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雕琢修飾。
1.侵凌之,使受冤屈。
1.受他人侵害而產生的仇怨。
1.謂越犯職權﹑法制等。
2.指越界侵犯。
1.淆亂;擾亂。
1.天剛亮,拂曉。
1.侵凌排擠,傾軋。
1.亦作"侵占"。
2.侵奪占據。
1.侵犯爭奪。
1.超越職權。
1.違法行事的君主。
1.任意侵害。
1.敬愛。
1.奉旨辦理的案件。
1.按捺不住。
1.猶嵚岑。山高貌。
1.官名。由皇帝親自派遣﹐代表皇帝出外辦理重大事件的官員。
2.皇帝親自派遣。
1.由皇帝特命并頒授關防的欽差。權力比一般欽差官員大﹐通常簡稱欽使﹐統兵者稱欽帥。
2.現多指上級機關派來的﹑握有大權的工作人員(多含譏諷意)。
1.謂恭行燔柴祭天之禮。
1.原指皇產﹐后亦指欽賜的產業。
1.恭敬地繼承或承受。
1.崇敬。
1.欽命授官。
1.敬肅而凄愴。
1.封建時代皇帝詔書結尾的套語。
1.謂皇帝恩賜。
1.敬佩愛戴。
1.方言。殺豬的尖刀。
1.恭謹執行。
1.皇帝親自裁定的。
1.猶轟動。
1.興師討罪。
1.封建時代指奉旨緝捕的犯人。
1.謂敬慕其風俗教化。
1.猶敬奉。
1.敬服。
1.敬重佩服。
2.皇帝制誥結尾的套語。即謹慎服事之意。
3.衣名。
1.見"欽?"。
1.敬仰歸附。
1.舊指奉旨興造的工程。
1.猶敬重。
1.敬從﹐敬奉。
2.莊重溫和。
1.敬重而嘉許。
1.猶欽案。
1.欽敬嘆服。
1.欽佩敬重。
1.敬重信賴。
1.崇敬。
1.指皇帝親自錄選。
1.猶敬遵。
1.敬肅明察。《書.堯典》"曰若稽古帝堯﹐曰放勛﹐欽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讓。"陸德明釋文引馬融曰"威儀表備謂之欽﹐照臨四方謂之明。"后遂以"欽明"為對君主的頌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