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減少;降低標準。
2.謂消瘦。
①街上市面上已無空房可租了。②城市工商活動的一般情況市面繁榮|這種貨市面上都賣這個價。
1.城市居民。
1.封建社會后期,適應城市居民需要而產生的一種文學。內容大多描寫市民社會的生活和悲歡離合的故事,反映市民階層的思想和愿望。宋元明話本是其代表作品。
1.求取名聲。
1.市街。
1.市制地積的主單位。等于六十平方市丈,通稱畝。
1.市上所售的酒。
1.猶激怒。
1.謂市場物價穩定。
2.王莽新朝在各地市場所規定的標準價格。在每季的第二個月,司市官評定本地物價,分上﹑中﹑下三等,稱為"市平"。
3.舊時民間授受銀兩所用的一種衡量標準。
1.店鋪。
1.舊指分量較輕的私鑄錢,其價值低于官鑄的制錢。
2.市制重量單位。一市錢等于百分之一市斤,合公制五克。舊制等于一百六十分之一市斤。通稱錢。
1.市制地積單位。一市頃等于一百市畝,通稱頃。
1.商業區。
2.城市中人口及房屋建筑比較集中的地區。與"郊區"對言。
1.城市通衢;街市。
1.市場的圍墻。
1.謂弄權,攬權。
1.官方發給買賣雙方的券契。
1.指集市或城中街道上的人。
2.市民;城市平民。
3.指市井流俗之人。
4.市肆中人,商人。
5.泛指為生活名利而奔走之人。
1.本為古代城市中的一種說書藝術,又稱說話。內容都為"古今驚聽之事"。大概起于唐代,至宋時漸盛◇來經過文人記錄整理,成為傳世的通俗白話小說。
1.舉行集市貿易的日子。
1.城市的面貌,指街道﹑房屋﹑建筑﹑商店陳列等。
1.古代市集分早﹑午﹑晩三市。市有門,每次入門交易,稱為市入。
1.市鎮街道的盡頭。
1.街市盡頭。
1.市制容量單位。一市勺等于一市升的百分之一。簡稱勺。
1.謂市中客舍。
1.市制容量的主單位。市升以上有市斗﹑市石,市升以下有市合﹑市勺﹑市撮,均以十進。通稱升。
1.街市或市場的喧鬧聲。
1.古官名。"司市"的別稱。掌市場管理。
1.市場上購買的普通玉石。市制容量單位。一市石等于十市斗。通稱石。
1.商店出售的食品。
2.買食物。
1.管理市場的機構。
1.市場的賦稅。
1.市制長度單位,一市絲等于十萬分之一市尺,通稱絲。
2.市制重量單位,一市絲等于百萬分之一市斤,舊制等于一百六十萬分之一市斤,通稱絲。
1.即司市。古代管理市場的官員。又叫市師。
2.宋代稱評定物價的機構。
1.在鬧市處死。指棄市,古代死刑之一。
1.市場;市中店鋪。
2.泛指市鎮。
1.謂城市一般人。
2.庸俗;俗氣。
1.向市民﹑商店征收的賦稅。
1.出售糧食。
1.市吏治事之所。
2.市中高大的樓亭。
3.指市中酒樓。
1.市中竊賊。
1.市井;市場。
2.指賣藝人等會聚的茶肆。
3.街頭。
1.即鴇母。舊社會開設妓院的女人。
1.市中屠肆。
1.城市少女。
1.貨物,商品。
2.購買貨物。
1.市井中游手好閑的人。
1.街市里巷。
1.市井喧鬧聲。