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亦作"軒芋"。
2.蕕草。
1.上司的訪察。
1.御史臺。
1.法紀(jì);法度。
1.御史臺或都察院所屬的官員。因掌持刑憲典章,故稱。
2.主持歷法的官員。
1.法規(guī)。
1.猶法則。
1.歷書與考績的簿籍。
1.法紀(jì)。
1.舊時對上級官員的敬稱。
1.指御史彈奏所用的白簡。
1.舊稱上司的公文。
1.廉訪使﹑巡按等風(fēng)憲官所持的符節(jié)。
1.舊時指上司的關(guān)懷。
1.法律﹑禁令。
1.法式,典范。
1.舊指上司對下屬的關(guān)懷照顧。
1.即顯考。指亡父。
1.東漢黃憲,字叔度,器度宏大。郭林宗稱其度量汪汪若千頃陂,澄之不清,淆之不濁,不可量。見《后漢書.黃憲傳》◇因稱器度宏大為"憲量"。
1.法令。
1.法律,律令。
1.法令。
1.謂繩之以法。
1.舊時官府的告示牌或捕人的票牌。
1.舊稱上司批復(fù)的公文。
1.指都察院發(fā)出的指令。
2.泛指上司發(fā)出的指令。
1.效法的典范。
1.法制。
1.即歷書。
1.猶憲銜。
2.猶憲臺。指御史之類的衙門。
1.法治之術(shù)。
1.魏晉以來御史的別稱。
2.宋代官名。即諸路提點(diǎn)刑獄公事。景德四年置,負(fù)責(zé)調(diào)查疑難案件,勸課農(nóng)桑,和代表朝廷考核官吏等事,即后世按察司之職。
3.猶上司。元代習(xí)用語。
1.后漢改稱漢御史府為憲臺◇為同類機(jī)構(gòu)的通稱,亦以稱御史等官職。
2.舊時對上官的尊稱。
1.舊時上訴案件,希望上一級官員能平反冤情,因稱之為"憲天"。
1.稱上官視聽的敬詞。
1.用細(xì)莞編織的席。
1.愚蠢。
1.粳稻之早熟者。
1.秈稻的米。
1.粟之不黏者。
1.猶傳揚(yáng)。
2.翻騰;顛簸。
1.顛簸;翻騰。
2.謂此起彼落地喧鬧。
1.挑動;翻動。
1.猶翻騰。
1.翻轉(zhuǎn),推翻。
1.翻轉(zhuǎn);翻騰;推翻。
1.形容聲音之大。
1.翻騰攪擾;折騰。
1.掀起,揭開。
2.見"掀天揭地"。
1.喧鬧。
1.高舉拳頭,卷起衣袖。表示心情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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