1.指南匈奴的朝廷。亦泛指南匈奴及其故地。
2.南面之祭庭。
3.南面的庭院。
4.謂南方。
在江蘇省東南部、長江北岸,通揚運河和通呂運河交點。1949年設市。人口609萬(1995年)。為長江下游的重要港口,1984年辟為對外開放城市。紡織工業歷史悠久,建有南通紡織博物館。名勝古跡有狼山、天寧寺、倭子墳、曹頂墓等。
1.謂南飛,南征。比喻抱負遠大。語出《莊子.逍遙游》"﹝鵬﹞背負青天……而后乃今將圖南。"
1.南方地區。
2.方言。指鴉片煙。
1.江浙一帶運貨載客的巨型木船。最大的有七個艙,專使篙櫓,不用風帆。
1.見"南訛"。
1.南門。
2.明﹑清科舉考試,稱江南鄉試為南闈,順天鄉試為北闈。
1.南面的地維。地維,古代神話謂維系大地四角的巨繩。
1.見"南訛"。
1.南緯度的簡稱。指赤道以南的緯度。
2.指赤道以南的緯線。
1.泛指南方的老人。
1.古代國名。東漢時,我國東部少數民族所建。
1.古地名。烏林的別稱。在今湖北洪湖縣東北,位于長江北岸。三國時赤壁之戰,烏林亦為戰地。
1.[梵namas]亦譯作"南膜"。佛教語。歸命﹑敬禮﹑度我之意。表示對佛法僧三寶的歸敬。
1.佛教凈土宗的"六字洪名",意為"歸命無量光覺"或"歸命無量壽佛"。凈土宗以持名念佛為主要修行方法,謂專念"南無阿彌陀佛",命終往生西方凈土。
1.指道教全真道所尊的南方五位祖師,即北宋張用成(號紫陽)﹑石泰(號杏林)﹑南宋薛道光(號紫賢)﹑陳楠(號翠虛)和白玉蟾(號海瓊子),與道教全真道的創立者北五祖相對而稱。參閱明王圻《續文獻通考》。
1.以南曲演唱《西廂記》故事的南戲或傳奇劇本的通稱。系據王實甫北曲《西廂記》翻變而成,情節基本相同,有宋元南戲《崔鶯鶯西廂記》(作者不詳),明李景云南戲《鶯鶯西廂記》和李日華《南調西廂記》﹑陸采《陸天池西廂記》等。
1.指四川成都西郊的浣花溪,錦江的支流。
2.指河南登封縣的南溪。
也稱戲文”。宋元時流行在中國南方的戲曲藝術。因最初形成于溫州(今屬浙江),故也稱溫州雜劇”、永嘉雜劇”。萌芽于民間歌謠、小曲,曾受諸宮調和宋雜劇等影響。北宋末、南宋初已形成,是中國戲曲最早的成熟形式之一。音樂上以南曲為主。劇本今知約二百種,全本留傳的僅《張協狀元》、《小孫屠》、《荊釵記》、《琵琶記》等十多種,另有數十種存有殘曲。
1.泛指我國的南部。
1.我國南方所產的鮮果。如龍眼﹑荔枝﹑柚子﹑橙﹑蜜柑等。
1.即臺諫,御史。
1.南方。
1.向南飛。
2.鎮名。在上海市嘉定縣南。傳說昆山臨江鄉有一寺,初掘地得石,有兩只白鶴經常停集其上,后來鶴飛去不返,僧為之號泣,石上忽有題詩"白鶴南翔去不歸,惟留空跡在名基"等句,因名寺南翔,鎮又以寺得名。見宋范成大《吳郡志·異聞》。
1.身在南方而懷念遠處親友的心情。
1.東漢光武帝建武二十四年(公元48年),匈奴內部分裂為二,其一部南下附漢,被稱為南匈奴。
1.古代州名。東晉僑置徐州于京口城,南朝宋改稱南徐,即今江蘇省鎮江市。歷齊梁陳,至隋開皇年間廢。
2.亦稱"南路徐"。指南朝梁徐君蒨。君蒨與當時的魚弘皆以豪華奢侈著稱。
1.唐高宗時,因桂廣交黔等地,可選任土人為官,但有時所選不當,于是就派郎官御史為選補使,去選取適當人才,稱為南選。參閱《唐會要.南選》﹑《新唐書.選舉志下》。
2.金太宗時,鹽人才,設南北二選。至海陵王時,合南北選為一。參閱《金史.選舉志一》。
1.周代五學之一。周有東﹑南﹑西﹑北四學,并太學稱五學。
2.南朝宋何尚之于南郭外立學聚生徒,稱為南學。
3.南北朝時南朝的經學。南朝經師,發展魏晉學風,除《詩》﹑《三禮》采用鄭玄箋注外,《周易》用三國魏王弼注,《尚書》用偽孔安國傳,《左傳》用晉杜預注。講經兼采眾說,也取玄學,不拘家法,隨意發揮。又受佛教影響,所作義疏比經注更為詳盡。
4.清初黃宗羲開塾講肄,時人稱為南學。
5.清代雍正九年,將毗連國子監街南的官房作為學舍,令助教等官及肄業生居住,稱為"南學"。
1.清末維新派在湖南講求新學﹑宣傳變法的團體。由譚嗣同﹑唐才常等發起,1898年(光緒二十四年)2月在長沙成立(各縣設分會)。每次開會,由黃遵憲﹑皮錫瑞﹑譚嗣同等人輪流主講,宣講新學,討論湖南新政,曾與守舊派展開激烈斗爭。在戊戌政變中被破壞。
1.見"南熏"。
1.天子巡行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